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文感慨:“急死人了,本来43年工龄,社保说除名要减短13年,4000多瞬间变成2000多,活不下去了!” 今天和大家分析下“除名”对视同缴费年限的影响。 按照规定,在社保法实施之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所谓的连续工龄指的是在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工作的连续年限。 但是,如果职工被用人单位除名的话,连续工龄计算就要受到严重影响。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存在除名的处罚,连续工龄将不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取消认定,养老金也会缩水一大截,将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2020年人社部门对于人大会7736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20〕219号:
一般除名大多数情况下是员工的无故旷工,比如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者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旷工。 除名一般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的的一种处罚方式,实际上过去的除名就类似于现在的解除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旷离,也是按照除名处理。当然,在现如今社会,已经没有除名这一说法。 试想一下,连续工龄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单位的一种福利政策,当你从单位离开以后,单位是不会承担这项福利政策的。 就是在现如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犯错误,养老金也是会停发或者减发的! 该网友如果不是犯错误的话,退休计算养老金的时候应该按照43年计算,最终的养老金应该有4000多元。 正是因为个人档案中存在除名的记录,原来13年的连续工龄无法认定,缴费年限就少了13年,最终的养老金只有2000多元。 要知道,视同缴费年限1年抵得上实际缴费2年左右,因此按照13年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养老金将近2000元,抵得上30年的实际缴纳年限。 重要提醒:如果你的档案中也存在除名记录的话,个人就要注意了,最好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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