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家中洗手间反水告物业,要求赔5万之只获赔8000

 红蓝白郁金香 2022-09-30 发布于广东

北京市民周女士家中的卫生间下水道反水,臭气熏天,家具、电器等多个贵重物品遭到了浸泡,损失惨重。她把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5万元。结果官司赢了,她却笑不出来!

 
2018年,周女士乔迁新居,搬进了朝阳区的一处小区。还没高兴两天,家里就接连反水,每次积水都有4~5公分深,装了十几桶清理干净。
 
周女士立即求助物业进行维修,本以为物业修好了,问题就彻底解决了。
 
谁知道一个多月后,家里又再次反水了,这次比上次更严重。当时晚上回来还没开灯,一脚就踩进水里了,开灯后发现屋里全是水。

 
2021年3月,又反水了,弄得家里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一片汪洋。污水已经进入到所有房间,家具电器、食品等都被污水泡了。
 
这次反水是从卫生间马桶的下水道反出的,卫生间的部位水位大概是4~5厘米,卧室大概有两厘米。
 
这是反水的后果比前两次严重多了!
 
污水是清理了,但地砖沟缝里淤积的污物却无法清除,家里的臭气久久不能散去。
 
周女士越想越气,要求小区物业承担赔偿责任,结果不欢而散。

 
一怒之下,她把小区物业告到了朝阳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
 
在庭审中,周女士表示:第一次反水后,如果小区物业及时检查疏通及定期维护,就不会造成第二次和第三次反水。
 
物业公司辩称:周女士住一层,上面还有28户住户。周女士家厨房和卫生间下水道反水原因,是楼上住户往下水管道内丢弃异物,堵塞了排水主管道而造成的;物业公司没有过错。
 
物业公司还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维修义务。每次接到周女士报告返水问题后,工作人员都会立即赶到她家中排除故障,帮助清洁污渍。

 
本案的焦点在于,物业公司有没有义务对排水主管道进行维护和保养。
 
在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中,约定物业公司应当对建筑物的附属设施的公共部分,进行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包括定期清洁。
 
就排水管主管道而言,它也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应当纳入物业服务的范畴。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周女士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合同,物业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
 
而物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在周女士家第3次返水的前一一年,进行过主管道的维修和清理工作。由此导致周女士家再次污水反水,应当赔偿相应的责任。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周女士8000元。

 
为什么周女士没能达到5万元的赔偿诉求?
 
因为具体赔偿金额要看物业公司责任的大小,以及实际损失的多少。
 
周女士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是多少,以及这些损失与物业公司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