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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遂溪海勤 2022-09-19 发布于广东

·楚庄王第一

[题解]

《汉书·董仲舒传》载:董仲舒“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这里,《玉杯》《竹林》是本书篇名,没有《闻举》《蕃露》《清明》等篇名,汉代只称“董仲舒百二十三篇”,没有《春秋繁露》书名。后人集董子文咸书,以《吕氏春秋》《晏子春秋》为例,署名《董子春秋》,而首篇名为《蕃露》,连起来变成:董子《春秋繁露》,这样,首篇便无篇名,抄写者就将首篇第一个词“楚庄王”作为篇名。而《蕃露》篇名从此消失。本篇主要探讨两个问题:一是从称呼、遣词用字等入手,阐明暗寓褒贬的《春秋》笔法;一是议论“新王必改制”的说法,认为“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

        《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①: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②,君子之所见也③;襄、成、宣、文④,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⑤,君子之所传闻也。所见六十一年⑥,所闻八十五年⑦,所传闻九十六年⑨。于所见,微其辞⑨;于所闻,痛其祸⑩;于传闻,杀其恩④,与情俱也。是故逐季氏而言又雩,微其辞也@。子赤杀,弗忍言日,痛其祸也⑩。子般杀而书乙未,杀其恩也⑩。屈伸之志⑩,详略之文,皆应之。吾以其近近而远远,亲亲而疏疏也⑩,亦知其贵贵而贱贱,重重而轻轻也⑩。有知其厚厚而薄薄⑩,善善而恶恶也,有知其阳阳而阴阴,白白而黑黑也。百物皆有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善矣⑩。《诗》云⑩:“威仪抑抑,德音秩秩。无怨无恶,由群匹。”此之谓也⑩。然则@,《春秋》义之大者也@。得一端而博达之⑩;观其是非,可以得其正法@;视其温辞⑩,可以知其塞怨⑨。是故于外,道而不显⑨;于内,讳而不隐@。于尊亦然,于贤亦然。此其别内外⑩,差贤不肖而等尊卑也⑩。义不讪上@,智不危身@。故远者以义讳,近「以智畏。畏与义兼④,则世愈近而言愈谨矣。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辞⑩。以故用则天下平,不用则安其身,《春秋》之道也⑩。

[注释]

        ①十二世:《春秋》所记鲁国的国君有隐、桓、庄、阂、僖、文、宣、成、襄、昭、定、哀,共十二代。三等:即把十二世分为三个阶段,指“见”(亲身经历),“闻”(听亲身经历者介绍情况)、“传闻”(指经过两代以上传递的情况)三个时期。这一段话是通论《春秋》一书的,有的学者认为这应是《春秋繁露》第一篇《繁露》的篇首。而前几段则可能是《竹林》、《精华》等篇的内容。此说仅供参考,无确证之前,仍按原样为妥。

        ②哀:鲁哀公,姬将,公元前494年一前467年在位。定:鲁定公,姬宋,公元前509年一前495年在位。昭:鲁昭公,姬裯,公元前541年一前510年在位。

③君子:指《春秋》作者孔子。孔子亲身经历了哀公、定公、昭公三代。哀公最后,是从后往前推妳顷序。

④襄:鲁襄公,姬午,公元前572年一前542年在位。成:鲁成公,姬黑肱,公元前590年一前573年在位。宣:鲁宣公,姬俀,公元前608年一前591年在位。文:文公,姬兴,公元前626-前609年在位:

⑤僖:鲁僖公,姬申,前659年一前627年在位。闵:鲁闵公,姬开,公元前661年一前660年在位。庄:鲁庄公,姬同,公元前693年一前662年在位。桓:鲁桓公,姬允,公元前71 1年一前694年在位。隐:鲁隐公,姬息姑,公元前722年一前712年在位:

⑥所见六十一年:即孔子所亲见的三世:昭公32年、定公15年、哀公14年,共61年。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前551),昭公元年(前542)时,孑L子已十岁。没有包含孔子十岁以前生活的鲁襄公时代。

⑦所闻八十五年:即孔子所闻的四世:文公18年,宣公18年,成公18年,襄公31年,共85年。

⑧所传闻九十六年:即孔子所传闻的五世:隐公11年,桓公18年,庄公32手,闽公2年,僖公33年,共96年,

⑨于所见,微其辞:微其辞,隐微之辞。对于自己亲身经历的所见之世,没有明显的言辞来指责批评,一是表示为尊者讳,同时也是为了避免迫害,明哲保身。当时国君有生杀之权,要小心谨慎对待,稍不留心,就可能招致杀身之祸。

⑩于所闻,痛其祸:所闻之世是父辈所经历的时代。这时代离自己比较近,对于国家的灾祸特别痛心。

⑩于传闻,杀其恩:杀,中断。所传闻之世,离自己比较远,恩情比较淡薄,就按自己的志向来写。由于感情:因素减少,内容就比较客观理性。与以上“微其辞”(有话不敢直说),“痛其祸”(带着浓厚的感情)两种情况不同,就是平心静气地明白地写出自己的想法。

⑩逐季氏而言又雩(yu),微其辞也:又雩,《春秋》昭公二十五年:“秋七:辛大雩,季辛又雩。”《公羊传》:“又雩者何?又雩者,非雩也,聚众以逐季氏也。”一个月有三个带“辛”的日子,第一个叫'上辛”,最后一个叫“季辛”或“下辛”。王充《论衡·明雩》:“《春秋》鲁大零,旱求雨之祭也。”雩是求雨的祭祀活动,规定在“辛”日、多半在“上辛”日举行。秋七月,上辛举行了雩祭,季辛又举行雩祭,为什1,、?实际上鲁昭公想用雩祭的办法把民众集中起来,然后把季氏杀7-季氏平时得民心,昭公不得民心,昭公想杀季氏,却被季氏打败,逃亡到齐国去。孔子知道鲁昭公不对,又不好指责国君,为尊者讳,只说“又雩”。这就是“微其辞”。

⑩子赤杀,弗忍言日,痛其祸也:子赤,鲁文公之子,被襄仲杀死。《春秋》文公十八年:“冬,十月,子卒。”《公羊传》认为:子赤死?,为什么不写日期,是因为被杀。国君被杀,是极为痛心的事,不忍心再写那个日子。这表明孔子对国祸的痛心。那时代对孔子来说是近代史,是所闻世。

⑨子般杀而书乙未,杀其恩也:子般,鲁庄公之子,被庆父杀死,《春秋》庄公三—卜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同样记载国君的死,为什么这里注明“乙未”(二日。《左传》作“己未”)日?因为年代久远,没有那种感情了,

⑩屈伸之志:指孔子的感情变化。

吾以其:或补“知”,作“吾以知其”,或改“见”,作“吾见其”,或不改,也通。近近而远远,亲亲而疏疏:前一“近”等为动词,后者为名词,指与自己有这种关系的对象。近与远,指离自己生活时弋的近远,从血缘关系讲,就是亲疏的区别。

⑩贵贵而贱贱,重重而轻轻:文法同上。

⑩有:又。是对上述的推论。

⑩“百物皆有合偶”数句:这是对上述思想的理论概括。合、偶、仇(qiu)、匹,意思相同,即成对、对立、对偶、对待的意思。百物,即万物,一切事物。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对偶的东西。

⑩“《诗》云”句:下引诗见《诗经,大雅·假乐》。抑抑,指威仪美观壮丽。秩秩,指政令(德音)十分正常,没有令人反感的法令。无怨无恶,指人民没有怨恨和厌恶。率,都。群匹,符合大家的意愿。群,可以指群臣,也可以指人群、群众。

⑩从“百物”到“此之谓也”数句:以孑L子写《春秋》根据与自己生活时代的远近而有详略的不同,推论到一切事物都相对应的关系,再举《诗》句证明,政治清明,就是要使政令法制符合大众之心。董子认为这是学习、研究《春秋》的方法。

⑧然则:这样的话。

②义之大者:就是大义的内容。这里不是指《春秋》有哪些大义,而是说学习《春秋》大义,应该如何学习。

⑩得一端:得到一种思想或者一个观点。博达之:推广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就是举一反三,意思进一步扩展。

⑩正法:正确的法则。

⑩温辞:即蕴辞,也就是微辞。

⑨塞怨:闭塞怨恨。

⑧道而不显:用婉辞记述,不采取明显的说法。

⑩讳而不隐:对内为亲者讳,所以用文字的差别来表达,不能没有表示。

⑩内外:指亲疏的区别。

④差贤不肖:区别贤与不肖,为贤者讳。等尊卑:以尊卑为等级,为尊者讳。

⑧讪(shan)上:指责上级。讪,诽谤,讥讽。上,上级。

⑩智不危身:以智慧不让自身处于危险境地,相当于明哲保身。

⑩畏与义兼:畏,畏惧顶头上司权势,义,不诽谤尊贵者。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就成为《春秋》笔法的依据。

⑩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辞:定公、哀公是孔子生活的时代,为了没有“讪上”的义,也为了避免“危身”,孔子写时,就特别隐晦,常用“微辞”。

⑩“以故用则天下平”三句:《春秋》笔法被采用,对天下有好处,不被采用,也没有“讪上”的罪名,自身安全。这是孔子写《春秋》的原则。

[译文]

        《春秋》把鲁国十二个世代分为三个历史时期:有亲见的,有听说的,有听传说的。亲见的有三世,听说的有四世,听传说的有五世。因此,哀公、定公、昭公是作者所亲见的;裹公、咸公、宣公、文公是作者听说的;僖公、闵公、庄公、桓公、隐公是作者听传说的。作者所亲见的六十一年,听说的八十五年,听传说的九十六年。对于所亲见的社会上的事情,用比较隐晦的笔法来记述;对于听说的世事,写到灾祸时特别痛心;对于传说的时代,恩情淡薄了,就按实际情况来写。所以,谋伐驱逐季氏,写作“再一次祭祀,’,是把鲁昭公的错误掩隐了。写子赤被杀,不忍心记载那个灾祸的日子,是表明对灾祸的极端痛心。写子般被杀,却写明是在“乙未”那一天,对于久远的时代,感情已经淡漠了。作者对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感情,所记述的文字也有相应的详略差别。我根据《春秋》对待近事的亲近、远事的疏远,亲戚的亲切、疏客的疏离,也就知道它对尊贵的尊重、对卑贱的轻贱,对要事的重视,对小事的随便。又知道它对感情厚的热情,对感情薄的轻慢,对好人友好,对坏人厌恶。又知道它以阳对阳,以阴对阴,以白对白,以黑对黑。百物都有相应对偶的东西,用相应的态度分别对待不同事物,这就对了。《诗经》上说:“威仪壮观,政令顺畅,没有怨声反对,都因符合民心。”就是说的这些情况。这样的话,《春秋》的大义,得到一点就要推广、联系;考察其中的是非,可以得到正确的法则;看到隐晦的语言,可以知道深藏的怨恨。因此,对于外国的坏事,说了又不显露;对于内部亲人的坏事,不说却有表示。对尊贵的人和贤人也都这样。这就是使内外有别、贤与不肖有差别,尊卑有等级的意思。义士不诽谤上级,智者不使自身危险。因此,对久远的国君因为道义而为他讳过,对当世的国君出于明智的考虑而畏惧他。畏惧与道义两方面结合,那么时代越近,说话越要谨慎。这就是用微辞记述定公、哀公过错的原因。根据这个原因,用微辞表述意见,如被采用对天下稳定有贡献,不采用则能保证自身安全,这就是《春秋》的原则。

        《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①。是故虽有巧手,弗修规矩②,不能正方圆;虽有察耳,不吹六律③,不能定五音④;虽有知心⑤,不览先王,不能平天下;然则先王之遗道@,亦天下之规矩六律已。故翠者法天,贤者法圣,此其大数也⑦。得大数而治,失大数而乱,此治乱之分也。所闻天下无二道⑧,故圣人异治同理也。古今通达,故先贤传其法于后世也。

[注释]

        ①奉天:指奉天命。法古:效法古代圣王的做法。

        ②修:或作“循”,按照、根据。规矩:规和矩,校正圆形和方形的两种工具。

        ③六律:定音调的乐器,即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

        ④五音:指宫、商、角、徽、羽。

        ⑤知心:指智慧之心,即聪明。

        ⑥遗道:流传下来的治国法则。

        ⑦大数:指基本法则。

        ⑧所闻:听说的,不必专指从老师那里听来的。天下无二道:语出《苟子,解蔽》,意思是治国之道只有一个。道,指治国之道。

[译文]

        《春秋》的原则,就是遵奉天命而效法古代。所以,即使有灵巧的双手,没有圆规、曲尺,也画不出方形或圆形;纵然有聪灵的耳朵,不吹六律,也不能确定五音;纵然很聪明,不阅览先王的言论和行事,也不能治理天-Fo其实先王流传下来的治国法则,也就是治理天下的规矩和六律。因此,圣人效法天,贤者效法圣人,这是基本法则。遵循基本法则的就能安定天下,不遵循就会导致天下大乱,这就是安定与混乱的分别。听说治理天下只有一个道理,所以,圣人治理办法有不同,而道理却是一致的。古今是相通的,因此,以前的贤者把先王的法则传授给后世。

        《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①,讥易常②,欲其法先王也③。然而介以一言曰④:“王者必改制⑤。”自僻者得此以为辞⑥,曰:“古苟可循⑦,先王之道,何莫相因⑧。”世迷是闻⑨,以疑正道而信邪言,甚可患也。答之曰:“A有闻诸侯之君射貍首之乐者⑩,于是自断貍首,县而射之⑩,曰:'安在于乐也?’此闻其名,而不知其实者也。

[注释)

        ①善复古:“善”是意动用法,即认为复古是好的。《公羊传》认为《春秋》是“善复古”的,董仲舒继承了这种思想。

        ②讥:批评。易:改变。常:常规。

        ③法:效法,学习。先王:指夏、商、周三代的圣王,主要指周文王。

④介以一言:插入一句话。介,介入。

⑤王者必改制:国王必定要进行制度改革。这是当时流行的一种说法。它与上文的“善复古,讥易常”从表面上看是不一致的,因此,董仲舒把这种说法称为“介”入的,是不协调的意思。

⑥自僻者:指思想邪僻的人。此言讲“王者必改制”这句话的人。辞:指理由、借口。

⑦循:因循、继承的意思。夏、商、周的制度都有所改革,所以说都不是相因循的。

⑧因:此处亦同“循”。

⑨世:世俗。迷:被迷惑。闻:说法。

@貍首:《貍首》是逸诗《曾孙》的乐曲。诸侯国君相见时,奏这个乐曲,开冶射箭,这一种礼仪,见《仪礼,大射》。

⑩县而射之:有人误解了“奏《貍首》以射”这句话,把貍猫的头割下来,:在那里作为靶子,让人向它射箭。县,通“悬”。

[译文]

《春秋》对于人世间的事情,提倡复古,反对改革,主张学习先王的治国之道。但是,有一句话与此不一致,说是“王者必定要改变制度”。思想偏激的人就拿这一句话作为借口,说:“古代的制度如果都可以继承,那么,先王的治国之道为什么都不一样?”世俗被这种说法所迷惑,从而怀正道却相信邪言,太可怕了。对那些人的回答是:“有人听说诸侯国王有射《貍首》的音乐,于是,就割下貍猫的头,悬挂起来,当作靶子,向它射箭。粗说:'这有什么快乐!’这就是闻其名不知其实的典型例子。

        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①,非继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制②,修故业,而无有所改③,是与继前王而王者无以别。受命之君,天之所大显也;事父者承意④,事君者仪志⑤,事天亦然;今天大显己⑥,物袭所代⑦,而率与同⑧,则不显不明,非天志,故必徙居处⑨,更称号⑩,改正朔⑩,易服色者⑩,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白显也。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⑩,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⑨。孔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乎!’⑩言其主尧之道而已,此非不易之效与⑩!”

[注释]

①易姓更王:易、更,都是改变的意思。由不同姓的人当王,说明不是继承先前的王位,而是受天命而当上新王,因此要有所改制。

②一:一切。因:因袭。

③无有:有的版本没有“有”字。

④承意:指孝子善于继承父亲的意志。

⑤仪志:即以其志为仪。仪,准则。

⑥天大显己:上天大显扬自己。己,指新王自己。

⑦物:指正朔、服色这类象征物。袭:继承。所代:指被取代的王朝之物。

⑧率:都。

⑨徙居处:指迁都。

⑩更称号:改朝代名称。

⑩改正朔:改历法的正朔日子。这里“改正朔”是古代较为复杂的问题。正,正月,岁首。哪一月定为岁首,各代不同。夏建寅,以寅月为岁首,即农历一月。殷建丑,以丑月即农历十二月为岁首。周建子,以子月即十一月为岁首。秦建亥,以亥月即十月为岁首。汉初仍秦制,以冬十月为岁首,后改夏历,以正月为岁首,沿用至今\)朔,指历法年开始的时刻。夏以平旦为朔,殷以鸡鸣为朔,周以夜半为朔。这就是“改正朔”的具体内容。汉以后以夏历正月为岁首,以周代的夜半为朔,没有再作改变。

@易服色:变换服饰的颜色。

⑩文义:指文字训诂。改朝换代,有改变的内容,如正朔、服色等,也有不改变的内容,如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

⑩无易道之实:治道的本质是没有改变的。

⑩“孔子曰”句:下引文见《论语,卫灵公》。

        ⑩不易:不作改制。效:证据。

[译文]

        现在所谓'新王必改制’,并不是改变治国的道理,改变治国的法则。受了天命,另一姓当了新的王,并不是继承以前的王位而当了王,如果一切都因袭以前的制度,遵循着旧的业绩,没有什么改革,这跟继承先前的王位而当王,就没有什么区别了。新受天命的王,是天命所做的巨大显现。对待父亲要继承父辈意愿,对待君王要以君王的志向为行事的准则,对待天也应该这样。现在,天大豆扬自己,什么东西却都沿袭已被取代的王朝,与前代一样,那么与前代没有明显的区别,这不是天的意志。因此,新王要迁移居处(迁都),改变称号,变更正朔(历法),更改服饰颜色,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不敢不顺从天的志向,以表明自己的显现。至于说治国的大原则,如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字都应照旧,有什么可以改的?所以,王者有改制的名义,没有改变治理国家的本质。孔子说:'无为而治的人,大概就是舜吧!’是说他继承尧的治国之道而已,这难道不是不做改革的证据吗!”

间者曰①:“物改而天授②,显矣,其必更作乐,何也?”曰:“乐异乎是,制为应天改之,乐为应人作之,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乐也。是故大改制于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乐于终,所以见天功也。缘天下之所新乐③,而为之文曲④,且以和政,且以兴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虚作乐。乐者,盈于内而动发于外者也,应其治时,制礼作乐以成之。成者,本末质文皆以具矣⑤。是故作乐者,必反天下之所始,乐于己以为本⑥。舜时,民乐其绍尧之业也⑦,故《韶》,韶者,绍也;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甲,故《夏》,夏者,大也;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患害也,故《頀》,頀者,救也⑨;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也,故《武》⑩,武者,伐也。四者天下同乐之⑩,一也;其所同乐之端⑩,不可一也。作乐之法,必反本之所乐,所乐不同事,乐安得不世异!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汤作《頀》而文王作《武》,四乐殊名,则各顺其民始乐于己也,吾见其效矣。诗云:'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⑩乐之风也⑩。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⑩当是时,纣为无道,诸侯大乱,民乐文王之怒,而咏歌之也。周人德已洽天下,反本以为乐,谓之《大武》,言民所始乐者,武也云尔。故凡乐者,作之于终,而名之以始,重本之义也。由此观之,正朔服色之改,受命应天,制礼作乐之异,人心之动也,二者离而复合⑩,所为一也。”

[注释]

①问者曰:是设问的形式。

        ②物改:指改正朔易服色之类。天授:天命所授予。

        ③缘:根据。

        ④文曲:文词、乐曲。

        ⑤成者,本末质文皆以具矣:政治是本是质,礼乐是末是文。成功要政治和礼乐都具备,也就是本末质文都具备,

        ⑥'是故作乐者”三句:作乐最初的根据是天下人都快乐-每个人快乐,根本是自己快乐。反,同“返”。

        ⑦绍:继承。

        ⑧三圣:指尧、舜、禹三个圣人。

        ⑨護(hu)者,救也:夏桀无道,人民苦难,商汤推翻夏桀,是救民脱离苦难。

⑩武:商纣王无道,周文王、武王兴师讨伐,推翻商纣王的统治,人民高兴,所以这时的乐曲叫《武》。《白虎通义·礼乐》引《礼记》文:“黄帝乐曰《咸池》,颛顼乐曰《六茎》,帝喾乐曰《五英》,尧乐曰《大章》,舜乐曰《箫韶》,禹乐曰《大夏》,汤乐曰《大濩》,周乐曰《大武》《象》,周公之乐曰《酌合》、日《大武》。”

        ⑨四者:指舜、禹、汤、文王。

        ⑩端:事由,原委。

        ⑩《诗》云:下引诗出自《诗经·大雅·文王有声》之第二章(全诗八章)。崇,国名,其地在今陕西户县东。丰,周邑名,,周攻占崇国后,迁都于此,改名为丰。

        ⑩风:风教,教化,

        ⑩“王赫斯怒”二句:出自《诗经·大雅·皇矣》之第五章(全诗八章)。赫,盛怒貌。斯,语气助词。爰,于是。

        ⑩二者离而复合:因改正朔,易服色在前,制礼作乐在后,二者虽不同时,但同归于应天顺人,故曰“离而复合”。

[译文]

有人问:“许多事物的改革,天命授予已经显现了,为什么还必定再作音乐呢?”回答是:“音乐跟那些礼制是不一样的。礼制是根据妗进行的改革,音乐则是根据人心来制作的,那个新王所受的天命,必定是人民所共同感到快乐的事。所以,开初改制,是用来表明天命的变化;后来作音乐,是表示天命的成功。根据天下人民所快乐的事来制作音乐的词曲,一方面用来谐和政治,一方面用来倡导道德。天下若未完全和谐安宁,王者不妄作音乐。音乐,是涌满于內心而表现出来的,只有顺应政通人和的时代,才能制订礼仪和音乐来表现成功。成功,是说政治和礼乐都已具备了。所以制作音乐,必定要追溯天下人快乐的根源,以使自己快乐为根本。虞舜时期,人民喜欢虞舜继承唐尧的功业,所以乐曲叫《韶》,韶的意思就是'绍’(继承);夏禹时期,人民喜欢他们三个圣人先后相继,所以乐曲叫《夏》,夏的意思就是'大’(伟大);商汤时期,人民喜欢商汤救民于苦难之中,所以乐曲叫《頀》,頀的意思就是救护;周文王时期,人民喜欢文王兴兵征讨暴君,所以乐曲叫《武》,武的意思就是征伐。这四者是天下人所共同喜欢的,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而其中的原因,却是不可能一样的。制作音乐的法则,必定要追溯人民所喜欢的根本大事,人民所喜欢的事不同,音乐又怎能不随时代而变化呢?所以虞舜作《韶》而夏禹作应了人民对他们的爱戴,我从中看到了音乐的功效。《诗经》说:'文王接受天命,有了如此武功。既已讨伐崇国,又建京城于丰。’这说的就是音乐的教化。《诗经》又说:'文王勃然大怒,于是调发他的军队。’在那时,殷纣王无道,诸侯大乱,人民喜欢文王的震怒而歌唱他。周王的德行已经润泽了天下,追本溯源谱制音乐,称它为《大武》,是说人民最初所喜欢的就是用武力除暴。因此,,凡是音乐,虽是作于成功之后,但取名却用初始的含义,以衣不重视根本。由此来看,历法、服色的改动,顺应天命制订礼乐的差异,都是源于人心的趋向,这两者有先有后但又殊途同归,因为它们的目的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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