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防范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宿舍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禁止室内外(包括外环境)及公共通道堆放杂物。 2、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4、宿舍内安全用电、用气,严防火灾,经常检查煤气管、减压阀使用情况,及时更换陈旧、破损的煤气管,确保煤气口紧密。 5、禁止在宿舍区域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乱拉电线,不准烤火取暖,不准使用电茶壶、电炉、煤饼炉、烧柴开水炉等。 6、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 12、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3、禁止乱搭建,禁止无关人员入住。 14、禁止破坏消防器材(灭火器、水管、水带、消防枪等),保持消防设施周边畅通无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