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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抗争:千古悲剧人物潘金莲

 A松毛岭634高地 2022-08-22 发布于山东
●潘金莲:扭曲的抗争

 潘金莲可以说是古今文学史上最出名的“淫妇”。有人说她是“古今第一淫妇”。所谓“淫妇”,这里是指婚后的女性违背了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不忠于自己的丈夫或性行为过度。在潘金莲身上的具体表现,主要是:一、偷情;二、“霸拦汉子”。潘金莲的偷情可分三个阶段来看:一是当武大老婆时;二是当西门庆老婆时;三是被赶出西门家门待嫁陈经济时。

一、用武大郎的生命来换取自我的“快活”

  在当武大老婆时,除了一度与张大户继续来往外,主要写了她追求武松和与西门庆的关系。

  偷情的主要缘由:她当上武大的老婆后之所以萌发偷情的念头,主要是意识到自己的“风流伶俐”与丈夫的猥琐无能不般配:“他乌鸦怎配鸾凰对?……他本是块顽石,有甚福抱着我羊脂玉体?”“普天世界断生了男子,何故将奴嫁与这样个货?”于是只觉得“奴心不美”,“端的那世里晦气,却嫁了他,是好苦也。”应该说,这种“姻缘错配”是客观存在。她不想忍受客观社会给她这样的安排,而要靠个体微弱而懵懂的努力去改变目前的局面,于是“打扮光鲜,只在门前帘儿下站着,常把眉目嘲人,双睛传意”,以“好偷汉子”出了名。

  她勾搭西门庆的三部曲:1.西门庆给她的第一印象是“风流浮浪,语言甜净,更加几分留恋”。2.临去时回头看了她七八遍,于是她敏锐地感觉到这人对自己“有情”,马上意识到“不想这段姻缘,却在他身上!”(第二回)3.当西门庆在王婆家正式“勾搭”她时,即不失时机地表示“你有心,奴亦有意”(第四回),十分主动、及时地把握自己的命运。她“和西门庆做一处,恩情似漆,心意如胶”(第四回)。

  她爱西门什么?除了外表的“风流浮浪、偕言甜净”之外,主要还是西门的性格。她对西门庆说:“奴家又不曾爱你钱财,只爱你可意的冤家,知重知轻性儿乖。”(第八回)假如不论她所爱非人,她所追求的并非完全是“恶”。

  可是,她为了与情夫“长远做夫妻,偕老同欢”,却采取了一种残忍而非法的手段,毒死了亲夫,用别人的生命来换取自我的“快活”(第五回)。在这里,可以看到她的炽烈情欲所催发的主体意识在觉醒,有令人同情的地方,因为我们没有理由让她一辈子守着一个不爱的丈夫,扼杀其人性;但她最后并不能恰当地把握自己的命运,克服人性中的弱点,将其情欲可怕地扭曲,恶性地膨胀,以杀夫的手段来达到改嫁的目的,终于走向了罪恶的深渊。在这里深刻地暴露了当时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与封建礼教、封建婚姻制度之间的尖锐冲突。潘金莲就是这一冲突下的牺牲品。

二、以偷情报复西门庆的不专一

  作为西门庆的妻子又与她的仆人琴童与女婿陈经济偷情。

  偷情的主要动因:已不是婚姻不配,而是由于丈夫的不专一使她在精神上与肉体上感到压抑,以图报复。

她偷琴童,就是因为西门庆一连半个多月在院中“留恋烟花,不想回家”。潘金莲“青春未及三十,欲火难禁一丈高”,写信给丈夫表示“黄昏想,白日思,盼煞人多情不至”,结果却被负情人臭骂了一顿。她在房中“挨一刻似三秋,盼一时如半夏”,盼不到西门庆来家,就“将琴童叫进房”,灌醉了他……(第十二回)这里,一切都是出于她的主动与安排。她明明知道西门庆是一个“打老婆的班头,坑妇女的领袖”(第十七回),但当她一旦为了追求个体的满足,就“不顾纲常贵贱”,“管甚丈夫利害”,“正是色胆如天怕甚事”(第十二回),独立地去面对现实。她是勇敢的,但又是盲目的。

古往今来,男女的“偷情”本不能以封建的道德来一概而论,从先秦《诗经》至明代《山歌》中的酬唱,从崔莺莺到安娜·卡列尼娜的追求,那种真情与挚爱,从来被认为是千古佳话、人间美事。而潘金莲偷琴童,只是停留在粗野的性报复与性发泄的层次上,并没有一丝感情的交流,毫无真善美的内涵。它虽然表现了潘金莲的反抗性,但在这里看不到她对自我价值的追求,偷的只是“性”,而无半点“情”,她的主体意识反而显得模糊了。

  至于陈经济与她,尽管一开始他们就相互吸引,但还没有突破界限。直到西门庆死,潘金莲才主动地走出了关键的一步,再次做出了“色胆如天怕甚事”(第八十回)的勾当。

  此外,她被赶出西门家在王婆家待嫁时,“又把王潮儿刮剌上”(第八十六回),这主要出于原始的性欲。

  根据以上分析,从潘金莲的几次“偷情”的动因看来:1.我们虽然不能排斥这里存在着一种原始性欲的冲动;2.不排除在异性浪子如西门庆、陈经济等诱惑下存在的迷惘和无奈;3.但无论如何也夹带着一个女性对自己个体能力和价值的自我认定,并在这基础上用自己的实践对于客观社会认同的价值观念作出否定,努力以自己的意愿去改变自我的命运,明显地表现了一种个体主体意识的觉醒。但当时主流的社会规范不承认、不允许这种主体意识的萌发。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这种本身并不健全的主体意识就被压抑,被扭曲,且最终引向了绝路。

三、“气不愤”故“霸拦汉子”

  潘金莲作为“淫妇”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霸拦汉子”。

  一般人认为这是一个“欲”的问题,实际上更重要的是有个“气”的问题。她地位低,受压抑,要抗争,“霸拦汉子”是她争取自己权利和地位的主要手段。

  1.第五妾的地位。在当时中国封建妻妾制的社会里,妻与妾的地位是极其不平等的。这在《大明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她与正妻吴月娘口角,西门庆二话不说即站在吴月娘的一边。这种不平等,无疑使她在精神上感到压抑与痛苦,感到“气不愤”。

  2.没有李瓶儿、孟玉楼那么多的钱财。

  3.就是以色相论,尽管被吴月娘叹为“果然生得标致,怪不的俺那强人爱他”,但其他几位也并非都长得不美,且潘金莲在翡翠轩里亲耳偷听到西门庆特爱李瓶儿皮肤白,后来如意儿就评论潘金莲虽然长得好模样,但由于“红白肉色儿”,比起“白净皮肉儿”的李瓶儿来,只能算是“中中儿的”(第七十五回)。

  4.更何况李瓶儿后来又生了个能传宗接代的儿子。

  于是她软硬兼施,耍尽手段去勾住西门庆的魂。且看第八回,西门庆自从娶了孟玉楼,燕尔新婚,如胶似漆,早把潘金莲打靠后了。潘金莲在家望眼欲穿,心烦意乱,“挨一日似三秋,盼一夜如半夏”,托玳安带信,请王婆帮忙,终于将西门庆请来。西门庆一进门,就责问他“怜新弃旧”变了心,“怎的把奴丢了一向”?逼着他起誓赌咒表示不负情,乃至一把将西门庆头上的“帽儿撮下来,望地上只一丢”,又夺了他头上孟玉楼送的簪,扯烂了“妙人”送的扇,着实将西门庆“奚落”了一番,真是咄咄逼人,把西门庆镇住了。接着就来软的一套,摆上酒肴,“与西门庆上寿”,又从箱中取出许多亲自“与西门庆做下上寿的物事”,最后是一根并蒂莲瓣簪儿,上面镌有一首诗:“奴有并蒂莲,赠与君关髻。凡事同头上,切勿轻相弃。”这使“西门庆一见,满心欢喜,把妇人一手搂过”;妇人紧接着斟酒一杯与西门庆,“花枝招扬,插烛也似磕了四个头”。这一连串的有力进攻,使西门庆乖乖地“就在妇人家歇了”。在这里充分地显示了潘金莲“霸拦汉子”的才能。

四、“霸拦汉子”最重要的武器是“好风月”

  当然,潘金莲“霸拦汉子”的最重要的武器是“好风月”,“到夜里,枕席鱼水欢娱,屈身受辱,无所不至”(第十二回),使西门庆深深地体验到“这色系子女(绝好),妙不可言”(第四回)。实际上,这也是没有财产、没有地位、没有子女的潘金莲在妻妾斗争的漩涡中能取胜的最重要的本钱,也是投西门庆之好的最佳路径。潘金莲就是主要靠它才得宠于西门庆。虽然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她在家庭中的地位,但总算确使西门庆对她最为迷恋,用西门庆的话来说:“怪油嘴,这一家虽是有她们,谁不知我在你身上偏多。”这使潘金莲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得到了满足,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她所认定的自我价值,但同时也使她更加背负了“淫妇”的恶名。

  潘金莲偷情也好,“霸拦汉子”也好,显然都与她大胆、积极、主动的自我追求有关。她想越过社会强加在她头上的种种不公平,而有意识地靠自己去把握自己个体的命运。她凭着自己的聪明与色相,尽管有时小遇挫折,如受到武松的抢白、西门庆的冷落,但总的说来还是节节胜利,特别是进入西门庆家后,孙雪娥、宋惠莲、李瓶儿,一个个障碍被她扫清,甚至西门庆最后实际上也成了她的玩物。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西门庆已经到了疲惫不堪之时,潘金莲为了个人的“畅美”,还不轻易放过他。直至西门庆死到临头,潘金莲使他“死而复苏者数次”(第七十九回)。在《金瓶梅》中,横行霸道的西门庆把所有的女人当作他泄欲的工具和性虐的对象,唯独潘金莲,作为一个女性,同样把西门庆及其男性当作自己需求的玩物、征服的对象。

五、悲剧在于用扭曲的形式表现抗争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男女间的性关系早被彻底异化,两性间往往没有平等与爱情,女性只是作为性的对象或工具,作为一种客体而存在,难以显现其主体的自觉。而潘金莲则不然,不但其性意识强烈而自觉,而且作为一个女性,由此而萌发的个体独立与自强的意识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不多见的。这就难怪她得到了五四以后的一些人们的同情,从欧阳予倩的《潘金莲》到上世纪80年代魏明伦的《潘金莲》,乃至后来拍的电视剧《水浒传》中的潘金莲,都带有一丝的同情。当然,这种反抗的力量还是十分微弱的。

  正因为其意识上的朦胧性与力量上的微弱性,故其个人奋斗的结果往往是以悲剧告终。潘金莲的真正悲剧并不是被逐出家门,而是由于个人与社会冲突中的力量悬殊,而使潘金莲的主体意识萌发、膨胀时,不能不以一种扭曲,甚至是变态的形式出现。她为了与情人“长做夫妻”而最后去毒死了丈夫,触犯了任何社会都不能容忍的法律。后在西门庆家里,“颠寒作热,听篱察壁”,时时挑起事端,搞得家反宅乱,最后为了满足一己之欲,又隐隐用致武大以死命的同样的手法,将又一个丈夫送上了西天。潘金莲的这些所作所为,假如从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的角度来看的话,这无疑会使人觉得她的情欲与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同时对丈夫、家庭与社会带来了危害。正是在这里,小说用潘金莲这个生动的形象,提示了个人与社会,主体与客观冲突的历史悲剧。最后,作家让武松用一把锐利的尖刀,剖开了这个触犯了社会普遍认同的礼与法的年轻女子的胸膛,挖出了一颗强烈地追求个体价值的心,让读者感觉到:在晚明这样一个社会里,一个主体意识稍有觉醒的青年女子要选择自己所走的道路是何等的艰难!在人欲与天理、主体与客体的尖锐冲突中,既难以冲破社会的定式,又难以克服自我的弱点,等待着她们的往往是悲剧!


●千古悲剧人物潘金莲
 
  “淫妇潘金莲”,这五个字似乎早已成了千古定案了;论其平生,嫁了好多次,偷了许多人,谋害过本夫,挑拨过无数的口舌,至于献媚、争宠、嫉妒、淫荡……各种事实,载满了《金瓶梅》全书,好像一概都是她无可辩驳的罪名,而千百年后还遭到万人唾骂,做了人们嘴巴上示众的标本,永远不得超脱,永远不得翻身,大约这也算活该的报应哩;可是我们如果仔细地深思一下,潘金莲是不是天生的坏坯子?在什么环境产生这样的人物?她是什么出身?她是什么身份?她遭受了什么际遇?她怎样地对付着她的生活?她凭借了什么活着?她为了什么遭到了惨死?这些问题一一地回答起来,就不那末简单,但因为这些,她才能成为《金瓶梅》中主要的脚色,也才是《金瓶梅》里边被糟蹋的最厉害的一个,被迫害的最残梏的一个,所以说她是千古悲剧人物,也并非武断了。
 
   潘金莲是裁缝女儿,不是豪门贵族,父亲死了,妈妈穷得无法为生,谁叫你穷呢,活该!但如果不在这种社会底下,做工种田作手艺,那一样不可作女人谋生之道;不必说这些生活在那时未必可能维持母女二人,即系能够,到底不如吹打弹唱,替有钱有势的人当奴作婢来解闷消愁。
 
   于是,亲生女儿做了本店自选的货品,出卖出去,也是“光明正大”的交易,卖主固然在她妈妈,而谁开辟了这种人的市场?是那一个创下这种人的买卖?没有买的,那有卖的?从这时候起,她已经开始失去了她独立做人的人格了。
 
   即使是失掉人格的货品,那末从王招宣府再转到张大户家,换了换柜台架口子,似乎没有多大不同,而况在王招宣府经过了一番精工细琢,学上了不少的本领,那就有了“升格”收房的资格了。收房是介于婢妾之间,但在人格上无提高降低的差别,然而,收房之后,卧榻之上就侵占了别人的床度,于是还能不被打发出来,像洒在垃圾堆似的交付给了武大郎,这样表面上是武大郎子,暗里却成了张大户的外室,即使是货品,也成了半明不暗又明又暗的半私货了。这便是潘金莲行不由己无可奈何的身份呵!
 
   本来女人市场上也有特殊的际遇,常言说“不重生男重生女”,趸贩的好,也许她可能做贵妃,当皇娘,也可以飞上枝头,作了凤凰,升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凭了那条不紧的裙带儿,“兄弟姊妹皆列士”,还能养不起一个妈妈吗?然而她没遇着这样更阔绰的顾主;再其次生在大门大户,平买平卖,给豪家贵族做了正式的娘子,即使晚间偷人,白天还会有人捧扬,挂匾,受到皇家的封赠,如林太太就是一个例子,潘金莲又没这样的好出身;她不是猫儿狗儿,她也有求独立人格的念头,于是她挣扎,她反抗,可是她是一个野生的女子,只受过吹打弹唱妓女式的训练,并没有得过封建“品德”的陶冶,她不晓得爱小叔是违反“伦常”的,迷恋着武松,但吃衙门饭的是“懂”得“法理”的,又怎么能不触了霉头呢?这又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在西门庆爱的勾搭调摆之下,移情于有势有力、风流年轻十倍于王招宣、张大户的人物了,可是她那里能明白到西门庆仍然是王招宣、张大户的化身,而且尤甚于他们呢?
 
   说到潘金莲毒死武大郎,这似乎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了,可是,这中间还有一个微妙的线索,仍然离不了封建剥削,仍然离不了拿女人做买卖经的套调,张大户供给了武大郎卖炊饼的本钱,武大贡献了名义上的妻子,这用不到白纸黑字画押盖印的口头契约,就限制了潘金莲的自由,就做成了他俩的生意,就规定了他们金钱支配下的主从关系,武大郎不曾捉张大户的奸,是因为有着这种协约;但当张大户死后,武大郎虽然被赶到了紫石街另立门户,绝了炊饼的本钱,可也算收回了“妻子”的主权,谁知道这时候平白里又出来了个西门庆,他与武大郎是没有经济上的主从关系的,因此武大郎要捉奸,而潘金莲也正在企图着争取自己的主权的时候,就不能不置武大郎于死地了。我常常想:假设西门庆也照样地花上炊饼本钱及金莲身价,武大郎依然会在财势之下,牺牲金莲和他建立经济上的主从关系的,那末死的不会是武大郎,而被出卖与被收买了的,怕还是潘金莲吧!从这里看潘金莲,何尝有人的价值,而只是供别人糊口的“炊饼”而已。
 
   金莲嫁给西门庆,确定了妾的地位。然而在西门庆以女性为玩具的心眼里,久而不新,而况家鸡不如野鹜!他梳拢了李桂姐,丢开了潘金莲,由你去独自个儿困守空房去吧。在潘金莲方面,挣扎余意未尽,反抗的热情不浓,这样便恋上了琴童儿。按理说婢妾奴仆,门当户对,可见她却忽略自己身体依然还不能属于自己,而只是西门衣个人的私产而已。西门庆的皮鞭打在她的身上,正说明奴隶主的权力发挥到最高阶段,威临着一个被蹂躏着的绵羊。正告诉了她:看你还挣扎也不!看你还反抗也不!看你还企求着独立的人格也不!
 
   于是潘金莲就不能不就范了。如果说她改变了生活方式,倒不如说她从这时候起,才真正懂得了所谓“人家人”的妾妇之道哩。她撒娇献媚,她争宠争财,进一步地帮通瓶儿,怀嫉惊儿,计害惠莲,收服如意,更培植了一个春梅,做了自己膀臂。这样,野性精神消失殆尽,而只剩下一个被人千古痛恨憎恶的狠毒淫荡的肉身,她才站得住脚了。但如果拿这些做了她的罪名,那还应该问究竟孽由谁作?淫由谁起?挣扎反抗既不可能,不如此,又要她如何地存在,如何地耻辱活着呢?
 
   西门庆死后,从金莲身上承继了丈人衣钵的是女婿陈敬济,在陈敬济也许只是恋迷了金莲的色情;而金莲呢,我们从她热恋武松起,经过了偷琴童儿,发展到对陈敬济的献身,如果说是偶然的,倒不如说是有意的,以嫂对叔,以上对下,以尊对卑,她是一贯地蔑视着所谓伦常的假幌子,她对封建的樊篱是表示了敌视的态度的。但怨毒已深,暗箭愈急,直到秋菊泄露幽情,她又被赶出了西门家门。在这中间有一段关于王潮儿的插曲,那只是一个不重要的场面,但离开西门家,还没有谁来领受这份货色的时候,也许正是她暂时获得了独立人格的一刹吧。那末,谁又管得着这些呢。可是,我们还不能忘记了王婆眈视在旁,这还是有限度的。而况,不久就是武松杀嫂,“英雄”的白刀子插进了一个受尽迫害的弱女子的胸膛里。别看武松曾血溅鸳鸯楼,杀死过张都督;大闹过孟州道,拳打过蒋门神;都是表示出反抗封建力量的杰作。但在潘金莲身上,即使说替兄报仇,但无论如何总脱不了是替封建力量做了刀斧手执刑人的;于是潘金莲便凄凉地结束了她的一生!
 
   总括起潘金莲的整个的生命过程,从被她妈卖出之后,是受着王招宣、张大户、武大郎、西门庆的迫害,甚至于王婆、秋菊等人的帮凶,一直到武松的惨杀,不断地在蹂躏糟蹋之中过着生活,没有那时离开别人的手,没有那时曾得到自己独立人格的存在,虽然也曾挣扎过,反抗过,到底杀不出封建势力的重围,这怎能笼统地就以“淫妇”定她的罪案呢?!如果说她是有罪的话,我想那只是因为:谁叫她生在这个社会,谁叫她下生在小门小户的穷裁缝家,谁叫她做了一个不足轻重的女人呢?然而这些也正是造成她的悲剧的总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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