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明知他人非法采砂,其非法购买出售获利,近日,这名男子受到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 石家庄市藁城区男子刘某脑瓜活络,看到有人非法采砂卖砂获利,心内十分羡慕。没想到“机会”来了,2020年9月上旬,李某(已判决)经人介绍,租赁了他人位于藁城区某村南的三亩承包地,在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0年9月下旬在承包地内非法采砂,将挖出的砂子卖给他人。刘某听说后,立即找来两辆翻斗车,从李某处购买了9车砂子(共计180立方米),卖给某村搅拌站,卖得1.2万元,自己非法获利3500元。当地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后经认定,这180立方米建筑用技术Ⅲ类特细砂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7100元。诉讼过程中,刘某退缴非法所得人民币3500元。 藁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矿产品而予以转移、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刘某当庭自愿认罪,退缴非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退缴的非法所得人民币3500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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