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看到消费税时,应该会发现一个问题,消费税有时计入税金及附加,有时直接计入产品成本。 同一个税,玩这么多花样,是想出道吗? 根据教材上的说法: 一般情况下(主要是生产企业自产自销),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有三种特殊的情形,消费税计入成本: 1.进口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 3.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记入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里面比较难理解的第二种,委托加工后直接出售的商品,消费税计入成本。 而上面说的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自产自销,消费税是计入税金及附加的。 同样是生产企业直接出售自己的商品,一个选择自行生产,一个选择委托加工,消费税记录的位置就完全不同,这是神马道理? 搜索了很久,看到的稍微靠谱的回答是: 只有自行生产的商品,消费税才能计入税金及附加,委托生产的产品直接拿来卖,消费税只能计入成本。 但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加工后再拿来卖,仍然可以计入税金及附加,且委托加工时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这个解释能说明一定的问题,但并没有解释透,我想了一个解释,大家姑且看一看。 消费税计入成本,显然会增加产品成本,从而降低毛利率。 而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毛利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毛利率越高,说明产品壁垒越高,要么是高科技属性,要么是高知名度带来的高溢价,毕竟只有大家认可的好产品才能卖上价,能卖上价才能带来高毛利率。 如果生产企业只是自己买来原材料,让第三方去加工,加工完之后直接拿来卖,大概率说明要么这个产品的生产没多大的壁垒和门槛,随随便便找个第三方都能做出来,要么这个产品壁垒非常高,自己做不了,只能找厉害的公司代工。 但不管是哪种情形,都说明这个生产企业不太行。 那毛利率被税金降低也可以理解了。 而如果生产企业找第三方去加工,收回来之后还要自己进行进一步加工才能出售,那倒是有极大的可能是把一些低附加值的环节外包给别人做,高附加值的环节抓在自己手里,这种情况下,税金也是不影响毛利率的。 我是分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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