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庭外》看完有一段时间了,本来当时想要写点东西的,然后由于个人觉得结局的节奏非常的快而且感觉并不怎么样。可能是因为之前盲区给人的期待太高了,也太精彩了,所以显得落水者差强人意了许多。不过不管怎么说,至少还是一部不错的律政剧。 对最高院的形象也有了更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当然客观的说。实践当中和电视剧当中,肯定有许多艺术上的加工和区别,总之来说。这部电视剧瑕不掩瑜,还是可以一看的。然后最近看了电视剧《玫瑰战争》,也是一部律政剧。与之前的《女士的选择》不同,虽然都是女性律师为主,但俗话说得好,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而如今看玫瑰的战争,就感觉女士的法则有些许的小家子气了。当然了,女士的法则也同样是一部很优秀的律政剧。只是其中的小奶狗让人不太喜欢,另外其中就没有几个男性角色值得欣赏的。而玫瑰的战争就感觉很不错,当然电视剧还没有看完。至少我个人觉得就这样的办案节奏以及处理方式,是我个人很喜欢的类型就是了。刚好看到花花的母亲的案件,确实没有想到最后会反转到这样的一个场面来。其实,很难理解舅舅当时为什么没有乘坐电梯反而是在恰好在那个时间出现在了那个地方。对于他关窗户的举动,可能真的如他自己所说的,对于这个赌鬼姐夫只是不想他出去赌钱,所以才关了窗户。站在我的角度来说,因为电视剧当中没有给到更多的提示信息。姑且相信舅舅的说法,那么他也算是过失致人死亡了。当然最终到底什么情况,不知道电视剧中是否还会有所交代。但是对于舅妈说,如果去自首,就离婚这个事情。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可以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 按照目前的信息来说,如果舅舅过失致人死亡成立。加上他自首的情节,以及后续应该会得到姐姐的原谅,那么估计只会判三年以下。因为过失致人死亡一般来说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我们从电视剧中可以得出,舅舅和舅妈的感情至少不错。而且对于不想舅舅去自首,也是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所以才会说出如果去自首就离婚的说法,而舅舅不愿意离婚。这样两人肯定是无法协商一致了。那么舅妈可以选择诉讼,但是判决离婚的首要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果后应当判决离婚。这个感情确已破裂,可真是一个闹心的判断标准。就触犯刑法和感情破裂还真联系不上,所以对于以这个理由要求离婚,说感情破裂真的就太牵强了。所以不难预交第一次判决应该是没有办法离婚的。然后如果舅舅是实刑,那么关在里面的。这个就不能算是感情不和分居,而是因客观原因分居。所以虽然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了,但这并不是人家感情破裂了,而是没有办法在一起。当然了。如果舅舅自愿调解,愿意离婚,那就另外一说了。所以,离婚这个事情真的不是什么儿戏。尤其是判决离婚,其实真的很多情况都有可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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