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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施工合同解除后应支付全部未付工程款么?

 世昌崇文 2022-10-18 发布于河南


最高法二审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案涉施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万方公司应对南通二建已经施工的工程支付全部工程款,南通二建依据法律规定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万方公司主张仅应支付70%的工程款,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2020)最高法民终738号 ·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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