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创作只能写繁体字的观点在书法创作以及各个书展中是被书法界公认的一个艺术规则。原因正是书法的传承性所决定的。但是,对于现代人特别是初入书法之门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往往是弄巧成拙,莫衷一是。该繁的繁,不该繁的也繁,诸如“天后”写成“天後”、“茶几”写成“茶幾”的例子,让人啼笑皆非。 闹出这样的笑话,还是对汉字的文字知识了解不够所致。要知道中国汉字是有着几千年的发展史的文字,其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和完善。就现在规范字而言,其中的简化字大概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来源: 一、古已有之。只是在制定现代规范字时,取其意思相近,字形简单的一个为规范正体字。如:万、萬;礼、禮;云、雲;后、後;乱、亂;无、無;卷、捲;才、纔;舍、捨;须、鬚。 二、草书楷化,成为今天的规范正体字。如:如,“頭”、“學”、“實”、“長”、“書”、“専”、“東”、“為”、“称”都是由经典草书写法简化而来:头、学、实、长、书、专、东、为、称。 三、真正的现代简化字。 (1)用记号替代偏旁的简化字 例一:用“又”字记号作为简化符号的简化字。“又”字记号可以用来替代“雚”字旁,把勸、權、觀、歡等字简化为劝、权、观、欢等。但是,罐、灌等字却不能被“又”字代替。 “又”也可以把歎、艱、難、漢等简化为叹、艰、难、汉等。 “又”还可以替代“登”,因此,“鄧”简化为“邓”。但是,“燈”字却用“丁”来代替,简化成了“灯”;“雞”简化为“鸡”,但“溪”却不能由“又”来代替,否则成“汉”字了。 例二,用“乂”字记号作为简化符号的简化字。“乂”字记号可以代替很多偏旁,例如:“區”简化为“区”、“趙”简化为“赵”、“風”简化为“风”、“義”简化为“义”、“鹵”简化为“卤”、“岡”简化为“冈”等等。这些不同的部件都用一个“乂”来替代。 (2)截取局部替代整体的简化字尚待完善 截取局部替代整体的简化方法,古代早已有之。例如,古代书法作品中,常见“與”写作“与”、“灋”写作“法”以及“時”写作“时”等等便是。 这种简化方法,在现代汉字的简化方法中,占的比重比较大。例如,開作开、擊作击、慮作虑、奪作夺、糞作粪、聲作声、習作习、業作业、點作点、飛作飞、獨作独、婦作妇等等。 书法艺术创作中,对待这些简化字一定要慎重,有的简化字可能缺少字理之间的互通性。古代书法家把“與”写作“与”,这是为了和“興”字的草字“兴”的简化路径相区别开;“時”字草化成“时”,与“得”字的草法路径也是有严格不同的。如果截取局部替代整体的方法没有互通性,书法创作中最好不要使用。 (3)“一简对多繁”的简化字,在书法创作中尤其要区分 “一简对多繁”的简化字,书写上虽然快捷了,但是,其字义却翻倍的复杂了。汉字包括形、音、义三个要素,只考虑到其中一个要素的简化字是不成功的。对于书法艺术创作来说,理解所写的字的本义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是从艺术角度考虑,根本的是从文字学角度考虑。例如,简化字“干”对应“干,乾,幹”等,“发”对应“髮、發”,“余”对应“餘、余”,“范”对应“范、笵、範”的不同,“党”对应“党项族”“黨國”的不同,“斗”对应“星斗”“鬥毆”的不同,“谷”对应“稻穀”“山谷”的不同,“姜”对应“生薑”“姜子牙”的不同,“出”对应“进出”“一齣戲”的不同等等。 这些字在公众场合可以写简化字,因为公众场合关注读音大于关注字义和字形,写简化字更利于交流。但是,在书法艺术作品中,重视字形和字义大于重视读音,所以,严格区分“一简对多繁”的简化字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书法创作对待简化字的态度,本文提出三个解决思路,希望对书法界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第一,公众场合要提倡写规范汉字。写规范汉字是国家的文字政策,宣传与普及规范汉字、促进规范汉字建设,是书法工作者的时代责任。 第二,书法艺术创作可以写简化字,但是,要用文字学知识去甄别这些简化字,而不是被动抄写。要尊重版本,尊重原典,尽量反映文献的“真实性”与“生动性”。 第三,书法艺术创作要将字体、书风与所写内容相结合。字体演变和文体演变都有历时性原则,书写春秋战国以前的内容,以古体字、古字为上,用宋元俗字书写便显得不太相称;抄写小说片段,要求用篆书、正字书写实无必要;书写新时代的内容,用简化字书写便显得具有亲切感和温度感。字体、书风与书写内容等三者协调统一,是书法艺术达到高水准的一个基本前提。 以上内容根据《简化字能用于书法创作的历史证据与现实证据》,曾发表于《文艺论坛》,2019年第3期作者:成联方(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副教授)整理,在此,对成联方老师表示感谢。 岩同巖、时同峕、野同埜、币同幣、旧同舊、丽同麗、贤同賢、戏同戲、劝同勸、观同觀、冲同衝、褒同襃、巩同鞏、从同從、丛同叢、历同歷、励同勵、厘同釐、让同讓、认同認、谗同讒、泽同澤、选同選、适同適、边同邊、还同還、迁同遷、仙同僊、优同優、体同體、侄同姪、冢同塚、写同寫、卫同衛、苍同蒼、坤同堃、坟同墳、坛同壇、圹同壙、坝同壩、盐同鹽、庙同廟、应同應、庆同慶、庵同菴、搀同攙、挽同輓、携同攜、折同摺、摆同擺、拨同撥、和同龢、称同稱、秋同龝、龟同龜、鳌同鼇、郁同鬱、鬱同鬰、岳同嶽、胆同膽、鉴同鑑、禀同稟、苏同蘇、草同艸、弼同弻、塜同塳、尽同盡、晁同鼂、晋同晉、丑同醜、吊同弔、畅同鬯、奋同奮、辞同辭、独同獨、盖同蓋、恳同懇、隶同隸、腊同臘、芦同蘆、脉同脈、尧同堯、为同為、飨同饗、乡同鄉、宪同憲、宝同寳、献同獻、勋同勳、牺同犧、淆同殽、凿同鑿、总同總、显同顯、韵同韻、穷同窮、症同癥、医同醫、听同聽、叶同葉、养同養、寻同尋、屉同屜、铁同鐵、栖同棲、弃同棄、签同籤、策同筞、强同彊、寝同寢、尝同嘗、琼同瓊、枪同槍、丧同喪、肃同肅、岂同豈、岁同歲、嵩同崧、头同頭、韬同弢、袜同襪、实同實、态同態、参同叅、征同徵、绣同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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