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大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免因故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 2、公司财务资料; 3、大宗采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分配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意见及决策过程; 9、其它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公司秘密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 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一般损害。 企业秘密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 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秘密的义务;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控制,有关人员签署意见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意见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示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秘密,不准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秘密; 8、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处理。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按照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殊情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决定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决定的过程、参与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意见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绝对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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