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类别:普通犯罪检察 咨询内容: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过程中,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机构不具备司法鉴定资质,但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作出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可否作为刑事诉讼证据并使用? 咨询人:河南省检察院 陈竞华 最高检专家组解答意见: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机构不具备司法鉴定资质,但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作出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在证据形式上是一种“书证”,其审查认定方法参照鉴定意见的审查方法。 来源: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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