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姚重)为贯彻落实国家、湖北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武汉市信用体系建设,近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与江岸区人民法院签署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合作备忘录,就共同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息共享达成共识。知识产权领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据悉,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文件规定需要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外,江岸区法院负责审理武汉全市范围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将与江岸区法院及时对接知识产权领域符合条件的生效法律文书,以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 双方还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对象、送达方式、公示途径、联合惩戒等内容,文书送达、文书分发、信用修复等流程,以及双方工作职责、联系方式进行了确定,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落地落细。 据了解,对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法律文书,江岸区法院在判决生效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生效法律文书纸质件抄告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并由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分发给相应的区市场监管局。 针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任职限制或行业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公示。 【纠错】编辑:艾凌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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