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三副 8.1 总则 8.1.1 履行体系文件规定的管理职能。负责船舶救生、消防、堵漏设备管理工作等,担 任航行、停泊值班,值班期间是船长的代表,应熟悉并遵守值班制度、联系制度以 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防火防爆方面的规章。其管理职能是 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值0800—1200,2000—2400班.(船长有权根据额外配 备驾驶员情况、或其它特殊需要进行调整) 船舶靠离泊操作时,在驾驶台协助船长; 无线电通信及设备的使用; 消防、救生设备管理; 协助船长管理船舶体系文件。 在应急情况下,履行应急程序所规定的职责 8.1.2 相互关系 值班时,是船长的代表和值班班组负责人,在船长领导下,对船长负责; 其它工作,在大副领导下,对大副负责,是二副的替代。 8.2 常规工作 8.2.1 管理保养救生设备、烟火信号,保持清洁、完整、合格,处于有效状态。按期更 换救生艇内淡水、食品。负责全船救生衣和保温救生服的编号及分配,检查是否 放在指定位置。按期进行试验,发现损坏立即修理或更换。严寒季节做好淡水箱 及救生艇罗经的防冻工作。 8.2.2 管理全船消防设备、器材、警报设备及其系统,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处于良好 技术状态。保持消防设备操作说明及灭火管系、分路阀名牌标志鲜明。负责管理 固定灭火系统集控室。 8.2.3 督促木匠(或水手长)做好堵漏器材的保管、养护工作。 8.2.4 负责管理、完善 SOLAS《训练手册》和《消防培训手册》 8.2.5 负责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和各种救生、消防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8.2.6 编制消防、救生、防油污应变部署表(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 8.2.7 负责编制救生、消防设备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明确标识,并保持标识清晰。 8.3 航行工作 8.3.1 严格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有关的航行规定、港章,正规了望,谨慎驾驶, 正确填写《航海日志》。有责督促船员执行《驾驶台规则》,维护驾驶台正常工 作秩序,遇有任何疑难立即报告船长,负责电台通信联系。晚餐时代替大副值班。 8.3.2 开航前与机舱对时钟、车钟、试主机、试声光信号、传话器、对讲器等,确认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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