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是人的本性,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人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在较低层次的欲望得到满足或基本满足后,就会产生新的或更高层次的欲望。这种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且有些欲望还可能反复出现。正是因为欲望的这一无限性,促使着人们不停地去追求满足。从这一层面上说,欲望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与人类的发展。如果人人都没有欲望、没有满足欲望的追求,社会也将从止步不前逐渐走向衰退。
人确有自利的本性,但所有对财富、权力和名声的追求,其目的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同,这是独立于个人功利欲望的。若每一个利己之人在社会中都能够控制自己的私欲和行为,完全可以构建一个有道德的社会。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万恶之源呢? 真正的罪魁是贪婪!乍一看,贪婪和欲望长得差不多,都是无限的。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告诉我们,人由欲望产生的需求从低至高分为五个层次: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实现。正常情况下,一个层次的欲望满足了,又会产生新的欲望,如:当我们满足了吃饱穿暖的生理需求后,会寻求比它高一层次的安全需要,如生活稳定、免于灾难、未来有保障等;当这一层需求得到满足后,还会产生社交需要,渴望拥有归属和爱……人的正常欲望会随着自身能力的提高而产生,唯有最高层次的自我实现是没有止境的。欲望是人正当的要求,而追求无法实现的欲望,就成了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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