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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长和社区矫正对象对话系列之二十八:缓刑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除矫正后,发现社区矫正期间有应当撤销缓...

 昵称52884511 2022-09-18 发布于吉林

焦律师,你好,刚才听你讲《社区矫正法》,讲了挺好,有一个问题,我一直很疑惑!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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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

焦律师


什么问题?

你刚才讲到《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矫正对

象小白

图片
值班律师
焦律师

是的。

那如果我在社区矫正期间,有应当收监的情形,如果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发现的,就视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是不是以后就不会有事了,不会再撤销缓刑了?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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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

焦律师


哦哦哦,这种理解可不对的哦。

为什么不对啊,不是矫正期满,都发给我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了吗,难道以后还可能撤销缓刑?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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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焦律师

是的。我们先看《刑法》,刑法规定的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是有条件的,是有没有第七十七条的情形。《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不是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发现嘛?!

矫正对

象小白

图片

值班律师焦律师


这里你要看下《刑法》的用词,是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的情形,而不是说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发现。就是说即使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发现,只要有应当撤销的行为的发生,依然可以依法撤销缓刑的。

不是期满,社区矫正机构已经给我发了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了吗,而且进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了吗?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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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焦律师


是的。这个解除社区矫正证明,只能证明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发现有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不代表真正没有撤销情形的发生。
我举个简单不恰当例子吧,例如服刑期满,监狱给发释放证明书,那没问题;假如你刑期没满,监狱搞错了,也给你发张释放证明书,那这张释放证明书只能证明当时监狱以为你服刑期满,实际并不是,那发现后你还是得去监狱服刑。当然,这个例子可能有点不恰当。
再举个直白一点的,例如说进行选举,你隐瞒了你不符合人大代表的选举条件,参加选举,还被选为人大代表。但如果任何时候发现你不符合,还是可以把你撤掉,原理一样。

哦哦哦,这样啊,那还是要老老实实的,不是糊弄过社区矫正期间就没事,要是达到撤销缓刑条件,躲也躲不过去!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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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焦律师


是的,其实这一点在《社区矫正法》中也有体现。

哦哦?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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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焦律师


还记得《社区矫正法》第六章是讲什么吗?

记得,解除和终止。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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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焦律师


对的,在解除和终止一章里,第四十六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刑法规定的撤销缓刑、假释情形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

对于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由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

对于有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需要撤销缓刑、假释情形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地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并将建议书抄送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时,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嗯嗯。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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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焦律师


其第二款规定的是在“对于在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而第三款,规定的是“对于有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需要撤销缓刑、假释情形的……”,第三款并没有说要在“考验期内”发现。

明白了,这个社区矫正期间,对于假释、缓刑,其实就是社区矫正机构对我们监督,如果我们在这个期间有应当收监情形,社区矫正机构要是发现了,会随时对我们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如果这个期间没有被发现的,是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提请,对吗?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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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焦律师


对的。对于假释、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期间,也就是考验期间,考验的是社区矫正对象能不能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而不是考验社区矫正机构能不能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行为,明白吗?

我懂了。那还是要真正做到在矫一分钟,守法六十秒啊!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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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焦律师


对的。有些人在社区矫正期间心存侥幸,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达到收监条件,以为只要瞒天过海,过了社区矫正期间就可以逃过一劫。殊不知,这是自欺欺人。现实中,已经有多起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涉嫌违法严重,社区矫正期满后发现,然后被撤销缓刑。
社区矫正期满解除2年后,他被撤销了缓刑……

要是这样,其实更亏,白白被矫正?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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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焦律师


刚才说了,社区矫正其实是一个考验期间,考验期间当然有一定约束,如果你违反规定,要应该主动去接受法律制裁,这是法律规定。社区矫正期间,本来是给你的一个机会,一个不必坐牢的机会,如果自己没有珍惜,最后被“白白矫正”,还得进去坐牢,那是“自作”的。有一句叫“no  zuo  no die”

那如果矫正期间有违法或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还是要主动跟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该撤缓收监就早点处理,免得矫正期满,然后还得进去坐牢。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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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律师


哈哈,那更应该平时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规定,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警醒自己,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不就行了。

对的,我懂了。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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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焦律师


关于对社区矫正对象处罚,我们曾出版过一本《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里面详细选取了《社区矫正法》施行以后,从入矫、矫正期间、解矫三个阶段中,摘取了涵盖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矫正中容易出现从不及时报到、未经申请跨市县活动、不按时报告等几十种常见、易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了训诫、警告、被提请治安管理处罚、被撤缓收监等不同处罚的各种案例。你可以对照其中,不要走他们的老路,不要触犯其中的行为,这样才能顺利地度过社区矫正期间,顺利融入社会。
链接可以见
100次教育不如1个身边现实案例!学典型案例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读本》开始征订啦!

哦哦,那我可以找一本学习下。有时候我也觉得,一个身边的活生生的案例,对我们触动最大,一次活生生的案例,说实话,要胜过十次教育。

矫正对

象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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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焦律师


嗯嗯,是的,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事,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当然,最主要还是自己,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要摆正,要珍惜不要坐牢的机会,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下,让自己顺利融入社会,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作者:纪金锋

    笔名,焦暄旺。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社区矫正宣传网创办人,曾多年从事刑事、行政执法工作,专注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刑事执行领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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