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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权者让人欲罢而不能的三种手段

 昵称6rk1mY4W 2022-10-12 发布于辽宁

一、赏罚
赏罚对于驾驭下属的作用,古人早已作过明确的论证。南北朝时期,北魏大臣辛雄给孝明帝上书说:“凡人所以临阵忘身触白刃而不惮者,一求荣名,二贪重赏,三畏刑罚,四避祸难,非此数者,虽圣王不能使其臣,慈父不能厉其子矣。”辛雄是认为,人们的所有行为都是由于利害关系所驱动,以圣明的君主如果掌握了下属的利害关系,即掌握了赏罚大权,赏必行,罚必信,那么亲近的、疏远的、尊贵的、卑贱的、勇敢的、怯弱的、贤德的、愚顽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人,都会奋发激励。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厌恶活得太久了而喜欢速死,而是因为利害关系摆在眼前,欲罢而不能。

赏还是罚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利益,谁掌握了赏罚,谁就掌握了驭人的“柄”,赏罚成了驾驭的“缰绳”、“鞭子”。赏罚权若下移,就好像是把驾驭的“缰绳”和“鞭子”交给被驾驭者,意味着新的权力中心的出现,意味着内部混乱和争斗的开始。

二、任免手段。
任免是驾驭人的一个重要手段。司马光把“官人”放在治国“三要”中的首位,亦可见他对君主掌握“官人”权的重视。在等级制社会中,当官还是为民,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差别,这不只是“劳心”还是“劳力”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治人”还是“治于人”的分野;再者,在古代,升官与发财也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样,当官和提升,对于人们来说,是他们重大利害关系的所在,谁掌握了任免的权力,谁就把住了人们的利益,就掌握了驾驭人的根本。

在古代的用人思想中,有一点是相当突出的,这就是认为有的东西是只能由在上位者掌握,由上位者垄断、专享,不能与下属分享或分有。

三、名器。
名器,是指表示等级的称号和车服仪制。在等级制社会里,官分九等,各有其车服仪制规定,另对皇室人员和功劳很大或特别宠信的人封以爵位,享有特殊的车服仪制,以表示他们有特殊的地位和荣誉。名器,实质上是一个人的地位、名誉的标识或象征。儒家思想尊尚礼治,受礼仪思想熏陶的士大夫阶层,更是追求名号、称谓,有的重视名器甚至超过生命。孔子的学生子路,与人打仗,竟不顾被对手杀死,也要去弓身拾起掉在地下的、表示身分的头冠,在他看来,表示身分的头冠比生命更可贵。在礼教社会,人们希望得到名位爵号,享受象征着荣誉、地位的车饰仪制待遇,有钱的人不惜花钱去买官鬻爵。由于人们追求名器所以它就成为在上位者驾御下属的一个有效手段。

人们追求名器,并非是因为得到了它,就能得到物质利益主要是因为得到了它,就能获得较他人为高的名誉和社会地位所以名器与赏罚、任免不同,只有名副其实地授予那些确实应该授予的人,名器才能在社会或一个单位内部产生影响,才会成为人们所普遍追求的东西,才能成为一种驭人的手段。如果那些本不应该得到名器的人,却得意洋洋地向人们展示他的名器,名器在人们心目中就会失去分量和意义。“惟名与器,圣人所重”,就是说,授予名器必须非常慎重,宁缺勿滥。

终上所述:

在古人的驭人手段里,奖罚、任免、名器,是很重要的手段。一个英明的君主,将这三个手段相互搭配运用,变化无穷,可以产生巨大的效力。但这些手段,若在庸人的手里,也可能伤害他的下属,造成离心离德的后果。所以如何很好的发挥它们的作用,还要因人而异,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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