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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规则(三)

 yzsr273 2022-09-30 发布于山西

(五)执简驭繁

清初学者金鋐《福建通志·序》中,论述了史与志的区别,他认为“志者,一方之史;史者,天下之志。”其区别在于详略不侔、繁简不侔、巨细不侔。他说:“故史有與地,志亦有地。乃史止及名山大川,而志则峰岩石峡溪湖滩地,无不备载”;“史有食货,志亦有食货,乃史止及户口田赋,而志则盐钞鱼课、草木禽兽,无不毕登”;“史有列传,志亦有列传,乃史止及贵官大僚,而志则孤芳幽德、贩夫牧妇,无不尽采”;“史有艺文,志亦有艺文,乃史止及名疏硕议,而志则论叙碑铭诗赋传记,无不遍辑”。结论是“修志之难于修史”。这就是说修志之难在于内容繁复,而如何使志书做到简而明,古人说:“操觚之士,有志史裁,欲得博观约取之道。”所谓博观约取之道,也就是要做到执简驭繁。

清代方苞在《与一统志馆诸翰林书》中指出:方志“所尚者简明,而杂冗则愈晦。然简明非可强而能,心识之明,心之专,偏于奥迹之中,曲得其次序,而后辞可约焉。其博引而无折中,乃无识而畏难苟且以自便之术耳。故体例不一,犹农之无畔也;博引以为富,而无所折中,犹耕而弗耨也;且或博焉,或约焉,即各致其美,而于体例已不一矣。”指明要想做到简而明,必须要遵循体例,学会折中。

新志编纂之初,宣传地方志为"一方之全史”,或誉之为“百科全书”,并有把“纵不断线,横不缺项”奉为志书的编繁规则,无形中给新志编纂者留下“宁勿简”的印象,使志稿内容普通存在“多多益善”的现象。

历史不可能装载全部细节。无论志书何等详备,一部省志市志县志,也只能举一地之自然与社会大端。

寿鹏飞在《方志通义》中说:“方记载,有宜详者,有宜略者。志山川宜详脉络源流;志地理宜详扼塞夷险;志政教宜详得失利弊;志民生宣详疾苦创夷;志风俗宜别邪正淳;志掌故宜別旧制善否;志财赋宜详民力负担;志食货详生计荣枯;志人物宜善不掩恶,勿详个人琐事;志金石宜略记大凡,以文字考据;志名胜宜纯作自然,勿作诗文点缀;志艺文宜著录典籍,勿文字篇章;志实业确登实况,勿为凿空之谈;志故事宜剪裁取舍,勿骛多多之善。”虽然寿氏之说,陈理偏严,但对于掌握执简驭繁之法,有借鉴意义。

繁简详略都是相对而言的,是不能单纯从字数方面衡量,它既包括形式方面的“繁”与“简”,也包括内容方面的“”与“简”。

形式上的执简驭繁,主要是尽可能地做到层次清楚,结构简单,不搞成床叠屋式的篇目,一般来说,省志有45个层次,市县志有34个层次即可。

内容上的执简驭繁,全在于剪裁之功。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1)凡是没有现实意义的、没有资料价值的“辞人杂纂,月露浮文,米盐琐事”,应尽量减少。(2)凡是有同样性质书篇传之于世的,如近年编纂的《地名录》中内容,也不必尽量地移入,专设《地名志》,这叫做“政有专司,书有专职”。(3)凡是一事物宜集中记述,首尾毕具,不可四处散见,如出现不可避免的交叉,应各有侧重,或详略互见。(4)凡记述某事要追本源,当受地域、时限的约束,不必无限地追溯下去,如记佛教不必追述释迦牟尼如何创教,记基督教不必追述耶稣蒙难。(5)凡记述制度,交代背景,事涉通典,尽量简约,既要“神驰全局”,又要尽量使之地方史实化。(6)凡记述同类事物,应当有个基本规范,尽量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7)发挥图表作用,使之文表结合,文简事丰。古人视运用图表为执简取繁之法,故有“一图胜千军“一表胜千言”之说,但图表宜精不滥,如果太滥,不仅起不到设图表的作用,反而还会要影响阅读的效果。如果凡表皆一表,不是根据志书记载的需要而设计,会被人讥为“胥里文移”。

()详今略古

编史与修志的时间观念不完全相同。方志详记一方之事,要求详今略古。史书则采取分期立篇,平均叙述。志虽然需要溯源循流,但侧重当代,重于现状。清初学者杨春在《上一统志馆总裁书》中曾论述了详今略古的原则。他主张前代史事”“仅书其大概”,本朝史事应“详而不冗,简而不漏”,“前代战攻屯守,毋容述之过多”,而现今的防守要地“宁详毋略”。章学诚在《记与戴东原论修志》中说过:在古今不能两全的情况下,“夫宁重文献而轻沿革”。“文献”是指现实资料,“沿革”即历史演变。管世铭也说:“人情贵古而贱今,独于撰郡邑志则相反。”可见详今略古是我国修志的传统之ー。

后世修史,当代修志。当代人修当代志,对现实资料如不及时搜集并载入志书,年深日久,湮没无闻,后人将无从考知今天的情况,自然起不到“存史”的作用。故称之方“一代失修,千载难补”。同时,只有详今略古,现实内容详细,才能反映出时代的特点,起到“资政”“育人”的作用。

历史的发展,离我们越近,就和我们现实生活的关系越密切,对当前工作也就越有参考价值。所以我们应把内容的重点放在近代、现代,特别是当代事业上。

详今略古,不是弃古,并且是就志书的总体而言,具体到各个门类,情况是千差万别。有的门类,兴于当代,无古可觅不要硬湊;有的门类,因为不说清楚过去,不足以说明现存的事物,则需要详细占有历史资料,如历史沿革、文物古迹等。所以,运用详今略古的规则,要作具体分析,也是不可“一刀切”的。

什么叫古?什么叫今?有人说:俯仰之间,已为陈迹,不好划分。古今的概念确实是相对的,近者为今,远者为古,若从新志编修划分“今”的概念层次的话,第一层次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第二层次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三层次是辛亥革命以来,再往上就是鸦片战争。当然不是说修志不需要历史材料,相反利用修志之机,把本地散失的历史资料加以收集、整理,是件大好事,无可非议,但是要“爱古而不薄今”,薄今成了问题,直接会影响到志书的质量。

在新编方志中,也有另一种倾向,记今弃古,他们主张把新中国成立后的情况记清楚就行了,使许多事物沿革不清,脉络不明,从而无从查考,相对降低了使用价值。这也是有违于详今略古之编纂规则的。没有过去,就没有现在,无古就无今,续志记的是断限期间的事,弄得不好就形成有今无古,若设置“史略”,简要记述上限前的历史发展脉络,仍可保持方志古今皆备、详今略古的格局。

本文由欧阳发先生授权在“新越绝书”微信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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