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写了一篇《宝玉给探春的一个碟子,袭人为何惦记着拿回来?小气?有意见?》,有人留言评论,认为这是袭人擅自做主、送给湘云卖人情的。甚至还说,袭人这是“以女主人自居”,如何张狂如何自大 好吧,袭人和湘云感情的确很好,是从小培养起来的,湘云还曾希望和袭人同嫁一个丈夫、以便终身不分开(关于这一段,我有专文论述,在这里就不展开了)。 也的确,袭人交代要送去的果子时,说明了是“宝二爷送来与姑娘尝尝”,而说到玛瑙碟子时,只说“姑娘就留下玩罢”,没有强调是宝玉吩咐的。 还有,宝玉在这些事情上并不留心,也许根本不会注意到少了一个碟子。就算留心到了,袭人解释一句“云姑娘喜欢,我送给她了”,宝玉也不会怪罪。后文“袭姑娘说,昨儿把螃蟹(风筝)给了三爷了”,宝玉不也毫不在意吗? 那么,是不是可以证明,袭人没经过宝玉同意,擅自做主,把公家的东西送朋友、 卖人情呢? 不可以。 为什么?因为时间。 袭人是这样说的:“再前日姑娘说这玛瑙碟子好,姑娘就留下玩罢”。湘云说碟子好,是跟谁说的? 怡红院里,与湘云最亲厚的,就是宝玉袭人。湘云又不是长住在贾府,偶然来一趟,到怡红院不找宝玉袭人,难道跟别的、并不亲厚的小丫头们谈天,夸赞人家的器具好? 如果“说这玛瑙碟子好”是跟宝玉说的,以宝玉的性格,还不是马上举以相赠,还需要回头再跟袭人商量吗? “说这玛瑙碟子好”,就是湘云跟袭人说的。 既然是跟袭人说的,袭人为什么没有当下赠送?当然是要请示宝玉。虽然袭人是怡红院的代理主妇,但她“是个省事的”。如果不是王熙凤派人来叫小红、宝玉又恰好不在家这样的突发情况,袭人一定会请示了宝玉再决定。 那么,请示了宝玉,却不提宝玉,只说“再前日姑娘说这玛瑙碟子好,姑娘就留下玩罢”,是袭人卖人情吗?是的,惦记着朋友的喜好,替她争取,这当然是袭人结好湘云的手段之一。但,再怎么说,碟子是宝玉的,能给湘云一定要宝玉做主,不会像“太太在家我们还拿过,各人去送人,也是常事”王夫人屋里管理松懈。所以湘云领的是宝玉袭人的情,不是袭人独居其功。 说到“袭人以女主人自居,张狂自大”,对不起,我得反驳你了:别不服气,袭人就是怡红院的代理女主人。平儿要撵坠儿,叫麝月“等袭人回来”再打发。宝琴进京送礼物,给宝钗和香菱是一样的石榴红绫裙料。这些都证明,在少爷娶正妻之前,侍妾就要代替主妇的职责。要不然王夫人怎么对袭人说“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呢? 有代理女主人的职权,还要请示宝玉之后才决定,这才是袭人的“省事”之处:她始终没有忘记自己只是“代理”,始终恪守着丫头(虽然是最大的大丫头)本分。 这本来是一件小事,即使不是大户人家,你我平民亲友之间,也常常有相互赠送礼物之举。袭人为人周到,也只是她谨慎小心的行事风格,并不能证明她 如果这篇小文会引起你的不适,认为我是在替袭人洗白,甚至说是“非得一个一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