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发布,首次明确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就可实施。 按照之前的规定,本单元内所有住户都需签字同意,老楼才能加装电梯,可如果楼内一两个住户不签署同意书,老楼加装电梯的方案就无法通过。 从今后,北京的老楼加装电梯,将不再实行一票否决制了。工作手册明确,满足三项条件,就可开展加装电梯工作。 一是有意愿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具有占用和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并能够出示相关证据; 二是要加装电梯的住宅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节能等规范、标准要求。 三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初步方案应当充分听取加装电梯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 手册也提出,实施主体应就加装电梯建设方案可行性、加装电梯费用筹集方案、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运行维护费用、电梯建成后使用管理主体确认书、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五个事项,和加装电梯涉及的相关业主达成加装电梯协议。协议由加装电梯所涉及的业主签字,签字真实性由属地社区组织和实施主体共同组建审核组进行审核,并留存业主所持有效证件的影印资料。 采写记者:北京新闻广播郭雅婧 |
|
来自: 我家住在瘦狗岭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