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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金史》源流、纂修及校勘问题的检讨与反思(上)

 恶猪王520 2022-09-21 发布于新疆

作者:陈晓伟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2021年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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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文章篇幅较长,本公众号分上下两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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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金史》的资料来源主要是金朝实录,《世纪补》《天文志》《宗室表》《交聘表》《外国传·西夏》《外国传·高丽》等均据此改编。元朝史官编纂《金史》的思路是,首先对金朝实录进行拆解;其次根据各部分体例要求,编织篇帙;最后以相关文献进行填充。需要注意,这个过程中可能存在用他方文献记载冒充金朝制度的情况。因此,校勘《金史》必须把握原始文本,厘清史料层次,辨析是否掺杂后世观点。只有具备史源线索,才能切实提升《金史》点校及研究水平。

关键词:《金史》  金朝实录  史源学  校勘学

《金史》是了解金朝历史最核心、最权威的史书,对其文本的研究构成整个金史领域最为基础的工作。一方面,《金史》的整理与校勘持续进行,从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施国祁《金史详校》,到最近面世的中华书局点校修订本,呈现了一脉相承又不断精进的发展面貌。另一方面,围绕《金史》编纂及史源诸问题的讨论持续进行,陈学霖《〈金史〉的纂修及其史源》、王明荪《金修国史及金史源流》、曾震宇《〈金史〉的史料来源》、邱靖嘉《〈金史〉纂修考》都是重要成果。这两类研究关系密切,理应相互结合、彼此参照。正如邱靖嘉所说:“欲探明《金史》之史源,理应对包括纪、志、表、传在内的各卷内容逐条逐句地查找相关文献记载,仔细比较分析,深入研究,最终才能充分认识《金史》各卷及全书的史源状况。”要之,只有详尽剖析《金史》文本及编纂过程,才能切实提升《金史》的研究水平。

本文着眼于文献源流,以具体校勘案例,讨论《金史》编纂思路、文献传承脉络以及文本生成过程,进而总结归纳作为方法的史源意识在古籍校勘中的意义。

一、《金史》的“源”与“流”


所谓“源”,即正史编纂所据蓝本,“流”则为后来形成的史文。对《金史》文献学研究而言,其核心目标是探源,厘清纪、志、表、传的内在关联。然而,目前学者对《金史》史源及编纂细节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对既有研究成果也参考不足,故在点校质量上存在不少瑕疵。除此以外,已有讨论《金史》纂修问题的论著仍有不少商榷余地,这便给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空间。

论及《金史》之取材范围,据苏天爵《三史质疑》所言,“国亡之后,元好问述《壬辰杂编》、杨奂《天兴近鉴》、王鹗《汝南遗事》,亦足补义宗一朝之事”。后来,《金史》编纂者称元好问“今所传者有《中州集》及《壬辰杂编》若干卷,年六十八卒,纂修《金史》,多本其所著云”;刘祁“值金末丧乱,作《归潜志》以纪金事,修《金史》多采用焉”。具体到《金史》,全书明确标注引文者,最多只有《天兴近鉴》《士民须知》《泰和令》等几种。由于以上诸书大多亡佚,所以《金史》探源的常规做法,是从现存文献中核查该书诸卷相关篇目。在今天数据库检索极其便利的条件下,这种操作行之有效,日益得到学界重视。

传世文献中,元好问《中州集》《遗山先生文集》,刘祁《归潜志》和王鹗《汝南遗事》,都被认为是《金史》人物列传的重要取材对象。《金史》礼乐志参照的一手材料是《大金集礼》。通过比定现存文献,考察从原始文本到正史文本的传抄过程及其信息变异情况,可以辨析《金史》史实的正误。以下试举三例。

其一,从《大金集礼·帝号下》到《金史·礼志九》衍出“社稷”二字。《大金集礼·帝号下》大定七年(1167)册礼条“奏定行礼节次”载:

受册前三日,合遣使奏告天地、宗庙。(大定十一年仪兼奏告社稷)前二日,诸司停奏刑罚文字。前二日,百官习仪于大安殿庭。兵部帅其属设黄麾杖于大安殿门之内外。宣徽院帅仪銮司于前一日设受册宝坛台于大安殿中间。


《金史·礼志九》受尊号仪条记为:

大定七年,恭上皇帝尊号。前三日,遣使奏告天地、宗庙、社稷。前二日,诸司停奏刑罚文字。百官习仪于大安殿庭。兵部帅其属,设黄麾仗于大安殿门之内外。宣徽院帅仪鸾司,于前一日设受册宝坛于大安殿中间。


对比可知,《金史》抄自《大金集礼》,但元朝史官把大定十一年的注文当作大定七年册礼的内容一并抄录。正月十一日上册宝仪,“受册前三日”即八日,但实际是“遣皇子判大兴尹许王告天地,判宗英王文告太庙”。由此可知,《金史》衍出“社稷”二字,乃系节录史文失当所致。

其二,《金史·赵秉文传》改编《闲闲公墓铭》不当,造成叙事淆乱。元好问所撰《闲闲公墓铭》记述赵秉文履历云:

泰和二年,改户部主事,迁翰林修撰。考满,留再任。卫绍王大安初,北兵入边,召公与待制赵资道论边备。公言:“今大军聚宣德,宣德城小,列营其外,夏暑雨,器械弛败,人且病。迨秋敌至,我不利矣。可遣临潢一军捣其虚,则山西之围可解。兵法所谓'出其不意,攻其所必救’者也。”王不能用。其秋,宣德以败闻。十月,出为宁边州刺史。二年,改平定州。前政苛于用刑,盗贼无大小,皆棓杀之。闻赦将至,先棓贼死,乃拜赦。而盗愈繁。公为政,每从宽厚。不旬月,盗贼屏迹,终任无犯者。岁饥,出俸粟为豪民倡,以振贫乏,赖以全活者甚众。及受代,老幼攀遮,恋恋不忍诀。


赵秉文于泰和二年(1202)改户部主事,迁翰林修撰,大安元年(1209)与赵资道讨论边备御敌之策,十月出任宁边州刺史,二年改刺平定州。赵秉文《黄河九昭》序文云“大安元年,余出守宁边”,《涌云楼记》载“大安二年夏四月,余来莅平定,登城楼而乐之”。由此印证,《闲闲公墓铭》所载诸事系年正确。

然而,《金史·赵秉文传》抄录《闲闲公墓铭》却书作“泰和二年,召为户部主事,迁翰林修撰。十月,出为宁边州刺史。三年,改平定州”,即将大安元年赵秉文议边策事移置下文。这样的话,原大安年间“宁边州刺史”和“改平定州”之仕履便成泰和初年之事,以致传文叙事失次。

其三,《王黄华墓碑》中之“万庆”于《金史·文艺传下·王庭筠》中书作“曼庆”。传文记述王庭筠子嗣云:“子曼庆,亦能诗并书,仕至行省右司郎中,自号'澹游’云。”探究此记载之源头,可以发现元好问编《中州集》王庭筠小传有谓“子万庆,字禧伯,诗笔字画俱有父风,仕为行尚书省左右司郎中”。论者据此认为曼庆亦名“万庆”。然而,元好问撰《王黄华墓碑》中有一条非常关键的线索:

夫人张氏,亦太师女孙。子男三人:万安、万孙、万吉,皆早卒……公既无子,以弟庭淡(掞)之次子万庆为之后,以荫补官,至行尚书省左右司郎中。文章字画,能世其家。


此外碑文末尾谓:“先公之殁,五十余年矣。”《王黄华墓碑》叙事较《金史》及《中州集》详细。经过核对,不难确认《金史》相关记载的绝大部分乃根据该碑文写成,即知庭筠与万庆实为伯侄关系。

《中州集》王遵古小传记载:“父政,金吾卫上将军,三子,遵仁、遵义,元仲其季也。元仲四子,庭玉字子温,内乡令,终于同知辽州军州事。庭坚字子贞,有时名。庭筠字子端,庭掞字子文。”从王氏家族祖辈行“遵”字、父辈行“庭”字可以看出,该家族排行严格规范。王庭筠子名万安、万孙、万吉,皆为“万”字辈,庭掞子取名“万庆”亦符合这一旨趣。此外,四库本《双溪醉隐集》跋文作者署名“王万庆”,宪宗五年(1255)《大蒙古国燕京大庆寿寺西堂海云大禅师碑》为“燕京编修所次二官黄华后人熊岳王万庆撰”,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李山《风雪杉松图》中有一则跋文云:“癸卯六月廿有二日,万庆谨书。”根据金元时期各类文献,能够确认王氏名讳作“万庆”为是。《金史·文艺传下·王庭筠》取资元好问《王黄华墓碑》,再补充以王庭筠小传,但由于“萬”与“曼”字形相近,元朝史官误写作“曼庆”。

以上三个案例,皆以现存原始文献与《金史》相关文本比较,结果发现由于传抄中发生变异,从而导致礼仪制度、人物履历、人物名讳出现错讹。由此提示我们,紧扣源流这条线索,不仅可以订正讹误,而且能够从文献流传的角度厘清《金史》文本形成的脉络。

不过更为复杂的是,《金史》文本之“源”早就消失,可资比勘的蓝本亡佚,当前条件下只能看到各条“支流”。在这种文献环境下,唯有通过钩沉诸条线索,厘清“流”与“流”之间的关系,进而摸清其共同底本的轮廓,方能有的放矢。为此,有必要把握《金史》编撰的整体构架,尤其是纪、志、表、传的史源构成,以及诸部分之间的史源关系。

以往研究《金史》取裁,多拘泥于元朝史官的说法。如《天文志》序文称:“金、宋角立,两国置历,法有差殊,而日官之选亦有精粗之异。今奉诏作《金史》,于志天文,各因其旧,特以《春秋》为准云。”又《五行志》谓:“金世未能一天下,天文灾祥犹有星野之说,五行休咎见于国内者不得他诿,乃汇其史氏所书,仍前史法,作《五行志》。”但实际上,除《地理志》《礼乐志》《百官志》《选举志》这类专题典志有单独系统的文献来源外,《金史》其余绝大多数篇章实际上均摘编自实录,与诸帝本纪具有同源关系。也就是说,元朝史官最初以金朝实录为蓝本,经过加工整合、分门别类,将编年体改作纪传体,由此分化出不同的支流,形成所谓“同源文本”。

下文即以《金史》的《世纪补》《天文志》《宗室表》《交聘表》《外国传·西夏》《外国传·高丽》为例,通过同源文献的线索,从个案到整体地探讨史源问题,以期加深对《金史》编纂的总体认知。

(一)《世纪补》诸帝事迹取材途径各异

一般认为,元朝史官根据金朝《祖宗实录》编成《世纪》,又将死后追尊为帝的徽宗宗峻、睿宗宗尧和显宗允恭的事迹一并列为《世纪补》。有学者指出,“睿宗、显宗皆有实录传至元代,必当为元人修史所据。而徽宗宗峻无实录,《世纪补》的记述甚为简略,除世系、追赠谥号等基本信息外,仅有其天辅末袭辽主、攻西京及拥立太宗之事,估计是从《太祖实录》及《国史》太宗、熙宗本纪中抄撮零星史料而来的”。笔者认为,除显宗事迹源自《显宗实录》一说成立外,其他两人事迹的文献来源仍需仔细斟酌。

首先,关于《世纪补·徽宗》的史料来源,《金史·太祖诸子传》中有一条线索。该传篇首简要概述诸王履历:

太祖圣穆皇后生景宣帝、丰王乌烈、赵王宗杰。光懿皇后生辽王宗幹。钦宪皇后生宋王宗望、陈王宗隽、沈王讹鲁。宣献皇后生睿宗、豳王讹鲁朵。元妃乌古论氏生梁王宗弼、卫王宗强、蜀王宗敏。崇妃萧氏生纪王习泥烈、息王宁吉、莒王燕孙。娘子独奴可生邺王斡忽。宗幹、宗望、宗弼自有传。


今检太祖诸子有传者,宗隽、宗杰、宗强及宗敏均在《太祖诸子传》中,其余宗幹等3人则分散在其他卷帙中。值得注意的是,《太祖诸子传》最后一篇传主为“胙王元,景宣皇帝宗峻子也”。《三史凡例》列传条例规定,“人臣有大功者,虽父子各传。余以类相从,或数人共一传”。据此,本卷宗强附录其子爽、可喜、阿琐3人列传,而胙王元乃太祖孙而非子,其作为附传于该卷中实无所属。对此现象最为合理的解释是,《太祖诸子传》中原本有《宗峻传》,元朝史官为编《世纪补》而将这部分内容抽出,结果遗留下宗峻子元的附传。

对此,有两例旁证。其一,《世纪补·徽宗》最末言:“子合剌、常胜、查剌。合剌是为熙宗。”此文与《胙王元附传》“本名常胜,为北京留守。弟查剌为安武军节度使”正相呼应,透露出两者本为一整体,且相互衔接。其二,若将宗峻传与宗隽、宗杰、宗强3人列传比较,可以发现各传风格一致,均篇幅简短,仅大略叙述封王、历官及征辽事迹。因此,从书写风格上也能佐证原书存在独立、简略的《宗峻传》,且收入《太祖诸子传》,只不过后来被移置于《世纪补》。

其次,《世纪补·睿宗》谓:“初讳宗辅,本讳讹里朵。”上引《太祖诸子传》称“宣献皇后生睿宗、豳王讹鲁朵”。尽管无法确定宗尧(宗辅)事迹是否出自《太祖诸子传》,或像“宗幹、宗望、宗弼自有传”,但其出自《睿宗实录》的可能性不大。原因是,《世纪补》所叙宗尧事迹的叙事风格接近列传,而与实录诸条史料的系年编纂体例不大相符。《世纪补·睿宗》大抵以叙事为主线,不拘时间细节,显然属于列传体例。

不过有一反例。《金史·世宗纪》大定十一年十月丙寅条记载,“尚书左丞相纥石烈良弼进《睿宗实录》”,同事还见于《纥石烈良弼传》。而苏天爵 《三史质疑》 称有 《睿宗实录》 10 卷。对于上述情况需要思考的是,苏天爵是否亲眼见过《睿宗实录》,以及此书是否为翰林国史院实藏,甚至需要质疑元修《金史》是否利用过此书。以上疑问虽无明确答案,但至少从《世纪补·睿宗》编纂体例及内容上,丝毫看不出脱胎于10卷本《睿宗实录》的痕迹。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同卷显宗纪事确有部分改编自实录。据粗略统计,《世纪补·显宗》大定二年五月壬寅,六年十月甲申,七年七月己未,八年正月庚辰,九年九月甲寅,十一年十一月丁亥,十二年五月壬子,十四年四月乙亥,十九年十一月壬戌,二十二年四月乙卯,二十四年三月丙申,二十四年五月己丑,二十五年六月庚申、庚午、戊寅,七月戊申、九月己酉,二十六年十一月庚申18条,皆见于《世宗纪》,其余诸条为《世纪补·显宗》独有。此外,《世宗纪》大定三年五月乙未、己亥,四年六月己巳,七年十月辛酉,十一年十一月戊寅,十四年四月戊辰,十六年三月戊午7条,则不载于《世纪补·显宗》。这说明《世纪补·显宗》和《世宗纪》取自不同的原始文献:前者取自《显宗实录》,后者取自《世宗实录》。

《金史》对上述两部实录的记载却存在疑问。《章宗纪二》明昌四年(1193)八月辛亥云:“国史院进《世宗实录》,上服袍带,御仁政殿,降座,立受之。”《章宗纪三》泰和三年十月庚申复见,该卷校勘记指出:“此又重见,故钱大昕《元史·艺文志》、施国祁皆以完颜匡所进为《显宗实录》。”邱靖嘉反对此说,认为编修《世宗实录》工作任务非常繁重,耗时较长,泰和三年进呈者应为《世宗实录》。但问题是,上文考证《显宗实录》确实存在,那么它与《世宗实录》在编成时间上孰先孰后?

笔者通过比较《世纪补·显宗》和《世宗纪》的文本,注意到这样一条信息。《世纪补·显宗》载,大定十九年十一月,“改葬明德皇后于坤厚陵,帝徒行挽灵车,遇大风雪,左右进雨具,帝却之,比至顿所,衣尽沾湿,观者无不下泪”。《世宗纪中》载,十一月壬戌,“改葬昭德皇后,大赦”。两份文献所载为同一事件,但关于乌林答氏皇后的谥号有分歧。《金史·后妃传·世宗昭德皇后》载:“章宗时,有司奏太祖谥有'昭德’字,改谥明德皇后。”再检《世纪补·显宗》,还有“母曰明德皇后乌林答氏”、“陛下以明德皇后之故未尝见责”、“葬明德皇后于坤厚陵,诸妃皆祔”3条纪事。这些纪事皆称用讳改谥号,说明《显宗实录》修成于章宗颁布“改谥明德皇后”之后。《世宗实录》盖因进呈于前,故采用原来谥号“昭德”。另据孙建权考证,章宗为避讳父亲“允恭”嫌名,将“少尹”改作“治中”,概在泰和元年七月至二年四月之际,而《世宗纪》中仍见“尹”字,故推定其所据《世宗实录》成书必早于泰和前,即明昌四年八月。综合“昭德”和“少尹”讳例,可以确认《显宗实录》当进呈在后。

(二)《天文志》系摘抄实录而成

《金史·天文志》是元朝史官新修篇帙。关于其资料来源,四库馆臣据《玉堂嘉话》引王鹗语“太史张中顺,金一代天变皆有纪录”,认为“《金史·天文志》出于太史张中顺”。邱靖嘉推测,《金史》天文、五行二志应有比较系统的史料来源,那就是太史张中顺对金代天变灾异的详细记录。但是,经系统探讨《天文志》诸条天象记录,可以发现以上说法难以成立。

《天文志》分为“日薄食辉珥云气”和“月五星凌犯及星变”两篇。上篇“日薄食辉珥云气”共有90余条纪事,与诸帝本纪比对,发现只有20余条未找到相应记载,说明两者可能具有共同的史源蓝本。能够佐证这一结论的,是下篇“月五星凌犯及星变”。《金史》帝纪从太宗至卫绍王,近80余条天象记录主要以“太白”为对象,其内容与《天文志》下篇相合。五星凌犯及星变是罕见的现象,但金朝实录中并非无此记录。今检《宣宗纪》,有贞祐二年(1214)十一月辛巳,三年七月庚申、戊寅,四年十一月丙戌,兴定元年(1217)九月癸巳、十一月癸未,二年十月癸亥,三年八月丁卯、戊辰,四年三月甲寅、十一月壬辰,五年九月庚戌,六年三月丙寅,元光二年(1223)八月乙亥,正大元年(1224)四月癸酉,天兴元年(1232)七月乙巳,共16条五星天象记录,而《天文志》均能与之吻合。由此可以初步推测,《金史·天文志》是元朝史官直接从金朝实录里逐条摘录出来的。此外,还有两条颇具说服力的证据。

其一,根据《金史》阙文,可以探知《天文志》与《世宗纪》存有相同史源。《天文志·月五星凌犯及星变》载:

(大定)二十一年二月戊子,月犯镇星。戊戌,太白昼见。三月甲子,太白昼见。四月壬申,荧惑掩斗魁第二星,十有四日。六月甲戌,客星见于华盖,凡百五十有六日灭。七月乙亥朔,荧惑顺入斗魁中,五日。(以下史阙)二十二年五月甲申,太白昼见,六十有四日伏。


今检《世宗纪下》大定二十一年二月戊戌、三月甲子,二十二年五月甲申皆言“太白昼见”,《天文志》与此3条记录契合。引文“以下史阙”非常关键,据此核查《世宗纪下》,该卷缺大定二十一年九月至十二月及二十二年正月、二月共计6个月纪事。再检与《世宗纪》同源的《交聘表》,发现本应记述的二十一年“贺宋正旦使”及二十二年正月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均无,直到二十二年三月辛未朔万春节条才有记录,这与本纪情况相合。《天文志》同样也缺载大定二十一年八月至次年三月的天象记录。上述缺载情况的高度一致,说明《天文志》缺载的根源在于《世宗实录》存在阙文。

循此思路,再检《天文志·月五星凌犯及星变》:

(大定)十四年三月辛丑,太白岁星昼见,十有八日伏;丙辰,二星经天,凡二日。六月己未,太白昼见,三十有九日;八月己卯,昼见,又百三十二日乃伏。庚辰,荧惑犯积尸气。十月丙寅,岁星昼见,六日。十五年十一月甲子,太白昼见,八十有六日伏。十二月乙丑,月掩井西扇北第一星。十六年三月庚申,月食。


《世宗纪中》大定十五年十一月甲子云:“太白昼见。”据此,中华书局点校本于“十一月甲子”前补“十五年”。但是,《天文志》脱失该纪年的原因,恐怕不能简单归咎于史官抄录疏忽。《世宗纪中》“十五年正月”下有小注云“此下阙”,即此条至七月丙午条共有6个月的阙文。换而言之,“十五年正月此下阙”当系元朝史官为求严谨而标注的说明文字,表明《世宗纪》所资取的《世宗实录》原文有缺。《交聘表中》载大定十五年正月,“宋试户部尚书蔡洸、江州观察使赵益等贺正旦”,“夏武功大夫李嗣卿、宣德郎白庆嗣等贺正旦”。从这两条交聘记录看,《世宗实录》正月应有纪事(而本纪未采),其阙文实际上应从二月到七月丙午。元朝史官根据实录诸条摘录,由于阙文,便直接从十四年十月丙寅跳到次年十一月甲子,以致抄进《天文志》时不书“十五年”。

要而言之,《天文志》注文“以下史阙”和《世宗纪中》注文“此下阙”,在其相对应的《天文志》《世宗纪下》条文中正好缺失,证明具有同源关系。

其二,分析马贵中事迹,可知《天文志》《五行志》与《海陵纪》有相同史源。《天文志·月五星凌犯及星变》载:

(正隆)五年正月,海陵问司天提点马贵中曰:“朕欲自将伐宋,天道如何?”贵中对曰:“去年十月甲戌,荧惑顺入太微,至屏星,留退西出。《占书》荧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庭,受制出伺无道之国。又去年十二月,太白昼见经天,占为兵丧,为不臣,为更主。又主有兵兵罢,无兵兵起。”

六年七月乙酉,月食。九月丙申,太白昼见。先是,海陵问司天马贵中曰:“近日天道何如?”贵中曰:“前年八月二十九日太白入太微右掖门,九月二日至端门,九日至左掖门出,并历左右执法。太微为天子南宫,太白兵将之象,其占:兵入天子之庭。”海陵曰:“今将征伐,而兵将出入太微,正其事也。”贵中又言:“当端门而出,其占为受制,历左右执法为受事,此当有出使者,或为兵,或为贼。”海陵曰:“兵兴之际,小贼固不能无也。”是岁,海陵南伐,遇弑。


正隆五年(1160)正月条和六年九月丙申条叙述马贵中议论天象,预知南伐成败事。《金史·方伎传·马贵中》所载内容相同,谨以后一条纪事为例:

六年二月甲辰朔,日有晕珥戴背,海陵问:“近日天道何如?”贵中对曰:“前年八月二十九日,太白入太微右掖门,九月二日,至端门,九日,至左掖门出,并历左右执法。太微为天子南宫,太白兵将之象,其占,兵入天子之廷。”海陵曰:“今将征伐而兵将出入太微,正其事也。”贵中又曰:“当端门而出,其占为受制,历左右执法为受事,此当有出使者,或为兵,或为贼。”海陵曰:“兵兴之际,小盗固不能无也。”及被害于扬州,贵中之言皆验。


六年二月甲辰朔“日有晕珥戴背”条,别见于《天文志·日薄食辉珥云气》“六年二月甲辰朔,日有晕珥,戴背”,其余内容与下篇《月五星凌犯及星变》相同。比较上述记载,可见两者应源于同一文献而被多番拆解。

再检《方伎传·马贵中》有谓:“镇戎军地震大风,海陵以问,贵中对曰:'伏阴逼阳,所以震也。’又问曰:'当震,大风何也?’对曰:'土失其性则地震,风为号令,人君命令严急则有烈风及物之灾’。”此事并见于《五行志》正隆五年二月辛未条,缘起于“河东、陕西地震。镇戎、德顺等军大风,坏庐舍,民多压死”。据考订,《金史·五行志》无独立史源,而是以诸帝实录为主干,杂抄诸书而成。具体到“镇戎军地震大风”这条,并非谓《五行志》源出旧本《方伎传·马贵中》,而是表明两者来自同一种文献。

综上可见,《方伎传·马贵中》传文乃摘自《海陵实录》《世宗实录》,其作为中间文本,所载天象、地震记录与《天文志》《五行志》构成多线索的传抄网络,表面看似复杂,实则同源于《海陵实录》。由此推知,元朝史官修史,是以实录为蓝本,根据纪、志、传不同体例而对文本加以摘录,最后分散到《金史》之中。

(三)《宗室表》非取资宗室谱牒

《宗室表》序文称:“贞祐以后,谱牒散失,大概仅存,不可殚悉,今掇其可次第者著于篇。其上无所系、下无所承者,不能尽录也。”学者几乎一致认为此表据金朝谱牒资料而撰成。但是,逐条核查《宗室表》内容后,可以发现序文所述存在疑点。

先看《宗室表》的整体结构。《宗室表》以始祖以下太祖、太宗、景宣、熙宗、海陵王、睿宗、世宗、显宗、章宗、卫绍王、宣宗及其五世子孙构成经纬,每位皇帝栏后附录有元朝史官考订补叙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始祖以下诸子》《太祖诸子传》《太宗诸子传》《熙宗诸子传》《海陵诸子传》《世宗诸子传》《显宗诸子传》《卫绍王诸子传》《宣宗诸子传》,各传篇首均有序文,概括诸子的母系及官封情况。《宗室表》的主体框架即应抄录于此,其余具体世次及子嗣情况,盖从相关列传中提取信息加以补充。今择要举证两个典型案例,以期呈现元朝史官的编纂模式。

其一,《宗室表》世宗诸子表完颜杲一栏载:

第一栏:

杲  本名斜也。谙班勃极烈、辽王。


第二栏:

宗义  本名孛吉。平章政事。

蒲马  龙虎卫上将军。

孛论出  龙虎卫上将军。

阿鲁  龙虎卫上将军。

偎喝  龙虎卫上将军。

阿虎里  袭猛安。


该栏末云:“右世祖子,与康宗、太祖、太宗凡十一人。”《金史·始祖以下诸子传》有谓:“世祖翼简皇后生康宗,次太祖,次魏王斡带,次太宗,次辽王斜也。次室徒单氏生卫王斡赛,次鲁王斡者。次室仆散氏生汉王乌故乃。次室术虎氏生鲁王阇母。次室术虎氏生沂王查剌。次室乌古论氏生郓王昂。”《宗室表》即据此总结出上文,依次胪列斡带、杲、斡赛、斡者、乌故乃、阇母、查剌、昂诸王及其子嗣,与《始祖以下诸子传》的序次正相契合。《完颜杲传》云:“杲本名斜也,世祖第五子,太祖母弟。收国元年,太宗为谙班勃极烈,杲为国论昃勃极烈……正隆例封辽王。”与此表同。又据《宗义附传》:“宗义本名孛吉,斜也之第九子。天德间,为平章政事……斜也有幼子阿虎里,其妻挞不野女,海陵妃大氏女兄。将杀阿虎里,使者不忍见其面,以衾覆而缢之,当其颐,久不死,及去被再缢之,海陵遣使赦其死,遂得免。后封为王,授世袭千户。大定初,追复宗义官爵,赠特进。弟蒲马、孛论出、阿鲁、隈喝并赠龙虎卫上将军。”可知,《宗室表》杲之子宗义及其弟等简历均取资旧本《宗义附传》。

其二,《宗室表》的编纂错讹也能证明其文献来源。康宗子谋良虎(宗雄)一栏记载如下:

第一栏:

谋良虎


第二栏:

余里也

蒲鲁虎  袭猛安。

第三栏:

桓端  金紫光禄大夫。


第四栏:

蒲带  上京路提刑使。

袅频


《宗雄传》谓:“初,蒲鲁虎袭猛安。蒲鲁虎卒,赠金紫光禄大夫,子桓端袭之,官至金吾卫上将军。桓端卒,子袅频未袭而死。章宗命宗雄孙蒲带袭之。”《宗室表》编纂者未审“蒲鲁虎卒赠金紫光禄大夫子桓端袭之”的上下文义,竟把蒲鲁虎死后赠官金紫光禄大夫视作桓端的官职。此外,《宗雄传》云:“孙常春、胡里剌、胡剌、鹘鲁、茶扎、怕八、讹出。”《宗室表》康宗栏末据此补充:“史载常春、胡里剌、胡剌、鹘鲁、茶扎、怕八、讹出皆称谋良虎孙,不称谁子,不可以世。”对比可知,《宗室表》康宗栏“谋良虎”与其本传相合,但节录史文有误。

综上所述,不论是通过《宗室表》与金朝历代皇帝诸子传的比较结果,还是通过以上两个范例的细节论证,都能证实元朝史官编纂《宗室表》恐非引据宗室谱牒,而是从旧本宗室列传中摘录相关条目拼凑成篇的。

(四)《交聘表》《外国传·西夏》《外国传·高丽》源自实录

有学者认为,《交聘表》的史料来源主要是金朝实录、《国史》及相关外交档案,并与《辽史》《宋史》互有参考。这种论断总体正确,但称其参考《辽史》《宋史》有待验证。《交聘表》和《外国传》两者体例有差,虽由不同史官分工编成,但两者可互相参证。如果将之与诸帝本纪相比对,便可整体考察三者的关系。

通检《交聘表》《外国传》,发现其与诸帝本纪互见者数量不少,不同处仅详略不一而已——本纪简洁,表稍详,列传则叙述事情原委。例如,《交聘表上》天会二年(1124)谓“三月,夏使把里公亮等来上誓表”,“闰三月,遣王阿海、杨天吉赐誓诏于夏”。《太宗纪》天会二年三月辛未云:“夏国王李乾顺遣使上誓表”,“闰月戊寅朔,赐夏国誓诏”。以上记载相合,但都相当简略。《西夏传》天会二年谓:“乾顺遣把里公亮等来上誓表,曰……太宗使王阿海、杨天吉往赐誓诏曰……”详录誓表内容。对比可知,天会二年条最初应出自《太宗实录》,本纪、表、传根据各自体例之需,分别摘录。

再如,《交聘表上》收国二年(1116)闰正月云:“高丽遣使来贺捷,且请保州,太祖曰:'尔自取之。’”同栏下复云:“高丽遣蒲马请保州,诏谕高丽曰:'保州近尔边境,听尔自取。’”此事并见于《太祖纪》收国二年闰正月条及天辅元年(1117)八月癸亥条。两相比较,可见第一条相合,而第二条系年歧异。中华书局点校本认为《交聘表》有误,修订本则推测错在《太祖纪》。对此,有必要借助同源文本的视角加以考察。

《高丽传》载金、丽关于保州交涉之详情曰:

(收国)二年闰月,高丽遣使来贺捷,且曰:“保州本吾旧地,愿以见还。”太祖谓使者曰:“尔其自取之。”诏撒喝、乌蠢等曰:“若高丽来取保州,益以胡剌古、习显等军备之,或欲合兵,无得辄往,但谨守边戍。”及撒喝、阿实赉等攻保州,辽守将遁去,而高丽兵已在城中。既而,高丽国王使蒲马请保州,诏谕高丽王曰:“保州近尔边境,听尔自取,今乃勤我师徒,破敌城下。且蒲马止是口陈,俟有表请,即当别议。”


从“二年闰月,高丽遣使来贺捷”至“高丽国王使蒲马请保州”,基本与《交聘表》相合,均系收国二年之事。据《高丽史·睿宗世家》,睿宗十一年(金收国二年)八月庚辰,“金将撒喝攻辽来远、抱州二城,几陷,其统军耶律宁欲帅众而逃。王遣枢密院知奏事韩皦如招谕,宁以无王旨辞,皦如驰奏。王欲令枢密院具札子送之。宰臣谏官奏曰:'彼求王旨,其意难测,请止之。’王乃遣使如金请曰:'抱州本吾旧地,愿以见还。’金主谓使者曰:'尔其自取之。’”“抱州”即保州,《高丽史》所载足证《金史·高丽传》无误。高丽曾两次遣使求取保州城,第一次在闰正月贺捷时,第二次于八月庚辰从高丽出发,概于当年抵金。然而,《高丽史·地理志》义州条载:“睿宗十二年,辽刺史常孝孙与都统耶律宁等避金兵,泛海而遁,移文于我宁德城,以来远城及抱州归我,我兵入其城收拾兵仗钱谷,王悦,改为义州防御使。”《高丽史·睿宗世家》系此事于十二年三月辛卯,意谓次年三月高丽已取得保州,不消于八月遣使复请保州。于是,根据同源文本并结合高丽文献看,《金史·太祖纪》天辅元年八月癸亥条的准确性令人生疑。

综上所述,元修《金史》尽管取材多元,但能从中梳理得到一条主线。《金史》所依据的“源”是金朝实录,《世纪补》《天文志》《宗室表》《交聘表》《外国传·西夏》《外国传·高丽》等均据此改编,是为“流”。诸流交错,构成可资相互发明的史源脉络。通过史文对比及细节考证,能够揭示《金史》文献内部的同源性质,也能勾勒各文献之间的传抄关系。

二、同源视角:重审《金史》的编纂思路


在掌握《金史》史源总体情况的前提下,讨论元朝史官的纂修工作及其思路,可以进一步了解《金史》成书的过程。统揽全书,可将元朝史官的操作归纳为四种类型:其一,传统纂修史书的基本技艺“剪刀加糨糊”——从实录中摘编列传;其二,“新瓶装旧酒”——改变实录的体例,拼织与编造志、表;其三,抄撮宋元文献以成金朝之制;其四,三史同修背景下特有的史料杂糅。

(一)“剪刀加糨糊”:列传之编纂

金朝实录本有附传,元修《金史》便反复利用金朝实录,以“剪刀加糨糊”的方式,编排出各式各样的篇什。其中,人物列传占大部分。然而,由于元朝史官拼接粗糙,致使漏洞颇多。尽管金朝实录早已亡佚,但通过蛛丝马迹,仍能窥得大概。下文即以《忠义传》诸篇为例展开说明。

《金史·忠义传》序文述:“圣元诏修《辽》《金》《宋史》,史臣议凡例,凡前代之忠于所事者请书之无讳,朝廷从之,乌虖,仁哉圣元之为政也。司马迁记豫让对赵襄子之言曰:'人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成名之义。’至哉斯言,圣元之为政足为万世训矣。作《忠义传》。”《忠义传》诸篇的史料来源相当广泛。《忠义传一·曹珪》云:

曹珪,徐州人。大定四年,州人江志作乱,珪子弼在贼党中,珪谋诛志,并弼杀之。尚书省议,当补二官杂班叙。诏曰:“珪赤心为国,大义灭亲,自古罕闻也。法虽如是,然未足以当其功,更进一官,正班用之。”


检《世宗纪上》大定四年正月乙巳条:“尚书省奏:'徐州民曹珪讨贼江志,而子弼亦在贼中,并杀之。法当补二官,叙杂班’。上以所奏未当,进一官,正班用之。”可知,本纪与列传所叙曹珪平定江志叛乱及赏功为正班等事基本相同,从而可以判定《忠义传一·曹珪》应摘抄自《世宗实录》大定四年正月乙巳条,属于直接从实录剪裁。

但是,由于拼接不严谨,有时难免会留下罅隙。《忠义传一·魏全》载:

魏全,寿州人。泰和六年,宋李爽围寿州,刺史徒单羲尽籍城中兵民及部曲厮役得三千余人,随机拒守坚甚。羲善抚御,得众情,虽妇人皆乐为用。同知蒲烈古中流矢卒,羲益励不衰,募人往斫爽营,全在选中,为爽兵所执。爽谓全曰:“若为我骂金主,免若死。”全至城下,反骂宋主,爽乃杀之,至死骂不绝口。

仆散揆遣河南统军判官乞住及买哥等以骑二千人救寿州,去寿州十余里与爽兵遇,乞住分两翼夹击爽兵,大破之,斩首万余级,追奔至城下,拔其三栅,焚其浮梁。羲出兵应之,爽兵大溃,赴淮死者甚众。爽与其副田林仅脱身去,余兵脱者十之四。诏迁羲防御使、乞住同知昌武军节度使事、买哥河南路统军判官。

赠蒲烈古昭勇大将军,官其子图剌。

赠全宣武将军、蒙城县令,封其妻为乡君,赐在州官舍三间、钱百万,俟其子年至十五岁收充八贯石正班局分承应,用所赠官荫,仍以全死节送史馆,镂版颁谕天下。


这篇列传并未涵盖魏全的全部履历,仅为片段事迹。其中,“泰和六年”4字为关键线索。该传诸条纪事分别见于《章宗纪四》泰和六年六月辛亥、壬子、壬戌、戊辰及七年正月乙酉5条。最后一条谓“赠故寿州死节军士魏全宣武将军、蒙城令,封其妻乡君,子俟年至十五收充八贯石正班局分承应,仍赐钱百万”,其下附录魏全封赠之原委。原本该段叙事连贯,却被元朝史官拆分为二,首尾割裂,并在中间补进4条宋将李爽围寿州及刺史徒单羲拒守等与魏全全然无关之事,可见元朝史官似有拼凑篇幅之嫌。

《忠义传一》酬斡、仆忽得两传更为特殊。《太祖纪》天辅四年九月条谓,“烛隈水部实里古达等杀孛堇酬斡、仆忽得以叛”。《斡鲁传》载,斡鲁平叛有功,并提及实里古达叛乱之始末,而酬斡、仆忽得事迹即附丽于此。两相比较,不难发现酬斡、仆忽得两传的内容均不出《斡鲁传》范围,且文句几近一致,仅详略稍微有别。据此推测,《斡鲁传》与酬斡、仆忽得两传是不同史官从相同实录中摘出的。按照纂修凡例,既然已有酬斡、仆忽得两传,那么《斡鲁传》理当删削或简化相关内容。大概由于《金史》总裁官统稿粗疏,所以出现“复文”。

此外,《忠义传一·粘割韩奴》的同源文本也比较明确。传文云:“是岁,粘拔恩君长撒里雅、寅特斯率康里部长孛古及户三万余求内附,乞纳前大石所降牌印,受朝廷牌印。诏西南招讨司遣人慰问,且观其意。”此“是岁”乃承上文“大定中”,但具体所指不详,当系元朝史官编纂史料失当所致。今考《世宗纪中》大定十五年七月丙午条“粘拔恩与所部康里孛古等内附”,可知《粘割韩奴》所言乃此年之事。传文下述秃里余睹、通事阿鲁带赴粘拔恩部招降,“世宗嘉韩奴忠节,赠昭毅大将军,召其子永和县商酒都监详古、汝州巡检娄室谕之曰:'汝父奉使万里,不辱君命,能尽死节,朕甚闵之。’以详古为尚辇局直长,迁武义将军,娄室为武器署直长”。《世宗纪中》大定十六年十一月甲子条载:“以粘割韩奴之子详古为尚辇局直长,娄室为武器直长。初,韩奴被旨招契丹大石,后不知所终,至是因粘拔恩部长撒里雅、寅特斯等来,询知其死节之详,故录其后。”两者内容高度契合。根据“故录其后”一语,有理由推测粘割韩奴小传原本应附丽于《世宗实录》。

通过上述例证,可为探究《忠义传》的编纂过程提供思路,也可为讨论其他人物列传与实录的关系提供借鉴。苏天爵《三史质疑》提出,“金诸臣三品以上方许立传”。若按此为分类标准,则曹珪等人传记至多算作附录于实录中的小传。对此,可以参考下例。耶律铸《密谷行》称“金源氏实录,孟参政铸无传,添寿荣禄有传”,其序文云:

金崇庆间,添寿荣禄领骁果驻京畿为声援,闻圣朝太祖皇帝围守西京,东海遂命添寿将诸路兵八十余万,号称百万,援之,仍赐手诏曰:“今悉国力,当清北方。”次密谷口时,太祖皇帝亲率大军,先以前骑三千当之,大军继至,未鼓,敌溃,全军覆没。


添寿即奥屯襄,“荣禄”系其散阶(从二品上),非人名。《奥屯襄传》载:“奥屯襄本名添寿……崇庆改元,为元帅左都监,救西京,至墨谷口,一军尽殪,襄仅以身免,坐是除名。”两者内容若合符契,应同源于金朝实录。因出自同一文本,故“墨谷口”明显为“密谷口”之讹。另据《金史·宣宗纪》贞祐三年春正月乙亥条:“北京军乱,杀宣抚使奥屯襄。”可见,此亦与《奥屯襄传》相同。按照实录以官员卒年附载小传的惯例,可推知奥屯襄生平履历本应源于《宣宗实录》贞祐三年正月乙亥条。

元朝史官摘录实录编成列传,有时仅凭两条材料就能编撰出一篇。《孔端甫传》载:“四十八代端甫者,明昌初,学士党怀英荐其年德俱高,读书乐道,该通古学。召至京师,特赐王泽榜及第,除将仕郎、小学教授,以主簿半俸致仕。”构成该传的诸条史料均见于《章宗纪》,且实际只有明昌三年十一月庚午和四年三月丙子两条而已。

编撰《金史》列传的另一辅助手段是搜集其他文献。尽管手法比较高明,弥合逼真,但总会留下线索。《完颜奴申传》载:“天兴二年正月丙寅,省令史许安国诣讲议所言……明日戊辰,西面元帅崔立与其党孛术鲁长哥、韩铎、药安国等为变。”对此,中华书局点校本校勘记指出:“天兴二年正月丙寅。'丙寅’原作'戊辰’。按下文有'即命召京城官民明日皆聚省中’,又有'明日戊辰,西面元帅崔立等为变’,与本书卷一八《哀宗纪》合,知'戊辰’误。《归潜志》卷一一《录大梁事》,'二十有一日,忽闻执政召在京父老士庶计事诣都堂’。是月丙午朔,见《哀宗纪》。二十一日为丙寅。今据改。”但事实上,点校者没有注意到《完颜奴申传》的史料来源。

同传赞语云:“刘京叔《归潜志》与元裕之《壬辰杂编》二书虽微有异同,而金末丧乱之事犹有足征者焉。”由此提示出,该传主要取资《归潜志》和《壬辰杂编》。更具体地说,传文“或曰是时外围不解”至“且继以涕泣”,及明日戊辰条“西面元帅崔立”至“纳合德晖等”,应抄自或改编自《归潜志》所载《录大梁事》天兴二年正月条。“省令史许安国诣讲议所言”至“慎勿泄”,以及奴申等人与元好问之对答,当出自《壬辰杂编》。由此可见,元朝史官是将《录大梁事》和《壬辰杂编》整合成一篇《完颜奴申传》,并在内容上有所增损。“忽闻召京城士庶计事”一句,《录大梁事》原文本有“廿有一日”,但被删削无遗。下文“明日戊辰,西面元帅崔立与其党孛术鲁长哥、韩铎、药安国等为变”一句,《录大梁事》原文并无“明日戊辰”。笔者推断,“天兴二年正月戊辰”的原文——《壬辰杂编》——本就如此,经元朝史官把分属《录大梁事》和《壬辰杂编》的两条史料合二为一,以致崔立壬辰之变的时序发生错乱。

以上种种,皆是把金朝实录和其他文献改编成列传的真实情形。我们只有充分了解元朝修史的具体操作环节,才能重新审视《金史》列传,并对那些曾被判定为“错误”的史文作出合理解释。以下,试举两例。

一如《忠义传一·鹤寿》载:“鹤寿,郓王昂子,本名吾都不。五院部人老和尚率众来招鹤寿与俱反,鹤寿曰:'吾宗室子,受国厚恩,宁杀我,不能与贼俱反。’遂与二子皆被杀。”中华书局点校本校勘记指出:“按卷六五《昂传》,'郓王昂,本名吾都补’。'不’'补’同音异译,疑此处'子’字当在'吾都不’之下。”那么,出现这一讹误的原因为何?《叛臣传·移剌窝斡》载:“迪斡群牧使徒单赛里、耶鲁瓦群牧使鹤寿等皆遇害,语在《鹤寿传》中。”而《昂传》则谓:“子郑家、鹤寿。鹤寿累官耶鲁瓦群牧使,死于契丹撒八之难,语在《忠义传》。”据该传所附郑家传,推测《鹤寿传》当附丽于《昂传》之后。上文“语在《鹤寿传》中”指旧本之出处,元朝史官将此内容剪切到《忠义传一》,因此传文叙及其出身便作“鹤寿,郓王昂子,本名吾都不”,但这不过是从旧本《昂传》截取失当所致。

二如《乌古论镐传》载,天兴二年九月,“大兵围蔡,镐守南面,忠孝军元帅蔡八儿副之”。此谓蔡八儿为镇守南面的乌古论镐的副手。而《忠义传四·蔡八儿》云:“上令分军防守四城,以殿前都点检兀林答胡土守西面,八儿副之。”可知,蔡八儿本系守西面的兀林答胡土之副将。解决两传所载歧异的途径是从史源上加以追索。《哀宗纪下》天兴二年九月庚辰条载:“分军防守四面及子城,以总帅孛术鲁娄室守东面,内族承麟副之;参知政事乌古论镐守南面,总帅元志副之;殿前都点检兀林答胡土守西面,忠孝军元帅蔡八儿副之。”该段史文与王鹗《汝南遗事》“分军防守四面并子城”条相同。由此可知,《乌古论镐传》节录史文失当,漏掉“总帅元志副之”及“殿前都点检兀林答胡土守西面”等文句,使“镐守南面”直接承接“忠孝军元帅蔡八儿副之”,故而产生讹误。

总之,《金史》列传之编撰主要采据“剪刀加糨糊”的做法,首先是从实录中直接搬引小传,其次是多次利用实录及其他材料进行补充。

(二)“新瓶装旧酒”:拼织诸表、志

元修三史在体例上仿照《史记》《汉书》《新唐书》设表。《宋史》两表32卷,《辽史》八表8卷,《金史》两表4卷,都占相当大的分量。然而,三朝旧有国史文献中并无成品可供采撷,故应体例之需,网罗、改造与主题相关的史料甚为常见。《金史》中《宗室表》《交聘表》均循此思路编纂。

《宗室表》载:“什古称昭祖曾孙,崇成称昭祖玄孙,不称谁子,不可以世,置之卷末。”该表末具列“虽称系出某帝,而不能世次”者,其中一栏如下:

第一栏:

什古  昭祖曾孙,东京留守。


第二栏:

阿鲁带  参知政事。


第三栏:

襄  尚书左丞相。


对此,中华书局修订本校勘记谓:“什古称昭祖曾孙。'什古’,原作'付古’,据南监本、北监本、殿本、局本改。按,本表下文云'什古昭祖曾孙’。本书卷九四《襄传》称'什古乃’,系同名异译。”修订本《内族襄传》校勘记采纳点校本意见谓:“祖什古乃从太祖平辽。'什古乃’,本书卷五九《宗室表》'什古’两见,无'乃’字。”经对比,修订者将“什古乃”较“什古”多一字的现象解释为同名异译。点校本和修订本《内族襄传》校勘记均指出,“什古”两见,均无“乃”字。以上做法,反映了点校者对《宗室表》性质的认识及其价值评判。笔者认为,《金史·宗室表》并无独立史源,它不过是元朝史官摘录金朝皇帝及诸子传编纂而成;更进一步说,只要能够探明“什古”的史源,就能借助这个案例推断整个《宗室表》的史料来源。以下,详述之。

《内族襄传》提到,“丞相襄本名唵,昭祖五世孙也。祖什古乃从太祖平辽,以功授上京世袭猛安,历东京留守。父阿鲁带,皇统初北伐有功,拜参知政事”,襄本人“未几,进拜左丞”。传文所言“拜左丞”之事,见于《世宗纪下》大定二十一年闰三月癸卯条。据此可知,《宗室表》相关内容实际上取资《内族襄传》所载“什古乃”、“阿鲁带”及“襄”祖孙三人简历,即前者为“流”,后者为“源”。

此外,有证据表明“什古乃”为准确名称。《金国语解·人事》释义云:“什古乃,瘠人。”不仅如此,襄祖父“什古乃”在金初的活动也有迹可循,此即《金史》所见习古乃(实古乃)。从《习古乃传》可知,他曾跟随太祖伐辽,且有“移治东京,镇高丽”的经历。这两段仕履与《内族襄传》所叙什古乃的事迹大体吻合。另外,《胡石改传》记载其始祖以下诸子事迹,云:“从太祖攻宁江,败辽兵于达鲁古城,破辽主亲兵,皆有功。辽军来援济州,胡石改与其兄实古乃以兵迎击,败之。”可知,实古乃与胡石改为兄弟,皆系籍宗室。《太祖纪》甲午年(1114)六月条亦载“宗室习古乃”。这与《内族襄传》谓“昭祖五世孙也”相合。由此证明,“什古乃”、“实古乃”、“习古乃”皆为同名异译。

于是,再审《宗室表》“什古,昭祖曾孙,东京留守”之文,便可知其源应为《内族襄传》所言“丞相襄本名唵,昭祖五世孙也。祖什古乃从太祖平辽,以功授上京世袭猛安,历东京留守”。表中什古“昭祖曾孙”,显然是据其孙襄为“昭祖五世孙”推定得来。对于原本“祖什古乃从太祖平辽”一语,元朝史官极有可能将人名中的“乃”字从属于下文,理解为“乃从太祖平辽”,误以为此人名作“什古”。通过这个讹误,我们很容易看出元朝修纂《金史·宗室表》是取材于实录。

最后,讨论《宗室表》的整体情况。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曾有论断,谓“《表》所载世系,尚有脱漏”。施国祁《金史详校》所载《宗室表》进行了诸多补正。陈述不满于《宗室表》体例,重新改编格式,并在原表基础上增补大量内容,厘为二表:前表著太祖以下7世,后表著世祖以上至始祖7世,行辈不确者附后。循此思路,中华书局点校本《金史》同样根据列传考证《宗室表》“失载”人物30余位。这种补表传统之所以赓续不坠,根源在于学者对《宗室表》性质的认识及对其学术价值的定位。王明荪认为,《宗室表》“据金之谱牒得见者而成”。对此,认同者不少。修订本同样将《宗室表》视为具有史料价值的“谱牒”,凡与相关人物列传歧异处均作异同校,甚至以《宗室表》校正本传。然而上文已述,《宗室表》取资实录,可知表中内容无非元朝史官拼织而成。推测其做法,应该是先从诸帝实录中摘取文本编成宗室人物列传,再从列传底稿中节录人物名讳、世系及封官等信息编纂成《宗室表》。

与《宗室表》相比,《五行志》的编纂更有历史传统。后者主要记录灾异及离奇事件,向来是劝诫帝王的重要工具。宋以后,《五行志》变为灾害物异的汇编,其体例仍按水、火、木、金、土分类编排。《金史·五行志》颇为另类,其序文云:“至于五常五事之感应,则不必泥汉儒为例云。”所谓“汉儒”云云,指班固及其创立《汉书·五行志》的规范。《金史·五行志》虽然宣称“仍前史法”,但实际并不具备专记祥瑞灾异的独立史料来源,其中大宗史料均摘取自实录。

如《五行志》载太祖事迹曰:

他日军宁江,驻高阜,撒改仰见太祖体如乔松,所乘马如冈阜之大,太祖亦视撒改人马异常,撒改因白所见,太祖喜曰:“此吉兆也。”即举酒酹之曰:“异日成功,当识此地。”师次唐括带斡甲之地,诸军介而立,有光起于人足及戈矛上,明日,至札只水,光复如初。


大定二十五年《大金得胜陀颂》云:

得胜陀,太祖武元皇帝誓师之地也。臣谨按《实录》及《睿德神功碑》:太祖率军渡涞流水,命诸路军毕会。太祖先据高阜,国相撒改与众仰望,圣质如乔松之高,所乘赭白马亦如冈阜之大。太祖顾视撒改等人马,亦悉异常。太祖曰:“此殆吉祥,天地协吾军胜敌之验也。诸君观此,正当勠力同心。若大事克成,复会于此,当酹而名之。”


上文所叙太祖攻宁江州前夕发生神异故事与《五行志》记载同,可知其史料来源应是《太祖实录》。

又如《五行志》大定十三年正月条载:

尚书省奏:“宛平张孝善有子曰合得,大定十二年三月旦以疾死,至暮复活,云是本良乡人王建子喜儿。而喜儿前三年已死,建验以家事,能具道之,此盖假尸还魂,拟付王建为子。”上曰:“若是则奸幸小人竞生诈伪,渎乱人伦。”止付孝善。


此事不见于《世宗纪》,而周密《癸辛杂识·假尸还魂》载此事,小注作“世宗实录云”。据此确知,《五行志》大定十三年正月条源自实录。

以上两例表明,《五行志》与诸帝实录有源流关系。但是,编纂过程中诸条目问题甚多,以下试举三例说明。

其一,《五行志》载皇统三年(1143)“七月丙寅,太原进獬豸及瑞麦”。中华书局修订本校勘记认为:“'丙寅’,本书卷四《熙宗纪》记此事时间作'庚辰’。”并在《熙宗纪》出校勘记:“本书卷二三《五行志》:皇统三年'七月丙寅,太原进獬豸及瑞麦’,系日与此异。”兹引《熙宗纪》皇统三年纪事:

七月丙寅,上致祭太皇太后。庚辰,太原路进獬豸并瑞麦。


据此推测,元朝史官应该是直接截取旧本《实录》“七月丙寅”和“太原路进獬豸并瑞麦”,忽略了其间“庚辰”这个系日干支,以致《五行志》误作“丙寅”。

其二,《五行志》载泰和四年“十一月丁卯,阴。木冰凡三日”。中华书局点校本和修订本均据《章宗纪》怀疑“丁卯阴”下似有脱文。《章宗纪》泰和四年十一月条谓:

十一月丁卯,以殿前右副都点检乌林答毅等为贺宋正旦使。癸酉,木冰,凡三日。


据此可知《章宗实录》丁卯条下有纪事,且此事并见于《交聘表下》。《五行志》独取“丁卯”和“阴木冰凡三日”合作一条,丢掉“癸酉”二字。严格上说,若以“木冰”为记录对象的话,“丁卯”属于衍文。

其三,《五行志》兴定元年五月乙丑条载:“河南大风,吹府门署以去。延州原武县雹伤稼。”《宣宗纪中》兴定元年五月纪事:

戊寅,陕西行省破夏人于大北岔,是日捷至。丁亥,民苑汝济上书陈利害……己丑,贼宋子玉余党家属悉放归农。尚书右丞蒲察移剌都弃官擅赴京师,降知河南府事,行枢密院兼行六部事。壬辰,延州原武县雨雹伤稼,诏官贷民种改莳。


《五行志》乙丑条与《宣宗纪》壬辰条内容相同,但系日干支不同。据查,五月丁丑朔,壬辰为十六日,本月内并无乙丑日。故推测,元朝史官可能是从《宣宗实录》壬辰上条“己丑”抄起,误将“己丑”当作“乙丑”,并且漏掉“壬辰”这一干支。

总之,《金史》诸表、志是元朝史官应体例之需、改编诸实录而成。作为专题性文献,其卷帙较繁,材料相对集中,但抄撮改编过程中疏漏较多。我们研究金代皇族谱系、灾害异象等政治文化问题,不能不重视表、志的史料来源。

(三)杂采与金朝无涉之材料

《金史》取材涉嫌抄撮宋元文献以成金朝之制。笔者从志书中发现三个案例。

其一,《金史·历志下》浑象条掺杂宋朝之制。《金史·历志》主要采据赵知微《重修大明历》。关于《历志下》浑象条的史源情况,邱靖嘉推测,“浑仪”部分可能是从金实录、《国史》抑或张居中提供的司天台史料而来。对此,不妨从该条记录的结构入手展开分析。“金既取汴”至“贞祐南渡,二漏皆迁于汴,汴亡废毁,无所稽其制矣”,这1/7篇幅的3条史料记载了金章宣时期天文仪器的情况。此后,占主体部分的“古之言天者有三家”至“总而名之曰浑天仪”,则概述历代浑象演变,重点在北宋制度。经查,其中与北宋有关的内容全部抄自苏颂《绍圣新仪象法要》(下文简称《法要》)。

首先,《历志下》序言改编自《宋书·天文志》序。其次,主干内容抄录元祐元年(1086)十一月苏颂所进《进仪象状》,元朝史官根据进状时间,写作“元祐时,尚书右丞苏颂与昭文馆校理沈括奉敕详定《浑仪法要》”。再次,叙述汉代到宋太平兴国、景德、景祐及元祐时期浑象演变的脉络,以接续金朝制度。最后,描述仪器的构造及原理:“公廉之制则为轮三重:一曰六合仪,纵置地浑中,即天经环也,与地浑相结,其体不动;二曰三辰仪,置六合仪内;三曰四游仪,置三辰仪内。”这些内容实取资《法要》卷上《浑仪》。而“公廉乃增损隋志制之”至“盖出于王蕃制也”则源自《法要》卷中《浑象》。《历志下》浑象条第一重天轮至第五重报刻司辰轮,引自《法要》卷下《木阁昼夜机轮》。而“五轮之北又侧设枢轮”一段,则见于《法要》卷下《水运仪象台》。此外,“景德中,历官韩显符依仿刘曜时、孔挺、晁崇之法,失之简略。景祐中,冬官正舒易简乃用唐梁令瓒、僧一行之法,颇为详备,亦失之于密而难为用”的史源,应为《梦溪笔谈·象数》。综上可知,《历志下》浑象条不过是以3条金朝史料为装点,本身掺杂了大量宋代浑仪之制。

其二,《金史·地理志》并不据自金朝地志,而是杂采实录及诸舆地文献。《地理志》拼凑痕迹相当明显。譬如,《地理志上》中都路条下小注就是抄撮不同文献而成。“天德三年始图上燕城宫室制度”至“营建宫室及凉位十六”一段,元末熊梦祥编《析津志》中有一条佚文:

辽开泰元年,始号为燕京。海陵贞元元年定都,号为中都。天德三年,始图上燕城宫阙制度。三月,命张浩等增广燕城。城之门制十有二:东曰施仁、宣曜、阳春,南曰景风、丰宜、端礼,西曰丽泽、灏华、彰义,北曰会城、通玄、崇智。改门曰清怡,曰光泰。浩等取真定府潭园材木,营造宫室及凉位十六。


可证《地理志》抄录与《析津志》相同的文献,只不过未取“改门曰清怡,曰光泰”。该同源文献,推测即是《大元一统志》。再检范成大《揽辔录》,可知中都路条“应天门十一楹”至“应天门旧名通天门”应据此抄录。另据王岩考证,《地理志中》南京路条所载汴京规制应通篇抄录自杨奂《汴故宫记》。该书系作者于己亥年(1239)游历汴京时所作,反映的当是金亡以后的城市制度。

其三,《金史·百官志三》宫人女官职员条所列六尚局职掌、机构设置及属官存在疑问。据《大金国志·千官品列》女官职员条,“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宫正。右六尚局,该女职一千余员。”这与《百官志三》宫人女官职员条基本吻合。该条史料还提到“皆同唐制”。沿着这条线索,核检《唐六典·内官》宫官条及《旧唐书·职官志三》宫官条,发现整篇《金史·百官志》与《宋会要辑稿》后妃内职条完全相同。这一现象,与其认为金朝女官制度照搬宋制,不如推测是元朝史官采取宋朝官修文献以充篇帙、伪装成金制更为稳妥。

总之,《金史》志书取材庞杂,我们须厘清史源和编纂路径,警惕其中所载非全为金朝之事。

(四)《辽史》《金史》《宋史》三史资料互通共用

元朝史官纂修《金史》有条件利用宋朝官修史书。在三史同修的文献背景下,诸史馆资料共享互通。《金史》《宋史》相互参照的地方有很多,如《金史·张邦昌传》载“张邦昌,《宋史》有传”,故只记其天会间臣属金朝诸事,《宋史·叛臣传上·张邦昌》则详述其履历。

金宋两史均记载的人物列传中,《刘豫传》尤为典型。《金史·刘豫传》载金人册立刘豫为大齐皇帝,“以辛亥年为阜昌元年”。《宋史·叛臣传上·刘豫》谓建炎四年(1130)“十一月,改明年元阜昌”。学者通过阜昌碑刻和《伪齐录》等书,考证出《金史》《宋史》均误,阜昌立元始于庚戌年(1130),但未回答导致错讹的症结为何。如果加以系统比较,不难看出《金史》《宋史》之《刘豫传》具有同源文本,兹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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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比较,“宋宣和末仕为河北西路提刑”和“遂杀关胜”两条,《宋史》有,《三朝北盟会编》引《伪齐录》无;“丧妻翟氏继值父忧”,《伪齐录》有,《宋史》无;《宋史》所见“孝纯始坚守太原”,《金史》和《伪齐录》均无。总体而言,《金史》叙事较简;《宋史》相对详细,但叙事线索相对混乱;《伪齐录》虽缺若干内容,但最为全面。以上诸书所载刘豫史料相同、互可参照者多,说明三书抄自同一文献,只不过各书抄录时侧重有所不同。另需留意,《伪齐录》应系《三朝北盟会编》节引本,元至正修史时当存有一足本,其内容或与徐梦莘所据不同。袁桷《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谓“徽、钦围城受辱,北行遭幽,正史不载,所有杂书野史可备编纂,今具于后”,这份书单中就有《伪齐录》。综合上述内容,可以判断元朝史官应据《伪齐录》而编成宋金两史之《刘豫传》。

以此结论为基础,可进一步探讨阜昌年号问题。《金史》“以辛亥年为阜昌元年”,实与《宋史》“十一月改明年元阜昌”同义。《三朝北盟会编》所录建元阜昌榜为其原始诏书:

十一月二十三日奉圣旨,王者受命,必建元以正始。近古以来,仍纪嘉号,以与天下更新。乃者即位之初,有司请尊旧制,朕以大国之好,逊避未遑,而使命远临,促立别号,一振受命之元运,新我齐民之耳目,嘉与诸夏,共承天休,其以十一月二十三日建元为阜昌元年,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三朝北盟会编》引《伪齐录》叙册封刘豫事作“十一月改阜昌元年”,今存单行本《伪齐录》照录十一月阜昌建元诏书,其内容虽与《三朝北盟会编》大致相合,但“其以十一月二十三日以后为阜昌元年”一句明显有差。其中,“以后”一词含义模糊,推测元朝史官改编《伪齐录》时或许未加细审,以致产生歧义,遂于《宋史》中书“十一月改明年元阜昌”。如果这一推论成立,那么《金史》改作“以辛亥年为阜昌元年”便很有可能是造成“阜昌二年豫迁都于汴”及前后诸事系年紊乱的根本原因。

另外,《金史·刘豫传》“初康王既杀张邦昌”到“其余并行皇帝礼”中,“臣宗翰、臣宗辅议”之“臣”字未经删削,应是维持档案原貌。很明显,这样的用字来自金朝官方文献《太宗实录》。总之,《金史·刘豫传》当属三史同修文献互用条件下的一篇代表作。由于其史源多元、头绪复杂,元朝史官在节录、拼接及黏合等诸多环节均存在纰漏,故而产生阜昌年号错乱的问题。

至此,可以总结元朝史官编纂《金史》的操作思路。首先,对金朝实录进行多番拆解、重复利用,拼凑出诸多篇帙;其次,据《三史凡例》编纂总则,新创或沿用传统史书体例,以金朝官修文献进行填充,但本质不过是改头换面;最后,为充实《金史》,多方搜讨文献。此举本无可厚非,但像《历志下》浑象条将苏颂著作攘为己有,或像《百官志》宫人女官职员条抄袭《宋会要》等宋朝文献以冒充金制,不能不引起我们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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