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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红尘:厦埠“丐帮”旧事

 馱夫 2022-08-28 发布于福建


自成通商口岸以来,厦埠乞丐就名声远播。英人施美夫在其《五口通商城市游记》(1847年出版)一书中记述道:

厦门的乞丐根据一套帮规体系招纳,在帮的乞丐都得受帮规的制约,他们也间接地认同国法。乞丐国王,即帮主,由众乞丐正式选举产生。

每年年初,乞丐们挨家挨户拜访,确定每户每月捐赠数目,这样住家就可避免乞丐上门乞讨的麻烦,不用再听到讨饭棍敲打地面的嗒嗒声。每月出五六百文钱,住家门上就贴上红纸条,在一个坛子或是花瓶的形状里写上三副“大吉大利”的字样。这张红纸条贴在门柱上,作为免讨的标志。每年年初重新认捐。若有乞丐不顾这纸赦免令,入店乞讨,店主可以抓住他,当场痛打一顿。

乞丐国王将一部分钱上交地方官员,分出一部分基金用来供养帮内弟子,然后设法把剩下部分留作己用,变成富人。乞丐们衣衫槛楼,长发凌乱,饥不择食。我曾看见一个乞丐经过一家糖果店,偷偷地将一块糕点攥在于心,然后藏进袖子。店里的一个合伙人看见了,跑出去追小偷,一把揪住小偷的头发,逼他从袖子里把那块糕点拿出来,然后动用私刑,痛打他一顿,才放他走。围观的人群在一旁鼓掌鼓励,店主感到心情舒畅,而偷糕点的乞丐也满不在乎。这种私刑体制在中国司空见惯,因为诉诸正常法律费用昂贵,而且还得贿赂法官。[1]

国人的叙事,也大体相同:

乞丐强讨恶索,到处皆然。而厦门居民之被乞丐欺凌勒诈,较之他处为尤甚。俗例,凡有红白事,必先与丐头言明,视家计之贫富,为出资之多寡。另给若干便在门前分给外来乞丐,始得行所无事,否则不堪其扰。前年有某甲误殴一丐,两月后该丐病危,由众丐抬至甲家门首。逾时毙命,藉尸讹诈洋银百数十元。以后乞丐之凶讨强索,更甚于前。人皆不堪其扰。近来人家做小生日或小孩弥月(满月),丐头亦必勒索钱文。如不破悭囊(钱袋),即招乞丐数十百人,烂头肿腿,脓血满身,一拥而入,汹汹坐索,非每人给以青蚨(铜钱)五六翼不去。居民无如之何。加以呵斥,即诈死图诈。[2]

清末的厦埠乞丐,自成组织,人喻为“第六阶级”:

厦门的乞丐,声势很是凶焰,并不像我们所认为的苦难阶级。他们要钱都是硬要的,不然,他们就要用种种的恶毒方法来报复你,所以都不得不勉强顺从他们的强求。

有名张纪的,本地人,因为在乡干了犯法的勾当,被乡人挖去双目。这时他才只有18岁,专恃行乞度日。因为他擅于交结,所以集了208人行拜仪式。他自居首领,横行于各码头间,凡有船只到厦门来,一律须收码头钱。多则数千文,少则几百文,否则货物不许起卸上岸。这时张纪的势力和地位,已经很厉害了。他把全市的乞丐,都严密组织起来,人数约十百余人,分成六团,每团设一团首,管辖一团内所有乞丐。同时小乞丐对于团首的命令,也是绝对的服从,而他自己自命为总领,统辖一团所有的乞丐。

厦市人民,对于乞丐都生畏惧心,所以丐头的收入颇丰。因此,张纪便由乞丐而流氓而富翁了。他把他所有敲诈来的钱,一面放出高利贷,一面在他的故乡广置田宅,炫耀乡里,以雪昔日双目被挖之仇。至于他的部下,当然亦各拥巨资了。后来他又变更乞丐的组织,把从前的六团,改编成七十二营,自己为营首。每营设一营首,以统辖之。

最后他觉得部下虽经分为七十二营,但都是东分西散的,于是他又作进一步的计划,在厦门的适中地点,建筑一座乞丐营。营之正厅供一王爷,同时称其厅曰“状元殿”。厅的四周,环建14座房屋,每座分做6幢。每幢建房子3间,里面的房子也堂皇富丽。张纪就住在这“状元殿”中,养尊处优,先后娶了18个妻妾,真可谓“乞丐皇帝”了。

当时每年的六月十八日,定为“状元殿”中的王爷诞辰之日。那日也就是乞丐们大庆之日。所以那天乞丐并不出外面干敲诈。除去做佛事和酒席之外,夜里还举行一个“赛曲会”,由各营中挑选出代表二人,分别上前唱曲,由评判员评判唱的优劣,而一一决定名次,分别赠奖。所以这会和平常的唱歌竞赛是没有多大差别的。

张纪后来直活到80多岁才生病死去。可是他死后,他子孙就把他白手做成的家产,在很短的时间中,统统化为乌有,18个妻妾,在他的死后,也各自卷逃而去。这大概也就是他一生作恶的报应。[3]

这“乞丐皇帝”,还有一名叫“纪攀”,同安后麝人氏。纪氏发家,始于“二百零八猛”;势力壮大后,在厦城十八保中分设“六团”,各以“团首”统辖之。后来的“六团”,又细化成“七十二营”,也各有“营首”。厦人乞丐聚居处称为“乞丐营”,大概源之于此。

丐帮扰民,惯用手法即给店家“派单”。逢年过节,店家须向丐首捐款。丐首再据钱款,分贴“外江”“流徒”“葫芦”各单于店户门首。店家有了其中之一,就有了“免扰金牌”。否则视为“抗捐”,便招惹来不断侵扰:

彼辈之对付“抗捐”者,有“文武抵制法”。文法,用一丐肩(扛着)一虫头酱脚、已将入木之瘫丐,置君门前。可使君家臭气四溢,路人掩鼻。君乃不得不屈服矣。武法,用破罐备贮“人造自来黄”,如战舰下水礼时名媛掷瓶方式,向君家门内掷进,必使君家木樨香气,三日不散。更有一法,则于君家“喜溢高堂”之日,潜于午夜,赠送“过山轿”(亡魂轿)一台,置于门前,必令老少错愕,终日不快。[4]

纪攀死时,正逢清民交替。此后,虽时局多变,但丐帮不变,并有壮大之势。

厦门华侨富商多,而乞儿也特别多。乞丐之种类大概可分外籍、本地籍两种。外籍者,多江北、凤阳一带流丐。此辈皆子母成群,麕集于海后一带,偶或给予一二铜片,则此去彼来,最讨人厌。其数约五百余人。本地籍者,有乞丐头,分疆别界,各有范围,亦如各大姓之占有码头渡头者焉。盖凡有庆喜之家,乞儿头必持炮烛往贺,择肥而噬。既偿所欲,则以红纸盖有葫芦者贴门外,谓之“葫芦单”,他丐见之,遂不敢再来。是辈亦有五六百人(根据乞丐头的报吿)。尚有一种在似丐非丐之间,街头巷尾亦时见之,即所谓“洋装先生帮帮忙”之类也。[5]

丐帮的存在,极度妨害城市治安与卫生,其鹄面鸠形、鹑衣百结,更是有碍市容市貌。最是天寒时节,街头巷尾“路毙”者,多与此辈有关。历届官府,无不想除之而后快。然除之不行,便选“收容”。

民国初时有“养济院”,官方批准,个人承包,每月能向商户收取“养济捐”,好大肥缺一块。

民三年(1914)养济院败,商会接收救济,改名“普济院”,除收容乞丐游民之外,也收贫民、散兵,乃至小贼窃犯等。
民五年(1916)警局接手普济院,改名“博济院”,安址于深田内“皇帝殿”。民十九年(1930),博济院迁至厦港碧山岩下的巡检司署旧址。

然而丐儿们驿动的心,绝非博济院所能束缚得住。1933年4月,全市单月路毙人数达106人:

本市四月份路毙者,据地方法院检察处逐日检验调查,共106名,其中女性2名。……查本市之路毙者多为贫病交加无处可归之贫民,饥则乞食,夜则露宿,十字街头固彼等之逆旅也。或患病,即唯有“听天由命”等死而已。同善医院虽曰同善堂设立,入院手续须有保认,如彼贫民何人肯保认?其次市公安局虽有博济院之设立,然贫民乞儿仍遍布市上,不愿入院宁沿途求乞。[6]

1935年时,战乱纷呈,经济困顿。大批破产农户涌入城市,大批城市失业者流落街头,厦市各类乞丐暴增。市公安局训令下属,将全城乞丐强制驱入博济院,再将外地乞丐遣送回籍。令曰:

迩来各处马路乞丐极多,沿途追逐行人求乞,殊属有碍观瞻,亟应予以取缔,以维警誉。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局长遵照,迅将马路上所有乞丐,一律拘送博济院,遣送回籍。嗣后各马路上,如再有发现乞丐,沿途行乞,应以各该分局长是问。务各注意,切切此令云。[7]

此时亟待收容的,不仅有乞丐,更有散兵。兵丐同收,博济院瞬时爆满。

公安局长王固磐,日前以市上各处马路散兵及乞丐密布,于观瞻、交通俱有妨碍,特饬令各分局派警逮捕,一律解送博济院,候轮遣配回籍。查连日以来,各分局拘送博济院兵丐,为数不下五六百人。现该院已有人满之患,乃请公安局暂缓续捕。该局经于昨日谕令各分局,着对于市上兵丐,暂缓拘捕,俟博济院所收容遣配后,再行续捕云。[8]

乞丐可以缓收,散兵则否。这批人身怀巨大杀伤力,因此屡有事故发作,既有单兵抢劫,也有团伙抢食:

昨(3)日下午5时许,第八市场口营平路及车加辘等处,发现散兵三四十人,抢夺该处摊卖小贩食物。蔴子贩与龟粿贩两担,被夺净尽。小贩无法追讨,唯有目送之去而已。晚八时,开元路一面包店,又被散兵十余人争夺面包馒头。经该处岗警驰至,该散兵等始分头逃逸。同时,思明南路国兴面包店门口,亦有散兵10余名,将面包笼床倒置地上,相互争取而食。该管警分局据报,派武警到地弹压。然该散兵已饱食面包鼓腹而去矣。[9]

博济院旧照(《警政(1930)》)

当局无奈,只能求助民间:

市上近来时有散兵游勇,昨兼局长王固磐,特令第二分局长曾孝植,向益同人商借浮屿避寒所,为收容散兵之用。经益同人同意,由昨日起,收容计达200余名,并由曾氏向商会主席洪鸿儒妥商筹措伙食费,一俟轮便,配回原籍遣散云。[10]
然而遣送得去散兵游勇,却抵挡不住游民乞丐进厦的步伐。1937年2月,厦市公安局分函水警大队、禾山特区署,敦请禁止游民乞丐来厦。其令曰:

查近日本市游民乞丐,由内陆或外省来厦者,为数不少。徘徊路上,殊碍市容。虽经本府公安局随时拘送游民习艺所收容,但仍源源不断。现该所收容此项游民乞丐,已有四百名左右,倘非从速禁止来厦,殊有人满之患。除分别函令外,相应函请贵队、署查照,即希饬属制止来厦,为荷。[11]

同样的禁令,也发给轮船、民船公会,要求各船不得搭载游民乞丐来厦。

抗战胜利后的厦市,依然是丐帮活跃的天地。鹭江道一带,更有异样的繁荣:

乞丐在这一段地区是特别的多,如果有一艘轮船进口,由船上下来的旅客们,便是他们最好的求乞对象,尤其是女性的旅客,和南洋才回来的侨胞们,最受他们的欢迎。他们一逢到这个机会,便三五成群地分向他们的对象进攻,非至达到目的不止。而且南洋回来的人们,出手都非常阔绰,一下子便是二三千元的赏给他们。也无怪乎特别为他们所热爱了。这样一批一批的跟来跟去,自使旅客们感到应付无术,头痛非常。然而这有什么办法呢?在现在的经济政策的驱策下,各个地方的社会经济高涨,失业者的激增,都使一般比较贫苦者流入乞丐之途。国家的救济,救济不了他们。这会影响到地方的治安,且有关厦门的体面。但大军能有什么好办法拿出来,也只好视若无睹地任他们一直流浪下去![12]

除了专业乞丐外,满街的散兵、游民、难民、难侨,皆是丐帮的后备军。“救济”,因此成为时代主题词。

在“救济”的旗帜下,当局先后设置了“救济院”“贫病所”“平民福利院”“感化所”等等。1949年时,再出“游乞收容所”新招。游乞收容所,挂靠救济院名下,收容街头各类乞食人员:

频年内战,社会经济急剧崩溃,无衣无食求乞度活者日众。市府社会科鉴于本市为一通商口岸,外人往来频繁,而市面游乞如此众多,有碍观瞻,故有设组游乞教养所之议,并经市政会议通过。惟以每月所需食米600市担,来源无着,乃签请李市长,准由救济院向外间筹募云。[13]

救济院专门拟具“计划书”:
(一)收容人数,暂拟200名为限。按老弱残废50名,妇女40名,儿童30名,壮年80名。
(二)收养老弱及残废编为院民。妇女,介绍家庭人事服务及手工艺牧畜等项;儿童,教以识字及常识、简易工艺、课外劳作;壮年,分别教习木工艺、藤工艺及垦荒种植等技能,并编成劳力工作队,以资洗扫本市场,清除交通要隘堆积砖瓦、沟渠泥浆污水,修整路面等杂役。
(三)地址,拟以本院感化所原寝室加以设备上下层木架床,以资收容。
(四)衣服,暂由本院旧用布袋衣外,再函请华侨遣送站征募衣服,酌量拨赠供应。
(五)口粮及副食等费。第一期备足4个月;至第二期由第5个月份起,以下每月可由生产所得利润金拨充,能减少百分之十负担;至第三期第9个月起至12月份截止,可能减轻百分之四十负担;以后足以自给可能。
(六)人事拟聘管理员2人,专职教导做人道理,遵守院内秩序,暨环境及个人卫生与工作、考勤等事务。教师1人,负识字及精神训话,正当娱乐;工艺教师1人,教授学识工艺技能等。
(七)对游乞在收容期内学习工艺,收获出产物品利润及劳力所得工资,除遵照法令规定福利金,奖给工作出力游乞,以资鼓励外,其余数额全部充作基金。
(八)材料资金购置建设等费,按处理时物价预定之。[14]
理想很丰满,但区区200床位,对庞大的待救济团体而言,实在是杯水车薪。




[1](英)施美夫《五口通商城市游记》第28章 拜访厦门高官,北京图书出版社2007年版,第341页。

[2]《鹭江谈助》,《申报》光绪十八年三月十一日(1892年4月7日)。

[3]木易:《擅威作福的厦门乞丐皇帝》,《力报》1938年5月18日。

[4]《普度月,纪厦门乞丐》,《江声报》1935年8月19日。

[5]六奇:《厦门乞丐之统计》,《昌言》1934年5月3日。

[6]《饥则乞食,夜则露宿,病惟等死,去月路毙者百零六人》,《江声报》1933年5月1日。

[7]《各分局奉令驱乞丐入博济院》,《江声报》1935年3月2日。

[8]《散兵乞丐,博济院收容已满,暂止搜捕》,《江声报》1935年3月6日。

[9]《散兵成群,沿街掠食》,《江声报》1935年4月4日。

[10]《公安局收容散兵达二百多名》,《江声报》1935年4月7日。

[11]《禁止游民乞丐来厦由(1937年2月3日)》,《厦门市政府公报》1937年第23期。

[12]《鹭江道上花絮》,《星光日报》1947年5月5日。

[13]《市面游乞众多》,《江声报》1949年3月15日。

[14]《游乞教养所拟收容200名》,《江声报》194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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