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头条文章

 小元元 2022-08-19 发布于黑龙江

“冗官”和“冗政”现象作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痼疾,贯穿了秦以后的中国古代历史,随着贵族集团和官僚集团势力的此消彼长,从隋唐之后,冗官冗政现象空前剧烈起来,人们通常的印象认为,太平年月做官的整体收益较高,仕途之路水涨船高,导致冗官现象。这确实是一个主要原因,但在相对动荡的时代,冗官冗政现象一样不少,在于战争频繁,事务繁多,各种在紧急状态下增设的人员、机构在其职责消失后,却依然无法裁撤,沦为“有职无事”的冗官。

以冗官现象比较严重的两宋为例,北宋徽宗大观末年(1110年)的户籍是20882258户,比东汉桓帝永寿三年(157年)的户籍增长了不到一倍,但官员数量却增长了五倍还多,经过辽、宋、夏、金之间的一系列战争,到南宋宁宗时期,南宋和金的户口合计数与北宋徽宗大观年间差不多,官员数量却比东汉时增长了十倍还多。皇统议和后,宋、金之间以大散关为界,南宋和西夏在地理上实际已不接壤,然而北宋为了与西夏战争时期临时增设的一些官员、机构,直到南宋灭亡也未能裁撤。

在这些尾大不掉的冗官、冗政现象中,最为奇特,也最引人深思的,是明末的辽饷。

一、辽饷之由

大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因辽东局势日坏,朝廷计划出兵辽东打击满洲贵族建立的后金政权,但经历了“万历三大征”的明朝财政早已无法支持这种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遂采取“加派”的方式征收临时性赋税“辽饷”,即“辽东军饷”,除贵州外,天下田地每亩加收三厘五分银,用于明朝在辽东的军事行动。因为天下疲敝,这种临时性的赋税如果持续时间太长,很容易导致不堪重负的民间发生民变,因此朝廷希望通过一次快速而迅捷的军事行动解决后金问题,在萨尔浒战役前夕,数次催促前线将领出兵也是出于相同的考虑。

“石门县辽饷银五十两”-江口古战场遗址出水

然而随着明军的节节败退,“辽饷”也水涨船高,经过万历四十七年、四十八年两次上调,额定为每亩九厘,无论辽东形势如何变化均常态化征收,后又出于相同原因加派剿饷、练饷,合称“三饷”,一直征收到明朝灭亡。

“三饷”本来是临时性税收,征收额度较大,万历四十八年辽饷即高达五百二十万两,超过政府全年正常开支,此后无论辽东战事如何变化,辽饷只增不减,这种涸泽而渔的敛财方式极大的耗尽了民力,激化了官民矛盾,加速了明朝的崩溃和灭亡。

清军入关后,作为“辽饷”的起因,对“三饷”之弊心知肚明,为笼络人心,安定尚未完全平定的北方,清朝的实际统治者、摄政王多尔衮在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八日公告天下:

“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复加练饷,唯此三饷,树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远者二十余年,近者十余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

二、辽饷之弊

然而顺治三年,清朝又按每亩九厘的旧例“复征辽饷”,为了避免自食其言被民间指责,清朝玩了一个文字把戏,借口清朝征收赋税的制度汇编《税役全书》依据的是明朝万历年间的税种和税额,“钱粮则例,俱照明万历年间”,而辽饷是万历四十六年开征的,因此不在蠲免之列。这显然是个漏洞满出的搪塞之词,最荒唐之处并不在自食其言,出尔反尔,而是在于作为一项临时性税收,征收辽饷的目的是为了消灭割据辽东的后金-满清政权,如果说之后复征剿饷、练饷是为了消灭以李自成、张献忠为首的农民军,以及偏安南方的南明政权,尚且说得过去。满清朝廷复征“辽饷”又是要干什么呢,征自己吗?

清朝朝廷也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而解决方法也非常简单粗暴,顺治十四年,清廷为避去“铁锅炖自己”的尴尬和不吉利,将“辽饷”改名称“九厘金”,写进《赋役全书》中,从一项临时性的税收变成固定正赋,从此,辽饷这项用于灭亡清王朝(后金)的税赋一直征收到清王朝灭亡,而基于“辽饷”而发展出的诸多厘金(以募饷为名的商业税)直到民国二十年(1931)年才废除,这一现象在中国古代财政史上,堪称奇观。

清代以辽饷(九厘金)制度发展出的厘金是一种以募饷为名的商业税,直到民国二十年(1931年)才废除

很显然,清朝“辽饷”的弊病认识清楚且深刻,而且清朝征收辽饷“师出无名”,名不正言不顺,且有自取其辱之嫌,然而清朝依然坚持不放弃辽饷,固然因为其是一笔巨大的收入,更是因为这项巨大的收入从明末收到清初,早已在官僚集团中形成了稳固的利益结构和利益链条,其中门道之多、利益关系之深、利益结构之广,导致其尾大不掉之势已经根深蒂固,牵一发而动全身,再也碰不得了。

三、辽饷之变

例如辽饷的征收中,朝廷往往只派定额,至于“论亩”“照粮”还是“照银”,各地常常不一,留下巨大的“灵活”空间。

再比如,数额巨大的辽饷势必涉及到火耗问题,明清从民间征得的税金都是成色不一的银块,这些银块要改铸成五十两一锭的官银银铤,其间必然发生损耗,改铸的实际损耗在百分之一二左右,即每两白银损失一两分,由纳税人承担,在四川彭山江口古战场遗址出土的“江口沉银”中,就有錾刻“石门县征完辽饷伍拾两”字样的明朝官银出水,这就是完成征收和改铸后的“辽饷”,应是被张献忠所劫的明朝税银的一部分。

明清税银需改铸为五十两一锭的官银,改铸中的损失称为“火耗”,由纳税人承担

百分之一二的损耗尚可接受,然而在清朝实行“火耗归公”的改革之前,纳税人增缴的“火耗”高达每两白银两三钱之多,比实际损耗高十多倍,而其中的差额,自然被各级官吏瓜分,吃的脑满肠肥。一旦上千万两的辽饷罢征,官僚集团就少了上百万两的油水,因此官僚集团绝不会坐视自身利益受损,势必千方百计的保住辽饷。清朝的统治者需要钱,利益链条上的各级官员也需要钱,羊毛出在羊身上,受苦的就只有百姓了。

未经改铸前的银两实际上大多数处于这种状态

究其根本,战时临时设置的机构裁撤不了,战时临时下放的权力无法收回,战时“事急从权”“便宜行事”而采取的种种措施在战后无法废止,根本原因在于治理水平低下,在设置种种临时机构、政策的时候,并未限定其时效和废止条件,使其在长期运行中,形成了稳固的权力结构和利益链条,权力结构保证了利益链条的存在和运转,利益链条反过来巩固了权力结构,将“临时”变成了“常态”。延续两朝的“辽饷”之痼,至今仍值得深思。

​​​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