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港珠澳大湾区城市融合发展与一体化建设,珠江口水域跨海桥梁越来越多。 目前,广州港出海主航道黄埔至桂山航段,共分布有黄埔大桥、南沙大桥、虎门大桥、伶仃洋大桥(深中通道在建)、港珠澳大桥(主航道水域采用沉管)五座跨海大桥。 船舶运载超高货物安全通过虎门大桥 敲黑板!广州VTSO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船舶通过桥区水域的核心知识要点,请拿出小本本速记。 一、广州港出海航道桥梁限高规定 (一)《船舶进出广州港安全核查条件办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通过广州港出海航道桥梁、过江管线等架空设施并且富余高度小于4米的船舶或者船队,需进行安全条件核查。 (二)《广东海事局辖区安全航行规定》第五条:船舶通过桥梁通航桥孔、架空管线,应当保留足够的富余净空高度。除分则另有规定外,船舶通过设计净空高度18米及以上的内河桥梁水域,应保留2米以上富裕净空高度;船舶通过其他内河桥梁水域,应保留1米以上富裕净空高度。 二、广州港出海主航道各桥梁通航参数 三、大型船舶过桥限高注意事项 (一)大型船舶过桥时,通过船舶水线以上高度应满足:船舶水线以上最大高度(龙骨以上最大高度-船舶吃水)≤(大桥净空高度-安全余量)+(最高设计通航水位-通过时潮高)。 (二)除了限高要求,船舶进出广州港保留的富裕水深还需满足以下要求:马友石灯船至广州港42号浮航行时,船舶保留的富裕水深不小于实际吃水的12%;广州港42号浮以北珠江口水域航行时,船舶保留的富裕水深应当不小于实际吃水的10% 四、安全余量的确定 安全余量是为保障桥下船舶安全行驶而留出的富余量,安全余量的选取应该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五、船舶通过桥区安全注意事项 广州港出海主航道桥区可航水域狭窄,船舶流量密集,交通流复杂,桥区水域水流紊乱,受风、浪、流等因素共同影响,船舶操纵往往较困难,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桥梁安全,各船舶在航经桥区水域前需做到“五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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