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要明白:保险费的构成 我们先搞清楚:保险费的构成。保险费是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构成的。以预定死亡率和预定利率为基础计算的保险费称为纯保费,纯保费主要用于支付保险赔款或给付保险金,纯保费总额与保险金给付总额应达到平衡。附加保费主要用于保险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开支,包括企业应交的各种税、代理手续费、企业管理费、员工工资、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用、水电等费用。可能上边的解释,有的人不是特别明白,我这边举个比较直观的例子,我们把纯保费解释清楚。 那实际收的保费是不是就是纯保费呢? 我们来看下实际收的保费是如何算出来的? 保险公司收到保费以后,是要拿去投资的,假定预期投资收益率为4.5%,那么只需要收取300万(1+4.5%)=287.08万元的保费就可以了,每人需收28.708元。 但是这没有考虑费用,如果保险公司的房租、工资、水电、税金等费用率为2%,287.08万*2%=5.75万,那么需要实收292.82万元保费,每人实收29.282元。这既是这款1年期寿险产品的理论定价。 以上反映的是传统人寿保险的简化定价模式,保险产品的定价相当复杂,此为简单理解。定价是建立在一定的假设基础上的:假定的预期死亡率、预期投资收益率和预期费用率,通常还可能考虑假定退保率等。 根据刚才的分析,10万人购买保险,死亡率为3‰,1年内会有300人死亡,每人赔付保额1万元,则需要赔付300万,需收取保费30元/人,但如果考虑到将来的投资收益率4.5%和费用率2%,那么赔付300万,实际收取的保费为29.282元。其实,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分红保险保单的定价模型。通过这种方式,我们知道保险的价格是根据假定的预期死亡率、预期收益率、预期费用率算出来的,那么,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实际的和预期的不相符怎么办呢? 情况一 我们来看第一种情况:实际的比预期的好,也就是实际死亡率小于预期死亡率、实际投资收益率大于预期投资收益率、实际费用率小于预期费用率。这样的话,就形成了三差益,三差益的情况下,就有多出来的收益。这多出来的收益可以理解为三差益分红。这也是分红险的来源基础。我们来看直观的例子: 所谓三差益分红 1、死差益:一共死亡了280人(原定3‰),保险公司赔付了280万元,节余了20万元。 2、利差益:实际投资收益率为6%(原定3%),那么287.08万元乘以1.06等于304.30万元,多出来了4.30万元。 3、费差益:实际费用为3万元(原定5.75万),节省了2.75万元。 三项差益加在一起为27.05万元,这就是保险公司在这一款产品上所挣到的收益。 情况二 再来看第二种情况,实际的没有预期的好。也就是实际死亡率大于预期死亡率、实际投资收益率小于预期投资收益率、实际费用率大于预期费用率。这样的话,就形成了三差损,三差损的情况下,是没有收益的,那么保险公司自然就没有多出的钱来分给客户,也就是没有分红。这种情况叫做三差损。我们举个例子来加强理解“什么是三差损?” 1、死差损:一共死亡了310人(原定3‰),保险公司赔付了310万元,亏损了10万元。死差损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保单持有人为0。 2、利差损:实际投资收益率为1%(原定3%),287.08万元乘以1.01等于289.95万元,超出来的10.05万元就是利差损,利差损部分也由保险公司承担,保单持有人为0。 3、费差损:实际费用为10万元(原定5.75万元),超支了4.25万元,费差损部分也由保险公司承担,保单持有人为0。 这三项差损加在一起为24.30万元,这是保险公司在这一款产品上所形成的亏损,由于保单已经售出,这部分亏损均由保险公司承担,对保单持有人来说没有额外的收益,收益为0。 情况三 最后来看第三种情况:不赚不亏,也就是既不形成收益,也不产生亏损。 1、保险公司依靠包括工资在内的费用生存,这是保险产品定价的“平衡点”,然而实际上很难实现。 2、为了防止亏损情况的出现,保险公司有提高产品定价的愿望,比如提高预期死亡率和预期费用率,降低预期收益率,也就是把产品的价格(产品费率)提升上去。这对保单持有人来说是不利的。 3、而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保险公司也存在着过于打价格战而在未来的低投资收益率年份出现大幅亏损的可能,对其自身也不利。 综合以上这三种情况,那么,问题来了,有没有可能建立一种保险公司与保单持有人共享收益与平衡风险的机制呢?分红险应运而生。 1776年,英国公平保险公司进行决算时,发现实际责任准备金比将来保险金支付所需要的准备金高出许多,于是将已收保费的10%返还给保单持有人,这被认为是分红险的起源(多收的保费)。 1850年,增加保额的分红方式出现。1963年,英国人Homans和Frkler认为应根据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产生的盈余对保单进行分红,与现金分红理论中的“三差”已非常接近。 影响红利的主要来源是哪个? ![]() 可能有人会问,保单红利来自于三差,那么这三差中,影响保单红利的主体来源是哪个? 1、死差益(损)、费差益(损)、利差益(损)是保单红利的3个主要来源。而对于机制较为健全的保险公司来说,前两者出现的数额都不会太大。原因在于:预定死亡率是根据生命表、非常科学的算出来的(关于生命表的知识普及在文章下方“保险科普--生命表”项下),所以实际的死亡率减去预定的死亡率后的数额不大,也就是预定的和实际的差不太多,也就是死差益(损)不大。费差益(损)考虑的是员工的工资、水电、运营成本、佣金、各种税费等,因为这些费用根据以往的数据和公司实际的投入,是可以计算和把控的。所以实际的费用率减去预定的费用率后的数额不大,也就是预定的和实际的差不太多,费差益(损)的数额不大。 因此反映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能力的利差益(损)成为保单红利的主体来源。这就看各家保险公司自己的投资盈利能力了。在中国的保险行业中,保险公司的发展还是不均衡的,目前的中国200多家保险公司中,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仅有24家。根据保险投资的相关法规和政策,针对一些特别领域的投资,还需要获得对应的某一项的投资资格。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市场上一些保险公司,会把自己公司的资金交由其他保险公司来管理和投资,因为它没有投资资格。 那如何来衡量保险公司的投资盈利能力呢?我们可以看保险公司的投连险的投资收益情况、公司的季度/年度的净利润、盈利排名、是否接受过大机构资金的委托投资,比如像社保养老金或者社保基金的委托投资、接受过其他同业保险公司的委托投资等;还有是否在一些权威机构有获过奖项,比如:被誉为中国投资领域的奥斯卡的由《21世纪经济报道》评选的“最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奖”等。 在我国分红险产品的实践中,预定利率是一个不得不提及的关键词。所谓预定利率,是指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根据公司对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而为保单假设的每年收益率,其实本质是寿险经营者因占用了投保人的资金,而承诺以年复利的方式赋予保单持有人的回报。 2010年7月9日,保监会公布《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不得高于年复利2.5%。 2013年8月15日开始,普通型人身保险实行新费率政策、其预定利率不再有2.5%的上线,而是由保险公司根据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2015年9月28日,保监会下发《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10月1日起,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分红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0%的较小者。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对于开发的分红险产品预定利率不高于3.5%的,报送保监会备案;高于3.5%的,报送保监会审批。保险公司用于分红险利益演示的低、中、高档利益水平分别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6%减去产品预定利率。对于保险公司在售的分红险,如果连续3年实际分红水平达不到中档演示水平的,则公司必须下调中、高档红利演示水平,下调后的中档红利演示水平不得高于公司近3年的实际平均分红水平。(标红色的这段话一定要特别记住,这是防备被坑的一个重要原则,看分红利益演示表时千万不要看销售人员自己制作的,一定要看公司系统官方的演示表,这才是合规的。公司系统官方的演示表是给银保监会报备过的,中档的分红有可能就是公司最近3年的实际分红水平,销售人员自己制作的,有可能会存在夸大分红演示的情况。在“偿二代”过渡期内,保险公司应按照《分红保险精算规定》,提取现行偿付能力体系下的分红险法定责任准备金,偿二代所使用的准备金按照偿二代监管规则计算。 相信聪明的读者朋友,看了上边的规定,你该知道如何选择分红保险了吧,除了看产品本身的条款外,需要重点关注你选择产品的这家保险公司稳健经营能力和投资盈利能力。 保险科普 ——生命表 写在最后:今天的分享就接近尾声了,这个“通俗说保险|吃透分红险系列”,我用了整整两篇文章去分析《分红险的由来、发展》和《分红险因何分红》,因为这是了解分红险的基础,大家认真去看去理解,相信肯定会对您有帮助的。下次分析,我们还继续深挖分红险相比于传统寿险的特点。如果想深入交流,下方有我微信,不管是想咨询保险的客户还是想交流学习的保险同业,都欢迎大家加我微信,我们随时沟通,共同学习,一起成长!这篇文章也是2020新的一年精心推出的第一篇文章,在此,祝福在新的一年,我们所到之处皆为热土、所遇之人皆为挚友、所遇之困难皆能风轻云淡!新年快乐,下次再见! 觉得内容还不错的话,给我点个“在看”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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