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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VTSO讲堂 | 珠江口航行安全攻略之船舶通过桥区水域

 新用户39092096 2022-09-20 发布于浙江

随着港珠澳大湾区城市融合发展与一体化建设,珠江口水域跨海桥梁越来越多。

目前,广州港出海主航道黄埔至桂山航段,共分布有黄埔大桥、南沙大桥、虎门大桥、伶仃洋大桥(深中通道在建)、港珠澳大桥(主航道水域采用沉管)五座跨海大桥。

日益增多的桥梁、大型化的船舶和复杂的通航环境,使得桥区水域逐渐成为航行安全瓶颈,因此要规范船舶通过跨海大桥的操作方法,保障船舶、大桥以及设施的安全。

船舶运载超高货物安全通过虎门大桥

敲黑板!广州VTSO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船舶通过桥区水域的核心知识要点,请拿出小本本速记。

一、广州港出海航道桥梁限高规定

(一)《船舶进出广州港安全核查条件办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通过广州港出海航道桥梁、过江管线等架空设施并且富余高度小于4米的船舶或者船队,需进行安全条件核查。

(二)《广东海事局辖区安全航行规定》第五条:船舶通过桥梁通航桥孔、架空管线,应当保留足够的富余净空高度。除分则另有规定外,船舶通过设计净空高度18米及以上的内河桥梁水域,应保留2米以上富裕净空高度;船舶通过其他内河桥梁水域,应保留1米以上富裕净空高度。

二、广州港出海主航道各桥梁通航参数

三、大型船舶过桥限高注意事项

(一)大型船舶过桥时,通过船舶水线以上高度应满足:船舶水线以上最大高度(龙骨以上最大高度-船舶吃水)≤(大桥净空高度-安全余量)+(最高设计通航水位-通过时潮高)。

(二)除了限高要求,船舶进出广州港保留的富裕水深还需满足以下要求:马友石灯船至广州港42号浮航行时,船舶保留的富裕水深不小于实际吃水的12%;广州港42号浮以北珠江口水域航行时,船舶保留的富裕水深应当不小于实际吃水的10%

四、安全余量的确定

安全余量是为保障桥下船舶安全行驶而留出的富余量,安全余量的选取应该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一)船舶纵摇和垂荡会使船舶水线以上最大高度产生变化。
(二)船舶大修后发生的高度变化,船舶高度量测时的误差,船舶在淡、海水中的吃水差变化等也应当考虑进来。
(三)水位观测、预报和气象增水预报方面存在的误差。如中版《潮汐表》预报潮高误差范围为20-30cm。
(四)安全余量的建议取值方法∶在通航海轮的内河水域、风浪较小的海域,取2m;在波浪较大的开阔海域,通过建在重要航道上的桥梁,宜取4m。

五、船舶通过桥区安全注意事项

广州港出海主航道桥区可航水域狭窄,船舶流量密集,交通流复杂,桥区水域水流紊乱,受风、浪、流等因素共同影响,船舶操纵往往较困难,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桥梁安全,各船舶在航经桥区水域前需做到“五要”

一要提前准备好。详细了解桥梁数据(如桥梁通航净空高度、主副通航孔宽度、桥梁防碰撞设施等)以及桥区航道及通航要素。船舶进入桥区水域前,应提前对车、舵、锚、助航仪器、应急设备等进行严格检查,保持良好状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二要保持勤瞭望。桥区水域航行船舶应当随时用视觉、听觉以及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的瞭望,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来船动态,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三要主动报动态。试航船舶、载运或者拖带超长、超高、超宽及半潜物体的船舶在通过桥区水域前应向广州VTS报告。
四要尽量保舵效。船舶通过桥区水域时,应当保持具有足够舵效的安全航速,严禁船舶停车淌航。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向交管中心报告。
五要遵章守规行。船舶通过桥区水域需遵章行驶,禁止在桥梁水域掉头、追越、并列行驶。不得桥梁区水域抛锚、拖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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