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时,纳税人可依次扣减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三、房产税 此外,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如果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予以免征。 【案例解析】 2023年2月底,小松将一套位于济南市的住房出租给小梅,租期半年(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合同约定采取租金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共计收取租金9000元。因房屋门窗损坏,3月,小松支付了300元修缮费用,支付凭证齐全。 那么,对于该笔租金收入,小松应如何缴纳税款? (已知山东省按照50%幅度减征房产税、附加税费等。) 1、增值税 小松收取半年租金共计9000元,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为1500元,未超过10万元,可免缴增值税,进而免缴附加税费。 2、免缴印花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1、房产税 因免缴增值税,在确定房产税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税额,即每月应缴纳房产税:9000÷6×4%×50%=30(元)。 4、个人所得税 由于一次性收取房租,A先生应于收取房租的次月一次性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180-300)×(1-20%)×10%=681.6(元)。 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 【版权声明】: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留言联系本公众号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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