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口义》8. 比卦比 ䷇〈坤下坎上〉比 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义曰】比者,相亲比之义也。比:吉者。言所以得吉,盖上下顺从,众心和睦。众心和睦,则祸害不生,故由此而得吉也。 原筮,元,永贞,无咎者。原,究也。筮者,决疑之物也。元,善之长也。贞,正也。言人之所相亲,比不可不慎也。若所比之人善,则为吉为美也。若所比之人恶,则为凶为祸也。故当原究其情性,筮决其善恶,必须有元善之德,永长而不变,守正而不回,有此三德,故可亲附之,获其吉而得无咎也。苟三德不备者,未尽所以相亲附之道也,则凶咎将至焉。是以君子之人,居官则亲其同僚,为士则亲其朋友,以至闾里,则亲其贤善之人,如此,则皆可以获其无咎也。 不宁方来者。宁,安也。方,将也。言有此元永贞三德之人,为比之主,则人将亲比之,然后获其安也。是以天下之人,其有不安者,有不得所者,率将辅从于贤善之人,则此相亲比者,无不获其利,而无不得其所从也。 后夫,凶者。言在上为比之主,能使天下之人,皆悦而来亲比,然天下之人,既至亲比,其有后至而不从者,则必为居上之人所诛戮也。是终自取其凶咎也。故昔夏禹会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独防风恃强,而后至,为夏禹之所戮,此其后夫,凶之验也。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义曰】比,吉者。此统明比卦之义。言人之所以相附近,由其志意,符契而无所相违,以是为比。故获其吉也。 比,辅也者。言人之所来,比于上,由其有元永贞三德之人,为比之主,以是天下之人,皆悦随依辅之也。 下顺从也者,言此比之卦,惟九五一爻,以刚阳之德,而居尊位,为比之主,使下之众阴,皆来亲附而顺从,是盖居上者有德,以率服之然也。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者。言九五所以为天下之人来比附而无咎者。盖其以刚阳之德,居上卦之中故也。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者。言九五以刚阳之德,居于尊位,上下众阴皆亲附于己,至于不宁之人,罔不来应也。 后夫,凶,其道穷也者。亲比之时,已独后人,是比道已穷,其凶也,不亦宜乎。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义曰】坤,下地也。坎,上水也。且地得水则润泽,水得地则安流。今地上有水,乃合和亲比之象也。 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者。言比之大,莫大于建国亲侯。是以先王法此象,建万国。使相亲附其诸侯,使之和协,然后天下四方皆可以使之亲比也。且诸卦言君子,而此独言先王者,盖建国亲侯,莫非天子之事也,故止言先王。凡能君临天下,爱万民,通谓之君子。又诸卦或言后者,天子诸侯之通称也。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义曰】凡亲比之道,贵心无系应,光大其志来者,见纳,则得为比之道也。今初六处比卦之初,以柔顺之质,而上无专应,是有由中之信,行亲比之道,自然不蹈于咎过者也。 有孚,盈缶者。缶,即素质之器也。凡亲比之人,苟无由中之信,虽丰其礼盛其器,以接于物,终无有信之者。今以至约之礼,至俭之器也,然此初六,本有至信发之于中,以接于物,虽此质素之器,以其信而盈溢之,则合于亲比之道,所以获吉也。故《左传》曰: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蕴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以羞于王公,可以荐于鬼神。夫以鬼神之尊,王公之贵,以此微薄之物,尚可为荐羞。盖以至诚为之本,而物为之末也。 终来,有它,吉者。盖此初六,本负广大之德,无专应之私,又以其至信,盈溢于素质之器,故于终久之道,有它来比辅,而得其吉也。若西汉郑,当时待四方贤士,以延时髦,而辅己之不逮。然奉养不过一盘餐而已。盖本以至信接物,当世贤士英杰,莫不归心,以是尽所以比附之道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义曰】六二止与九五相应,是不若初六之广大,其道恢宏,其志广。比于人,但偏私以应于五,故于卦言之,是自内而比于上也。然得其贞吉者,以六二志偏专应,苟更不以正道处之,则淫邪佞媚,无所不至也,故当大正,乃得吉也。 六三:比之匪人。《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义曰】六三过二,不得中也,以阴居阳,不得正也。夫以不中不正之人,当亲比之世,则所行皆非人之常道也。夫以是,虽有中正之人,必不相辅。故孔子于卫,主颜仇由。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弥子谓子路曰: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是圣贤之人,虽欲假位行道,汲汲于救时,然非人,则不主也。又若鲁桓公以不正之人,于家则杀兄,于国则弑君。尝欲求会于卫,至桃丘之地,而卫侯以其弑逆不正之君,则弗与之见。故仲尼于《春秋》,但书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是由持不正之道,欲求比于人,则人莫之于辅,以人莫有与之者。诚可悼也。故《象》曰:不亦伤乎,是可伤也。 六四:外比之,贞吉。《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义曰】二言比之自内者,以其上系于九五,一志而专应之。是自内而比者也。此六四,外比之贞吉者,盖初六有由中之信,而能比天下之贤,故不专于一应,而天下之人皆比之,故有它来之吉。此六四,既非初之专应,必须外比于九五之贤也。然以阴居阴,履得其正,九五以阳居阳,亦得其正,故九五之爻,以一阳居至尊,众阴之所归也。此则往而亲比之,是能外附于贤,而不失其正道,所以获吉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义曰】九五:显比者,言此九五,以刚明居至尊,为比之主者也。必须虚心广志,以待天下之贤,以比天下之人,故于比道,光大也。今反一志,专应其道,褊隘而私系于物,是止能显然,明比于六二也。王用三驱,失前禽者。三驱,田猎之礼。欲左者,左。欲右者,右。不用命者,入吾网。此三驱之礼也。然用此三驱者,盖从田猎之时,禽有逆之而去者,则弃而杀之。其有顺而来者,则爱而活之。田猎之礼,常失前往之禽也。今九五,不能恢洪广大其道,而止应于二,是应于己者,则比之不应于己者,则弃之。是常失于不应己者也。 邑人不诫,吉者。言九五,其志既狭,但显然明比于二,是不能亲天下之贤,而贤者亦不来附于上,故止于已。邑之人不为诫令,而归附于已,故得其吉也。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者。五处至尊,不能广远其志,而苐dì 显然,比于六二,然本不得吉。此所以获吉者,盖以其居中得正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者。言此比道,虽不广,而能于己邑之间,不须诫令,而得吉者。盖由居上者,使以中道之故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义曰】比言无首,凶。而干言无首,吉者。何也?盖干之为道,至刚至健,若为事物之先,必至玩威而暴物,是必待物之来犯,然后从而加之,所以得吉也。此亲比之道,必先往比于人,如在下者比于上,卑者比于尊,愚者比于贤,又原究其情性,筮决其善恶,观其有元永贞三德之人,从而附之,如是,卑可升于尊,愚可至于贤,是必先往而比,则可获其吉也。是故圣人一起,天下之人毕来附之。其有不从而逆之者,则为圣人之所诛戮也。故有后夫之凶,今上六,以阴柔之质,居比卦之终,是不能率先亲比于贤者,所以致其凶咎,信无所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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