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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壬九宗门法从初传到末传推法详解

 新用户35891967 2022-10-24 发布于北京

贼克为初用之始,相因作中末之身,克多必用涉害;无克是以遥嗔,夫昴星当俯仰于酉上,若别责取干支合神,伏反以刑冲为定,八专以顺逆为真。

一、贼克法

取课先从下贼呼,如无下贼上克初。

初传之上名中次,中上加临是末居。

三传既定天盘将,此是入式法第一。

1.重审:四课中仅有一课下贼上,即以此课之上神发用,而从发用初传,查其地盘之上神作为中传,再从中传的地盘查其上神作为末传。

2.元首:四课中如无下贼上,方再查有无上贼下,即以此课之上字作为初传发用,中末传如前法。

二、知一法

下贼或三二四侵,若逢上克亦同云。

常将天日比神用,阳日用阳阴用阴。

若或俱比俱不比,立法别有涉害陈。

若四课中不止一课下贼上,或不止一课上贼下,而相克之各课中仅有一课之上字与日干相比,即以此一字为发用之初传,中末传取法同贼克法。

三、涉害法

涉害行来本家止,路逢多克为用取。

孟深仲浅季当休,复等柔辰刚日宜。

四课中若不止一课下贼上,或上贼下,又与日干比者不止一课,或俱不比,则各就所克之处,由地盘顺数涉害归本家,即地盘本位,以克多者发用。

1.如果涉害深浅相等,则取孟上神发用。谓之见机课,孟(寅申巳亥)为时令之首,如事之初起。

2.如无孟,则取仲(子午卯酉),上神发用。谓之察微格,孟为生地,生处见克,受害独深,而由孟及仲,害渐浅而微,故名察微。

3.如果俱在孟或俱在仲,则刚日取日上神、柔日取辰上神发用,谓之缀瑕格。

四、遥克法

四课无克号为遥,日与神兮递互招。

先取神遥克其日,如无方取日来遥。

或有日克乎两神,复有两神来克日。

择与日干比者用,阳日用阳阴用阴。

四课上下俱无贼克,则:

1.取第二、三及四课上神遥克日干者发用,遇有两克则相比为用。谓之蒿矢格。

2.第二、三及四课上神又无一遥克日干,则取日干遥克之神发用,遇有两克则相比者为用。谓之弹射格。

五、昴星法

无遥无克昴星穷,阳仰阴俯酉位中。

刚日先辰而后日,柔日先日而后辰。

四课无贼克、遥克,则:

1.阳日取地盘酉上之神发用初传,取辰上神为中传,日上神为末传。

2.阴日取天盘酉下之神发用初传,取日上神为中传,辰上神为末传。

六、别责法

四课不全三课备,无遥无克别责例。

刚日干合上头神,柔日支前三合取。

皆以天上作初传,阴阳中末干中寄。

刚三柔六共九课,此课先贤俱隐秘。

戊午戊辰与丙辰,干上皆午是为亲。

辛丑辛未各二日,下上皆是丑未真。

丁酉当为巳丁是,辛酉原来是酉辛。

四课无贼克、遥克,而有一课相同,实际只有三课,则:

1.阳日取干合处地盘上神为发用初传。

2.阴日取支前三合为发用初传。支前三合,即取日支三合之前一字。如巳前取酉、酉前取丑、丑前取巳。

3.不论阴日、阳日,中末二传俱取日上神。

三课不备,别从其类责其一合神为用,故名别责。

七、八专法

两课无课号八专,阳日日阳顺行三。

阴日辰阴逆三位,中末总向日上眠。

干支同位,如甲寅、癸丑…等,甲寄予寅、癸寄予丑,则日上所得两课与辰上所得两课相同,形成四课仅有两课,若有贼克,则仍按照贼克法取用,遥克不取。如无贼克:

1.阴日取日上阳神,顺数至第三个字发用初传。例如,若日上阳神为丑,则以丑顺数至卯,以卯为发用初传;若日上阳神为戌,则顺数至子,以子为发用初传。

2.阴日取辰上阴神,逆数至第三个字发用初传。例如,若辰上阴神为午,则逆数至辰,以辰为发用初传;若辰上阴神为丑,则逆数至亥,以亥为发用初传。

3.中末传取法与别责法相同,不论刚日、柔日,均取日上神为中末传。

八、伏吟法

伏吟有克还为用,无克刚干柔取辰。

迤逦刑之作中末,从兹玉历职其真。

若也自刑为发用,次传颠倒日辰并。

次传更复自刑者,冲取末传不论刑。

1.天地盘相合,若第一课有贼克:

(1)初传无自刑,仍按照贼克法发用,但中末传取法则以初传之刑为中传,中传之刑为末传。例如初传为巳,则巳刑申,申为中传,申刑寅,寅为末传。

(2)若初传自刑:

① 日上神为初传发用者,则取辰上神为中传,中传之刑为末传。

② 辰上神为初传发用者,则取日上神为中传,中传之刑为末传。

③ 若中传再自刑,则取中传所冲者为末传。

2.天地盘相合,若第一课无贼克,则:

(1)刚日取日上神发用初传,中末传取法同1。

(2)柔日取辰上神发用初传,中末传取法同1。

九、反吟法

返吟有克亦为用,无克别有井栏名。

若知六日该无克,丑未同干丁己辛。

丑日登明未太乙,辰中日末识原因。

1.天地盘互居冲位,若有贼克,仍照贼克、知一、涉害等法发用,遥克不取。中末传取法同该法中末传之取用,并无特异。

2.若反吟课无贼克,则丑日取亥发用初传,未日取巳发用初传,无贼克仅丑日、未日,是名井栏射,均以辰上神为中传,日上神为末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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