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只要是住房,不管用途的。 出租房屋类型:住房 税费征收 | 税种 | 月租金<=15万 | 月租金>15万 | 增值税 | 免征 | 1.50% | 城建税 | 免征 | 按法定税率执行(7%、5%、1%),减半征收 | 教育费附加 | 免征 | 3%,减半征收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免征 | 2%,减半征收 | 房产税 | 4%,享受减半征收 | 4%,享受减半征收 | 土地使用税 | 免征 | 免征 | 印花税 | 免征 | 免征 | 个人所得税 | 10% | 10% |
案例:老张个人出租住房,每月租金2万元。 出租房屋类型:住房 税费征收测算表 | 税种 | 月租金<=15万 | 备注 |
| 月租金 | 20,000.00 | 所得=收入-实缴增值税-各项税费-修缮费用。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增值税 | 免征 | 0.00 | 城建税 | 免征 | 0.00 | 教育费附加 | 免征 | 0.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免征 | 0.00 | 房产税 | 4%,享受减半征收 | 400.00 | 土地使用税 | 免征 | 0.00 | 印花税 | 免征 | 0.00 | 个人所得税 | 10% | 20000-400=19600>4000,所以个人所得税=19600*(1-20%)*10%=1568 | 税费合计 |
| 1968 |
| 综合税负率 |
| 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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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以1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800 或=[每次(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1-20%)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老张个人出租住房,每月租金16万元。 出租房屋类型:住房 税费征收测算表 | 税种 | 月租金>15万 | 备注 |
| 月租金 | 160,000.00 | 所得=收入-实缴增值税-各项税费-修缮费用。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增值税 | 1.50% | 2,285.71 | 城建税 | 按法定税率执行(7%、5%、1%),减半征收(本案例7%) | 80.00 | 教育费附加 | 3%,减半征收 | 34.2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减半征收 | 22.86 | 房产税 | 4%,享受减半征收 | 3,154.29 | 土地使用税 | 免征 | - | 印花税 | 免征 | - | 个人所得税 | 10% | 160000-2285.71-80-34.29-22.86-3154.29=154422.86>4000,所以个人所得税=154422.86*(1-20%)*10%=12353.83 | 税费合计 |
| 17,930.97 |
| 综合税负率 |
| 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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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与非住房的区别 住房指的是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宿舍,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使用,不住人的地下室,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还有就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 而非住宅指除了住宅以外的非居住用房屋,它包括办公用房,商业服务用房,工业用房以及仓库等,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或50年。 非住房
出租房屋类型:非住房 税费征收 | 税种 | 月租金<=15万 | 月租金>15万 | 增值税 | 免征 | 5.00% | 城建税 | 免征 | 按法定税率执行(7%、5%、1%),减半征收 | 教育费附加 | 免征 | 3%,减半征收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免征 | 2%,减半征收 | 房产税 | 12%,享受减半征收 | 12%,享受减半征收 | 土地使用税 |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占地面积,享受减半征收 |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占地面积,享受减半征收 | 印花税 | 合同总金额*0.001,减半征收 | 合同总金额*0.001,减半征收 | 个人所得税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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