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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成”与“迎胜路”

 于哲律师 2022-08-12 发布于菲律宾

今天从日照岚山到了泰安,明天上午泰安中院有个庭,这个已经拖了好久的案件终于要该出判决了。

下午没事,想去爬泰山,但时间又太紧了。看到普照寺就在眼前,随性的逛了逛。喜欢这份清静。山下俗世争扰、庙内平静祥和。

我发现我越来越迷信了,越来越喜欢那些好兆头的事物,这真的和律师这个职业有关系吧。

今天下午在泰山普照寺里看到结满果实的柿子树时,心里就一阵欢喜,柿子熟了,事要成了。“柿成”、事成!

从山上下来,往酒店走的路上,抬头看到指路牌上标着“迎胜路”,心里也觉得特别舒爽,案子终于要迎来胜利了吗?

这案子已经打了三年了,案子或许能赢,但纠纷一定是不会了的,而且会愈演愈烈。

对于无休无止的诉讼,我的心态是很复杂的。

一方面,作为律师,我是高度赞同重视再审、法律监督、申诉等程序的。我的很多案件,都是在这类程序中,获得的转机,这是当事人翻案的制度保障和基础。

而且,有些特别的案件,一审、二审确实不足以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继续再审、申诉,也是当事人最后的机会。我认为,这最后的司法稻草,存在是很有必要的。

但是呢,一诉再诉、一审再审、没完没了,这对当事人就真的好吗?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尊重判决、调整生活、重新开始,才是理性人的选择。但事实上,很多当事人,他咽不下这口气!他根本没有可能心平气和的去作出选择,就算心平气和,这类选择,他们根本无法接受。所以,案件没完没了,程序中的救济、程序外的挣扎……我看着,都觉得痛苦!

我没有任何指责的意思,事实上,我很同情、理解乃至钦佩这类当事人。继续再审、申诉,他们投入难以想象的时间、精力成本,往往还是全身心投入的那种。而希望呢,又是那么的渺茫!

所以,我愿意把最不理性的结果,跟当事人说清楚,如何做出选择,律师代替不了当事人。因为很多时候,律师也不清楚,哪种选择就一定是对的。

作为律师,我能做到,无非是,尽我所能,助当事人一臂之力!

泰山普照寺中的一副对联中的一句或许适合提醒律师,心态要好。“松曰好青 竹曰好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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