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编号 | 要求 |
试验管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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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 1 | 题目应描述该研究的设计、人群、干预措施,如果适用,也要列出题目的缩写 |
试验注册 | 2a | 试验的标识符和注册名称。如果尚未注册,写明将注册机构的名称 |
| 2b | WHO 临床试验注册数据所包括的所有数据集(附表,可查阅 www.annals.org) |
试验方案的版本 | 3 | 日期和版本的标识符 |
基金 | 4 | 基金的财政、物资和其他支持的来源和种类 |
角色和责任 | 5a | 方案贡献者的名称、附属机构和角色 |
| 5b | 试验赞助者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
| 5c | 如有试验资助者和赞助者,其在研究设计、收集、管理、分析及诠释资料、报告撰写、出版等环节的角色,以及谁拥有最终决策权。 |
| 5d | 试验协调中心、指导委员会、终点判定委员会、数据管理团队和其他监督试验的个人或团队的组成、作用及各自的职责,如果适用(参见 21a 有关于资料监控委员会的内容) |
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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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和理念 | 6a | 描述研究问题,说明进行试验的理由,包括对相关研究(已发表的与未发表的)中每个干预措施的有效性及不良反应的总结 |
| 6b | 对照组选择的解释 |
目的 | 7 | 特定的目的或者假设 |
试验设计 | 8 | 试验设计的描述,包括试验种类(如平行组、交叉、析因以及单一组),分配比例及研究框架(如优劣性、等效性、非劣势性、探索性) |
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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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干预措施、结局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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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设置 | 9 | 研究设置的描述(如小区诊所、学术性医院)、资料收集的国家名单、如何获得研究地点的信息数据 |
合格标准 | 10 | 受试者的纳入、排除标准。如适用,行使干预措施的研究中心和个人的合格标准(如外科医生、心理治疗师) |
干预措施 | 11a | 每组的干预措施,有足够的细节可以重复,包括怎样及何时给予该干预措施 |
| 11b | 中止或者修改已分配给受试者干预措施的标准(如由于危害或受试者要求或病情的改善 / 恶化等而改变药物的剂量) |
| 11c | 提高干预方案依从性的策略,及其他监督依从性的措施(如药物片剂的归还,实验室的检查等) |
| 11d | 在试验期间允许或禁止使用的相关护理和干预措施 |
结局指标 | 12 | 主要、次要和其他结局指标,包括特定的测量变量(如收缩压),量化分析(如从基线开始的改变;最终值;至终点事件发生的时间等),整合数据的方式(如中位数、比例)及每个结局指标的时间点。强烈推荐解释所选有效或危害结局指标与临床的相关性 |
受试者时间表 | 13 | 招募、干预措施(包括预备期和洗脱期)、评估和访问受试者的时间表。强烈建议使用示意图(参见图表) |
样本量 | 14 | 预计达到研究目标而需要的受试者数量以及计算方法,包括任何临床和统计假设 |
招募 | 15 | 为达到足够目标样本量而采取的招募受试者策略 |
干预措施的分配方法(针对对照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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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序列产生 | 16a | 产生序列分配的方法(如计算机产生随机数字)及分层法中任何需考虑的因素。为了减少随机序列的可预测性,任何预设的限定细则 ( 如区组法 ) 应以附件的形式提供,而试验招募者或干预措施分配者均不应获得这些数据 |
分配隐藏机制 | 16b | 用于执行分配序列的机制(如中央电话;按顺序编码,密封不透光的信封),描述干预措施分配之前的任何为隐藏序号所采取的步骤 |
分配实施 | 16c | 谁产生分配序号,谁招募受试者,谁给受试者分配干预措施 |
盲法 | 17a | 分配干预措施后对谁设盲(如受试者、医护提供者、结局评估者、数据分析者)以及如何实施盲法 |
| 17b | 如果实施了盲法,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揭盲,以及在试验过程中揭示受试者已分配的干预措施的程序 |
数据收集、管理和分析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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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收集方法 | 18a | 评估和收集结局指标、基线和其他试验数据的方案,包括任何提高数据质量的相关措施 ( 如重复测量法、数据评估者的培训 ),以及研究工具 ( 如问卷、化验室检测 )可靠性和准确性的描述。如数据收集表没有在研究方案中列出,应指明可以找到其内容的信息数据 |
| 18b | 提高受试者参与性和完成随访的方案,包括退出或更改治疗方案的受试者需收集的结局数据 |
数据管理 | 19 | 录入、编码、保密及储存的方案,包括任何用来提高数据质量的相关措施(如双重录入、资料值的范围检查)。如数据管理的具体程序没有在研究方案中列出,应指明可以找到其内容的信息数据 |
统计方法 | 20a | 分析主要和次要结局指标的统计方法。如统计分析方案具体程序没有在研究方案中列出,应指明可以找到其内容的信息数据 |
| 20b | 任何附加分析的方法(如亚组分析和校正分析) |
| 20c | 统计分析未依从研究方案的人群定义(如按照随机化分析)和其他统计方法用来处理丢失数据(如多重插补) |
监控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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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监控 | 21a | 数据监控委员会的组成;简介其角色和汇报架构;表述其是否独立于赞助者和存在利益冲突;如具体的章程没有在研究方案中列出,应指明可以找到其内容的信息数据。反之,如不设数据监控委员会亦需解释其原因 |
| 21b | 描述中期分析 ( 或者 ) 和停止分析的指引,包括谁 ( 可以 ) 将取得这些中期分析的结果及中止试验的最终决定权 |
危害 | 22 | 有关干预措施或试验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其他非预期反应的收集、评估、报告和处理方案 |
审核 | 23 | 审核试验实施的频率和措施,以及这种审核是否会独立于研究者和赞助者 |
伦理与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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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伦理的批准 | 24 | 寻求研究伦理委员会 / 机构审查委员会(REC/IRBs)批准的计划 |
研究方案的修改 | 25 | 向相关人员(如研究者、REC/IRBs、试验受试者、试验注册机构、期刊、协调者)沟通重要研究方案修改(如纳入标准,结局指标,数据分析等)的计划 |
| 26a | 谁将从潜在的受试者或监护人获得知情同意以及如何取得(参见第 32 项) |
| 26b | 如需收集和使用受试者的数据和生物标本作其他附属研究,应加入额外同意条文 |
| 27 | 为了保密,在试验前、进行中及完成后如何收集、分享和保留潜在和已纳入的受试者的个人资料 |
| 28 | 整个试验的主要负责人和各个研究点的主要负责人存在的财政和其他利益冲突 |
| 29 | 谁可以取得试验最终数据库的说明;以及限制研究者取得试验最终资料的合同协议的披露 |
| 30 | 如果有的话,附属及试验后的护理,以及对于参与试验而引起危害而赔偿的相应条款 |
| 31a | 试验者及赞助者将试验结果向受试者、医疗专业人员、公众和其他相关团体传递的计划(如通过发表、在结果数据库中报导或者其他数据分享的安排),包括任何发表限制 |
| 31b | 合格的著作权指引及 ( 使用任何专业作者的描述 ) 会否使用专业撰写人员 |
| 31c | 如果适用,确保公众取得整个研究方案,及受试者层面的数据集和统计编码的计划 |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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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材料 | 32 | 提供给受试者和监护人的同意书模板和其他相关文件 |
生物学标本 | 33 | 如临床试验或未来的附属试验需采集生物学标本进行基因或分子测试,其收集、实验室分析和储存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