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为何从始至今无法解困?(三) 文/李云亮 三、 不论物业管理混乱,还是区分所有权认定混乱,都与人们的思维习惯、思维模式,密切相关。否则,二十年维权,应该有明显效果。 谈混乱,把业主们都牵扯进来,说他们自己也要负责,这太难了。难,也要说。 对区分所有权的认识,业主们两眼一码黑。都在一个思维误区里。 业主们都在误区里思维,纯黑,找不到正确维权方向。 方向正确与否,要看维权效率。二十年维权没效率,方向不正确。 不谈法律(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谈法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茶话清谈。 购买商品房之前,购房款在购房人(业主)手里。商品房是开发商的。物各有主,这没错。 为什么商品房交易之后,就错成一塌糊涂了呢?扯皮、纠纷不断。 业主在物业管理之前,先要买房。 业主们买的商品房,是自古所言的房子吗?不是。 这个问题必须回答正确。业主所买,不是真正的房子。这是祸根。 真正的房子,用笔画出来,可以单立在纸上,楚楚动人。甚至可以绿树环绕,把那座单立的房子围起来。 业主们买的商品房,是房间。房间也可以用笔画出来,单立在纸上。可是需要说明,这只是某栋大楼里的一个“单元空间”。 开发商把“单元空间”卖给业主。假称房子。业主买“假房子”。 全社会都美称商品房为“房子”。假得一塌糊涂。 于是,全体业主装修自己的“假房子”,从里到外当真房子随意改动。 整座楼房各个“单元空间”,都当真房子随意改动。一座有气度的商品房大楼,从此外观花里胡哨,价值大减。 业主们的“假房子”肯定登记的都是“假所有权”。真正的房子才有真所有权。真房子和假房子的所有权,绝对不一样。 “单元空间”是假房子。这个判断,应该成为不可否认的公理。没人敢说“单元空间”是真房子。 真房子才有真正的所有权。真所有权是完整的、圆满的、完美的所有权。 假房子没有真正的所有权。假所有权是不完整的、不圆满的、不完美的所有权。 全社会都不能说,业主的所有权是假的。那怎么说? 学者建议就说,那是区分所有权。 那么,可以肯定地说,区分所有权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所有权。 所有的人,都不要把区分所有权当做一个真所有权。都别把区分所有权当成一个完整的、圆满的、完美的所有权。 业主们思维的误区深处,就是没能认识到自己的商品房不是真房子,自己的所有权不是真所有权。 既然不是真所有权,维权肯定无力。既然不是真所有权,明目张胆涉权者不在少数。 真所有权如同业主手中的金银财宝,没人敢动心思明目张胆涉权。 业主维权,不明白自己权利的真正构成,维权不可能成功。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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