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都没有和小伙伴们聊一聊债券了。 之前用了一段时间还算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债券市场的监管结构以及三大债券品种(发行人为企业), 三大债券品种的分类基于监管机构的不同, 分别为公司债、企业债以及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等), 也提到债券市场还有一类债券,叫做概念类债券,名称取决于债券的资金用途。 比如乡村振兴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领域, 今天要分享的绿色债券,也是一种概念类债券,资金用途用于绿色产业项目。 看看官方对绿色债券的定义:
其中重点关注: “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都是具体的债券品种。 绿色债券就是上述这些债券品种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因此都带上了“绿色”头衔, 叫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好,所以,绿色债券的监管部门是谁? 很简单, 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中国人民银行管; 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国家发改委管;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中国证监会管; 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商协会管。 对于债券而言,不管带上的概念是什么,都得按照债券的品种去管理。 如何判定绿色产业项目 绿色债券用于绿色项目,那怎么判定一个项目是否属于绿色项目? 目前判定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共同研究并印发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前面所谓的“官方定义”,也就是这个通知里的定义。 这里,你也就能理解为什么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三家联合发文, 在事前达成一致,有利于绿色债券后续的发行和统一监管。 根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绿色债券支持的项目有六大领域,分别是: 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 我们把具体的产业过一遍,大家留个印象, 节能环保产业: 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工业节能改造、用电设施节能、绿色建筑材料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及其他污染治理、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固体废弃物和生物质资源的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制造。 清洁生产产业: 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治理,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无毒无害原料替代与危险废物治理,农业农村环境、固体废弃物和工业园区的综合利用,工业节水。 清洁能源产业: 电力设施节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与运营、清洁能源高效运行。 生态环境产业: 农业资源保护、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绿色农产品供给、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生态产品供给。 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城镇电力设施和用能设施节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水资源节约、海绵城市、城乡公共客运和货运、铁路交通、水路和航空运输、清洁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 绿色服务: 绿色咨询技术服务、绿色运营管理服务、环境权益交易服务、项目评估审计核查服务、监测检测服务、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服务。 带着大家过一遍的目的, 就是为了让小伙伴们感受一下,所谓绿色领域是一个很广的范围。 在与发行人沟通的时候,可以适当深入交流,挖掘是否有绿色的点。 贴了绿色的标,从发行角度而言,会有一定的优势。 一方面,可以享受“绿色通道”,审批速度快一些; 在发行费用上也会有所优惠,比如绿色债券发行登记费和付息兑付服务费,都有所降低。 另一方面,对于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相关部门在资产负债率和募集资金用途方面放宽, 这些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总之,去理解绿色债券,我们抓住四个核心要素: 募集资金用途、绿色评估认证、募集资金管理、后续信息披露。 1.募集资金用途 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可以用于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补充项目配套营运资金或偿还绿色项目的有息债务。 可以变更债券用途吗? 可以,变更后仍要在绿色项目认定范围内。 绿色债券资金用途的核心就是100%用于绿色项目。 关于资金用途100%用于绿色项目的要求, 原来,不同监管体系下的绿色债券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绿色金融债券和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对于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比例均为100%, 绿色公司债券为不低于70%, 绿色企业债券不低于50%。 今年7月29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绿色债券原则》〔2022〕第1号, 提出“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需100%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经济活动等相关的绿色项目”, 整体提升了绿色债券的纯度要求。 我们稍微延伸一下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是目前国内绿色债券领域最权威的机构, 是2018年12月,在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交易商协会会同相关市场自律组织和市场成员组建成立的组织, 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国内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的不统一,国内绿色债券不同监管体系下的不统一, 它是一个有形的委员会,也是一个无形的协调机制,对国内的绿色债券进行自律管理。 所以,绿色债券的基本业务框架首先是要遵循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 再根据不同的债券品种遵循各自监管机构的要求。 2.绿色项目评估认证 《中国绿色债券原则》〔2022〕第1号,“建议发行人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对绿色债券进行评估认证”。 也就是绿色债券支持的项目属不属于绿色债券支持的目录,需要一个评估机构去认定。 但我们注意“建议”二字, 也就是说聘请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去进行绿色认证, 它是一个鼓励的要件,不是一个必备的要价。 在实务中,交易商协会也会给市场传递的一种理念, 即在企业申请多次债券注册额度,或者是项目明显属于绿色项目的情形下,可以通过主承销商出具专项绿色的说明,去代替第三方的绿色认证报告, 少一个环节,少一笔费用,鼓励更多的发行人参与绿色领域的建设。 目前的实际情形,大部分还是会聘请第三方认证机构去认证,毕竟投资人会看。 如果是企业债,发改委下设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司会在申报阶段对绿色企业债进行认定,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外部评估的内部化。 市场上,为绿色债券提供绿色属性认证的机构类型主要有三种: 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以及环境咨询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像安永、毕马威、德勤和普华永道; 信用评级机构有大公国际、中诚信、中债资信、东方金诚等; 环境咨询机构有联合赤道、中节能、绿融(北京)投资、商道绿融等。 这三类机构中,具有环境专业背景的咨询机构在绿色债券评估认证领域有比较大的专业优势。 3. 募集资金管理 基本上所有的债券发行都会找一家监管银行,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保证资金能够如《募集说明书》里写的用途一样,专款专用。 这是一个必备的要件。 《中国绿色债券原则》〔2022〕第1号规定:绿色债券发行人须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也可以建立专项台账,二者设立之一即可。 实务中大多还是会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 此外,《原则》对于绿色债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投资模式,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现金管理, 比如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给予发行人更多、更好的资金流动便利和效益。 4.后续信息披露要求 《原则》要求发行人应每年在定期报告或专项报告中披露上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鼓励发行人按半年或按季度对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确保资金确实用到承诺的绿色项目上去。 不同品种的绿色债券会有所不同。 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绿色金融债券,按季度披露后续资金使用情况; 交易商协会监管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每隔半年对绿色项目进展、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披露; 证监会监管的绿色公司债券,则是按每年进行披露。 随着绿色债券快速发展的这几年, 相信小伙伴们也陆续接触了蓝色债、碳中和债这些债券品种, 其实它们都属于广义上的绿色债券。 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绿色债券分为普通绿色债券、碳收益绿色债券、绿色项目收益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1.普通绿色债券 普通绿色债券包括蓝色债券和碳中和债, 蓝色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海洋经济领域,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项目的债券。 碳中和债,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通过专项产品持续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循环领域。 比如光伏、风电项目就是典型的碳中和领域,更加聚焦气候变化和低碳转型相关的领域。 蓝色债券和碳中和债的出现,可以看出随着绿色债券的发展,它的资金用途更加精细化、精准化的趋势。 2.碳收益绿色债券 碳收益绿色债券(环境权益相关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 债券条款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相挂钩的债券。 例如产品定价按照固定利率加浮动利率确定,浮动利率挂钩所投碳资产相关收益, 有点像与衍生品挂钩的理财产品。 3.绿色项目收益债券 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建设且以绿色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的债券。 这个就是我们之前介绍过的项目收益票据,债券简称代码PRN。 可以看下《债务融资工具之项目收益票据》回顾, 整个债券主要围绕项目建设展开,资金用途就一个,项目建设,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都可以。 项目收益债券专款专用,未来的偿还来源也是项目本身。 4.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或以绿色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收益支持的结构化融资工具。 这一类大家应该也不陌生,就是资产证券化产品。 好了,绿色债券就介绍到这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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