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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效力怎么确定?

 北纬37度007 2022-09-07 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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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主从合同同时存在的情形很多。其中,主债权债务合同和担保合同就是一组主从合同的情形。对于他们之间的效力判断,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从担保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以合同相互之间的主从关系或依附关系为标准分类,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不以他种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

       一、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效力怎么确定?

        1、《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担保法解释》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二、主从合同纠纷的管辖

        债权人如果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当事人一起起诉到法院,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因从合同产生的诉讼从属于因主合同产生的诉讼。因此法律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以主合同确定管辖。

        主合同的管辖地无非是债务人住所地或者主合同履行地。由于在一般保证情况下采用共同诉讼的模式,即债权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不起诉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因此,一般保证情况下永远是以主合同确定管辖。其他物的担保合同,比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也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来源: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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