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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平安最重要!

 刑事律师何忠民 2022-08-06 发布于湖南

周四,我发了《由“杀鸡取卵”式执法所想到的……》一文,有朋友看后同我聊了一下。

友:我有时候在想,假如有一天我陷入刑事案件进去了,还不知道谁能救我?

何:根据我办理刑事案件二十四年来的经验,基本上只有你的亲人,如妻子、父母、亲兄弟姐妹等,才可能真正帮你。至于其他人,大多数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不排除还有幸灾乐祸看你笑话的。

当然,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根本没人管的。比如,去年我在办理某职务侵占案时,与当事人同监室的一个小伙子,托我打电话给他父亲,希望其父能帮他委托辩护律师。结果,他父亲说:“他不听话,不管他!”像这种家里没有人管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占大多数。也许是没有管的能力,也许是没有管的意愿,也许二者皆有。

二是亲人管。落难时有亲人管,是不幸中的万幸。有些人父母已老,孩子尚小,就只能是配偶管。如果平时在外不检点,伤了配偶的心,配偶也有可能不管。有些人是父母管,有些人是子女管,还有些人是兄弟姐妹管。不过,兄弟姐妹管的占比很少。也许各有各的家,人情关系比较复杂吧。比方说,哥哥想管,嫂嫂愿意吗?姐姐想管,姐夫愿意吗?

三是朋友管。在我从事律师工作的十七年里,出现过两个案子,都是当事人的朋友掏钱帮其支付律师费。这种朋友差不多是铁哥们了。

总之,人只有落难了,才能更深刻地体悟人情冷暖,才能看清楚谁才是可以依靠的人。

友:是的,我现在尽量减少无效社交,多在家陪伴家人。

你刚才说的为朋友出律师费的人,是不是与当事人有利益关系?也就是说,当事人落难了,会损害他的利益,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愿意出钱救当事人。

何:也许吧。不过,据我观察:利益关系并不能让一个人去救另一个人。虽然双方是利益共同体,但其中有一人出事,另一人如何表现是很难说的。有可能趁机多占利益,有可能害怕牵连自己而躲得远远的,也有可能全力去救,等等。另外,我刚才说了,有心还得有力。

友:是的。如刑事案件,只有律师才能见到当事人,其他人不但不懂行,连人都见不到,想帮也帮不了。所以,人在社会上,至少要有两个朋友:一个医生,一个律师。

何:其实,等到需要找医生或者律师的时候,已经晚了。所以,主要在于预防。

比如,平时注意饮食、作息,不生气,不熬夜,不过劳,自己照顾好自己,比生病了找医生朋友要好得多。

医生治病分西医和中医两种。西医是消除症状,当症状消失了,就认为病治好了;中医是消除病因,当病因消除了,病就治好了。总之,绝大多数病是靠身体的自愈功能治愈的,医生的作用是找到方法,在患者的配合下,让身体发挥出自愈功能。

这就如刑事辩护,主要靠当事人自己救自己。比如,实事求是,就事论事,不乱讲,不投机,注意核对笔录,不乱签字,等等。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那么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辩护律师的作用,就是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办案经验,去寻找辩点,帮助当事人作无罪或者罪轻辩护。

比如,关键证据有没有问题,能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有没有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如何找到相关证据证明这种事实存在;案件定性有没有问题,法律适用上有没有辩护空间;有没有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情节;等等。

所以,要从源头上杜绝刑事风险,最好的方法是走正道。

友:你说得对!

不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为了生意上的应酬,难免要喝酒、熬夜;因为各种压力,也难免焦虑。所以健康会出问题。

再说,有几个老板懂法律呢!有好多人进去了都搞不清是怎么回事。

何:是的,我在会见时,总能听到当事人说:“要是知道这是犯罪,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做的”。这是那种无知则无畏的人。还有一种“富贵险中求”的人,明知道是犯罪行为,抱着侥幸心理,受利益驱动去做。

要克服无知也不难,就是虚心向专业人士请教。比如,做企业的、做生意的、做投资的,还是要配备法律顾问,不要为了省那点顾问费而去犯某些低级错误。一旦犯下大错,不但损失了钱财,更重要的是损失了自由,亲人也跟着受煎熬。这又何苦呢?

要克服侥幸心理,就是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不要有赌徒心理。你看那些赌博的,有谁发财了?基本上都是输家。那些妄想火中取栗、险中求富的人,基本上都会输得很惨。不要只想着“赢了会怎么怎么样”,而是要多想想“输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自己承受得起吗”。

总之,在人生路上,遵纪守法、脚踏实地的人,成功没有上限,收益上不封顶。违法乱纪、投机取巧的人,失败没有下限,损失下不保底。

友:是的,健康、平安才是最重要的。

何:人食五谷杂粮,焉能无病;风险防不胜防,难免出错。所以还要未雨绸缪,不要等到住院了,医疗费也拿不出,不要等到有难了,律师费也出不起。那就真的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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