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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有力量,法治才有希望!

 于哲律师 2022-08-12 发布于菲律宾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个人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

  1. 最近某人民法院墙上张贴的“请人民群众举报我院害群之马!”标语引发热议,据说当前该标语已经被撤下来了,但这背后所反映出的逻辑,值得深思。

  2. 投诉、举报投诉法官,我得承认,这事我没少做。当我作为律师正当权益不被尊重的时候,当我的案子因人为原因,陷入被动局面的时候,举报、投诉法官或许就会成为我和我的当事人正当维权的方式,行所当行,我做我作为律师该做的事情。

  3. 但我实话实话,我非常不喜欢用投诉、举报法官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我打心眼儿里很讨厌这种方式!我天经地义地认为,律师应当尊重法官,我愿意相信每位法官都会秉持良心判案,我还觉得,投诉、举报法官其实是对法治的另一种严重伤害。法官是法律帝国的国王,打法官的脸,律师的脸上也不会有光。一旦证实某一法官违法、犯罪,这不仅仅是损害个别法官,而是让整个法官群体蒙羞,乃至整个法律群体的尊严也会严重受损。毕竟,最该公平正义的法官都犯错误了,谁还敢指望检察官、律师呢!

  4. 我甚至很不喜欢,媒体时不时曝出某个法官违法、犯罪接受审判的新闻。法官的荣誉是需要特别维护的,这事关老百姓是否相信法律。司法不公之类新闻满天飞的时候,没有人会真的信赖依法依规通过法律途径,自己的问题就能得到公正的解决!

  5. 我真诚地认为,律师是应当尊重法官的,而且我也愿意去付出我的尊重。甚至我认为,在法官面前,律师应当是谦卑的。

  6. 但我依旧投诉、举报过法官。在我的案件明显不被个别法官公正对待的时候,作为律师,我有义务维护法律在我的案件中得到正确的实施,投诉涉嫌违法、犯罪的相关人员,也是我该做的事情。行所当行,不敢推辞!

  7. 但是,投诉、举报法官的前提是,得占理!输了案子就去投诉法官、指责法官,我认为是律师不职业、不敬业的表现。我不会因为输了案子就去投诉、举报法官,只有在法官存在明显违法、犯罪情形时,而通过沟通或其他途径根本无法解决问题的前提下,我才会选择去投诉、举报法官。

  8. 有一点我是认可的,虽立场不同,法官和律师的力量都是来自于“尊重事实、遵守法律、尊重证据、尊重程序、尊重当事人”。

  9. 法官有力量,法治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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