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引发的民事纠纷 在这个民事案件中,原告委托被告办理北京户口,原告为此向被告支付了高额费用,原被告之间签订了《委托协议》。但事实上,原告并不符合落户北京的资格,被告也根本没有能力为其办理北京户口。 被告在收取该笔高额费用后,直接将该笔费用全额汇给号称可以办理北京户口的案外第三人。显然第三人也没有能力办理北京户口。 基于原告事前并不知道所谓案外第三人的存在,原告依据《委托协议》起诉被告,要求被告返还费用,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该委托办理北京户口的协议扰乱了户籍管理秩序,违背了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合同”。基于合同相对性,法院判决由被告向原告全额返还其所收取的高额费用。 虽然公序良俗一说,有些牵强,但是此类合同纠纷往往是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此类判例不在少数。 于哲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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