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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干校

 lsc白雪飘零 2022-09-27 发布于云南

五七干校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改造机构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贯彻毛泽东“五七指示”为名,将党政机关干部、教育科研文艺单位人员下放到农村的非常态机构。1966年5月7日,毛泽东在给林彪的信中提出各行各业都应一业为主,兼学别样,从事农副业生产,批判资产阶级。1968年5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根据“五七指示”,组织大批机关干部下放劳动,在庆安县的柳河办了一所农场,定名为“五七干校”。《人民日报》报道了全国第一所五七干校的情况,并在“编者按”中公开发表毛泽东的指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此后,各地纷纷办起五七干校。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文艺事业单位的大批干部、教师、专家、文艺工作者被下放到农村五七干校,从事农副业生产和革命大批判。仅中央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就在河南、江西、湖北以及东北等18个省创办五七干校106所,下放的干部、家属10万余人。各地下放五七干校的干部、职工数以百万计。“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停办“五七”干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五七干校陆续停办。

中文名

五七干校

成立时间

1966年

机构职能

劳动改造

现状

已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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