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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刚发放不想要了,怎样让银行主动解除合同?否则违约金太高了

 曾经的银行老王 2022-09-21 发布于北京

房贷是很多人买房的必然选择,毕竟对于目前的房价来说,能够全款买房对于大多数家庭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买房在银行办理房贷,也不容易:有的房贷迟迟没有批下导致买房形成事实上的违约;有的房贷批下来以后,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一些人觉得贷款利息太多了而不想要贷款了,都是正常的。

但如果房贷已经发放了,贷款人却不想要贷款了,想解除贷款合同又不想支付违约金,如何处理呢?

首先,如果贷款还没有发放,那么是相对容易的,只是要求停止发放贷款即可

如果贷款还没有发放,要不要贷款的主动权在贷款申请人手里,你随时可以提出中断贷款,即使贷款已经审批通过,你也可以提出不再需要发放贷款了。而且没有任何违约金需要支付。

但是即使如此,也并不建议经常这样做。因为一旦你这样做了,等于银行的客户经理很多工作就白做了,而银行的贷款审批流程也白做了,很多审批人员的工作也白做了,所以,你可能会进入银行贷款审批的黑名单,你如果再需要贷款时,千万不要再申请这家银行的贷款,你只能去其他银行办理贷款申请,好在现在的银行也比较多,但你贷款申请的路也就越来越窄了。

其次,那些认为可以通过向银行的客户经理拉关系而让银行主动解除贷款合同的主意一般都是馊主意,现实中是根本行不通的

很多人都出主意,搞定银行的客户经理,让银行的客户经理主动提出撤销这笔贷款或者提前偿还这笔贷款,是否可行呢?

出这种主意的人基本上是没有在银行工作过的人,是一种想当然有想法,以为只要关系好就可以搞定一切。但实际上呢?并不是这样的。

一笔房贷业务需要主办客户经理、辅办客户经理双人考察、双人签字、支行主管行长、支行长审批、报分行专审人员审批、分行个人部或者房贷部主管审批,然后再通过分行的放款中心通过、分行的资金部门给贷款头寸、支行的柜台发放贷款,一笔业务下来最终体现在支行和客户经理的业绩指标上。

如果支行的客户经理对刚刚发放的房贷提出提前还款,一方面所有的工作白做了;另一方面自己的业绩没有了。更重要的是,还影响这个客户经理在审批部门的信誉,以后再审批贷款时可能会从严。你说你与这个客户经理多好的关系才能让他主动给你中止这笔贷款并提前偿还?

其三,正确的操作方式是,跟银行沟通做提前还款处理,同时承担一定的提前还款费用

很多人对银行不愿意贷款客户提前还款不理解,实际上是非常正常的,毕竟提前归还贷款打乱了贷款机构的资金计划,贷款机构的贷款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就要重新安排和重新调整;提前还贷会会造成贷款机构的资金损失,从而减少贷款机构的利润;提前归还贷款增加了贷款机构的业务量,需要对这笔贷款进行重新操作。

但提前还贷毕竟是贷款客户的正当权利,银行也应该允许贷款客户提前还贷,大部分贷款机构会对提前还贷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关于提前还贷的手续费或者违约金,主要看贷款合同中有没有关于提前还贷要收取违约金的条款,不同的银行对提前还贷收取的违约金金额的多少、比例的大小规定也不尽相同,主要看约定。

有的银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交通银行在今年8月1日公告称,从2022年11月起对交通银行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等贷款提前还款统一补偿金收取收费标准,补偿金比例为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而其他银行还没有提前还款的统一标准。

银行贷款提前还款是可以申请的,同时也需要与银行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但最好在申请贷款、发放贷款时要考虑清楚,或者做一些提前部分还款的安排,但应该尽量减少全部提前还款的情况发生,特别是不要出现刚刚发放贷款就提前偿还贷款,显得比较草率。(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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