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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布谣言的法律后果

 自强不息在等你 2022-08-04 发布于江苏

新闻案例

据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经宜昌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共同查处,“宜昌市伍家岗(金贝幼儿园)幼儿吃药被毒死”该消息系网民所发谣言。目前,该网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通报称,2014年3月18日19点38分,网民“其实还是事实”在微博上发布信息称:“宜昌市伍家岗(金贝幼儿园)发生了一起重大事件,幼儿园老师给幼儿发放预防病毒药物,结果发生了一起幼儿被毒死,那些老师虽然好心,但也不能随便给那些幼儿吃药啊。真可怜啊,看看就心痛。”发现该情况后宜昌市公安局迅速对该微博内容进行核实,经调查,该消息纯属谣言。

经宜昌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共同查处,该消息系网民江某所发。经工作,19日凌晨1时民警在宜昌城区汉宜村一出租房内将江某抓获。(节选自人民网“湖北宜昌伍家岗'幼儿吃药被毒死'系谣言造谣者被拘”)

李华阳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本案中,江某散布“幼儿园幼儿吃药被毒死”的谣言,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上述规定,江某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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