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金融工具丨有趣的排列组合)基本把金融资产的分类讲完了,金融资产根据业务模式和现金流特征的不同,可以分为3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但有一种极其特殊的情形没说。 那就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的典型代表是非投机性的股权投资。 它虽然属于第二类,但被分入第二类的原因非常特别。 之前文章说的是,当业务模式是②(也就是既收取合同现金流,又出售赚差价),且合同现金流特征是①(即具有完美的信贷特点)时,金融资产可以归于第二类。 那非投机性的股权投资是怎么回事呢? 所谓非投机性的股权投资,意思是A公司买入B公司的股票不是为了短线交易,而是看中了B公司在某个领域的资源,想进行战略合作。 有老铁问了,那为什么不直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呢? 这么问的老铁还是天真了。 长期股权投资对持股比例是有要求的,不是我随便买100股贵州茅台的股票,就可以把它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这个比例的最低门槛通常是20%,低于20%就要有别的证据表明你能对被投资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了,比如向被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派出代表,参与被投资公司的政策制定过程,与被投资公司之间发生重要交易等等。 也就是数量不够,质量来凑。 那如果数量也不够,质量也不够呢? 公司就是买了不到20%的股份,也没有别的证据表明对被投资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但就想长持赚点分红,顺便作为有点话语权的小股东谋求一些合作的机会。 这种意图显然和追涨杀跌、企图高抛低吸炒短线的公司级散户不同。 但看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的话,它应该属于第三种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为现金流没有完美的信贷特点(毕竟谁买股票,也不可能指望赎本收息吧)。 那该怎么办呢? 明明不是为了赚差价,还要承担股票波动对利润的影响,这样显然不公平。 于是制定会计准则的大佬们就开了一个特例, 将这种情况专门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一旦指定,后续不得更改。 加上这个特殊情形后,金融资产分类就完整了,最后来个全面的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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