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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战国都普遍实行了郡县制,为何唯独齐国是个例外?

 思明居士 2022-09-29 发布于河北

战国时期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各国为了能够生存下去,都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旧有的制度,而不同程度地实行了新制度。

在地方制度上,秦、楚、燕、韩、赵、魏都普遍实行了郡县制,从而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为何唯独齐国不实行郡县制?

郡县制的由来

县是先于郡出现的。县出现于春秋初期,是属于国君自接控制的领地。

春秋时期的各国,在地方上实际采用的是一种分级领地制,国君只直接统治自己控制的一部分土地,其余土地则由卿大夫等各级贵族分别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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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不利于国君权力的充分运用,不利于国家整体实力的加强。

春秋初年,大国已开始了对小国进行兼并。通过灭国而新得来的土地,国君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不再分封给下面的卿大夫作为封邑,而是收归自己所有,直接派官吏前去统治,一切听命于国君,这样的地方就被称为县。

到春秋末年,由于兼并逐渐变得频繁,一些大国所新获得的土地也越来越多,而且这些新占领的土地往往都在边疆,为了加强对它们的控制,在县之上便又设立了郡。

县有县令,郡设郡守,都由国君直接任免,有一定的任期,不可世袭,这有利于国君对地方的控制。

开始时的郡县,一般都设在边境,一为镇守边疆、加强国防,二为继续发动兼并战争做前哨阵地。

郡的长官一般都由武将来担任,拥有征发一郡壮丁入伍出征的权力。

此后郡县逐渐向内陆延伸,特别是县,到战国时期,已普遍实行于各国。

县是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在地方上的集中体现,县的组织机构,差不多和中央政府类似,县令是一县之长,统摄全局。

县令之下分设各部门官职,分领域执掌政事。如县丞主管民政,县尉主管军事,司寇主管刑法,御史执掌监察等。

县之下有乡、里等基础政权,也各有分职统属。

如此,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到郡,从郡到县,从县到乡,从乡到里,一级统一级,层层统摄,形成一个金字塔式分层管理的严密的统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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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春秋以来到战国,逐渐发展起来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这种体制有利于国家整体实力的提升,有利于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

战国时期的六大战国,都普遍实行了这种制度,除了程度有所不同以外没什么区别,唯独齐国没有实行郡县制,这是为何?那齐国又是实行的什么制度呢?

齐国的五都制

齐国自始至终都没有设郡,是战国七雄当中唯一的一个例外。齐国设有五都,除国都临淄以外,又设有平陆、高唐、即墨、莒等都邑。

五都制可以溯源到齐桓公时管仲所作的改革,是一种军政合一制度,将全国分区统辖于五大都邑之下,每都设一都大夫治理辖区军政要务。

其实这种制度也是对西周以来层层分封的采邑制的一种集中,是相对集权化,它较之松散的掌控于各级贵族之手的领地制,已显出相当地规模化。

每个都均驻有经过考选和训练的常备兵,具有分镇全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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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五都制较之于采邑制算是集权,但比起郡县制来,还是一种分权,它远不及郡县制集中而又高效,那齐国为什么不也采取郡县制呢?

因先进而落后

如上所述,齐国在春秋时已采取相对集权的五都制,远远早于六国后来普遍实行的郡县制,因而齐国是率先强大起来的国家,春秋时期首先称霸的就是齐国,背后的支撑点就是首先对贵族分封制进行了改革。

再加上齐国是滨海国家,有渔盐之利,工商业向来发达,不论国家,还是民间,齐国一向富庶。

齐国的经济实力终战国一代,也都是首屈一指的。

既如此,齐国已然走在时代前列,那它又何必着急呢?在齐国没有出现过像秦孝公那样耻于与戎狄为伍的囧况,齐人也就缺乏打破陈规、锐意革新、奋发图强的内在动力。

因此当时代发展到战国时代,各国纷纷采用郡县制时,齐国却显得愚钝而又迟缓,它还躺在管仲改革的红利上睡大觉呢。

原本齐国在各国中率先进行由分散的部族社会向集权国家的转型,由此而臻于富强,但正由于其曾经先进,制度当中就难免保留了旧社会的残余,而又不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反而显得更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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