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下关于“社保基数”的三个概念: 职工工资,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实际执行时,理论上可以适用上月工资,但方便起见,通常采用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缴费基数下限,一般按照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 缴费基数上限,一般按照职工平均工资300%确定。 那么,确定社保基数时,上述三个数据,如何适用呢?根据实际工资金额(上月或者上年月平均),区分三种情况: 一、实际工资金额低于缴纳基数下限 这种情况,应当执行“缴费基数下限”。 比如,当地规定缴纳基数下限5869元,小张上月工资3000元,则需要按照5869元作为基数缴纳社保。 二、实际工资金额高于缴费基数下限,且低于缴纳基数上限 这种情况,应当执行“实际工资金额”。 比如,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小王上年月平均工资13000元,则需要按照13000元作为基数缴纳社保。 三、实际工资金额高于缴费基数上限 这种情况,应当执行“缴费基数上限”。 比如,当地规定缴纳基数上限31884元,小张上月工资53000元,则需要按照31884元作为基数缴纳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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