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发生了一些事,义愤难平。教育不是万能的,偏偏有“砖家”妄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句话害了一批人,或者说是一代人,如果学生都能教育好,要警察干嘛?要监狱干嘛?什么样的老师才算是会教的老师?孔子算吗?他是圣人,他是教育家,他的学生不过是“3000弟子,72贤人”,算来优秀率才2.4%,都不如一个普通老师,按照现如今的考核标准,根本就是一个不合格老师。圣人尚且如此,那么,我们又何必苛求自己呢? 昨天,在群里说这么一个学生Z。八年级的时候,因为不服学校管教,被家长带回去教育,后一直没有上学。这学期忽然要动员流生返校,说如果学生在校外出了什么事,责任都是学校的。于是老师们千辛万苦,腆着脸把这个学生求回来了,结果可想而知,原本就是不服管教,在社会上晃荡一阵,更加羁傲不训羁傲不训,抽烟、抢同学手机、威胁恐吓同学,此等行径却又被原本单纯在校园中的部分学生崇拜,甚至效仿。俨然一副见过世面,黑老大的嘴脸。最恐怖的是,原本还是平静的班级,却暗流涌动,一些“跳梁小丑”蠢蠢欲动。既然教育不是万能的,为什么什么都让教育来背锅呢?无独有偶,今天又发生一起学生W无端辱骂老师的事,这不能不说没有一点点受Z的影响。 一句话,我们的孩子被家长,被社会,被有关部门惯坏了。只要学生和老师发生矛盾,许多人的第一想法是,肯定是老师怎么学生了。如果涉及所谓“体罚”,有关部门会毫不犹豫的把板子打在老师屁股上,轻则扣绩效,降工资,重则开除,取消教师资格。而若是学生辱骂老师,甚至动手打老师,威胁老师,有关部门则“失声”,或者最多轻描淡写的让学生道歉。请问,这有用吗?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教育吗? 这是教育的痛,更是教育的悲哀。记得我们那个时候看过一部电影《少年犯》,讲述少年人犯罪的事,那个年代还有“少管所”这样的存在。现在呢?我没有听说过。是少年人不违法犯罪了吗?是少年人不需要管教了吗?不是,现在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来保护去,少年犯罪却有增无减,为什么?因为他们有恃无恐,这才是最恐怖的事。网上随便搜搜,校园霸凌实在太过寻常,少年人杀师,杀母,强奸杀害女童…种种犯罪行为,手段之残忍、娴熟,心理素质之强大,恐怖之极,最后却因为“未成年”,而免于刑事处罚,可笑至极。《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当是保护未成年犯罪分子吧?怎么就成了助长这些少年犯罪的保护伞了呢? 特别怀念一个陈校长,也许他不一定是最优秀的校长,(当然他后来确实也选择从政了),但是他却是我最敬佩的校长,那个时候不管家长因为什么到学校来吵闹,来找老师的“麻烦”,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狠狠的批评家长一顿,或者说不是批评,就是训一顿。他认为,不管老师是批评孩子也好,骂孩子也好,甚至动手打孩子也好,肯定是为孩子好,想把孩子教育成人的,所以,他不“惯”着家长。至于老师的教育方式问题,那是学校校长该解决的问题,而不应当由家长到学校来吵闹。而我们的现状呢?是校长怕家长闹,局长也怕家长闹,甚至市长也怕家长闹,于是有家长“闹”出甜头来,大事闹,小事闹,没事编出事来闹,一闹学校得息事宁人,赔钱啊,真是生财有道。为什么家长敢这样?因为不需要成本啊,只要抓住学校或者老师一点点差错,就能有经济效益,多厉害。即使最后没有理由,也无须承担责任,至少,目前为止没有听说哪个家长因为无理取闹而被判个“敲诈勒索”罪。 作家苏芩说:“不必把所有人,请进生命里。”是啊,前几年,有人呼吁要远离“垃圾人”,如今,我也希望我们的老师对那些“豪横”的学生敬而远之。因为你的小身板承受不住他们的“暴戾”,你打了他,轻则赔医药费,挨批评;重则扣绩效,扣工资,甚至丢工作。倘若他骂了你,打了你,多半是不了了之,甚至医药费都是你自己出,他最多是被哄着给你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孰轻孰重?你还不知道吗?说到底,这只是一份谋生的工作而已。做自己能做的,千万不要勉强自己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