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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建诚:《国富论》的翻译与传播(下)

 HAINABAICHIAN 2022-10-24 发布于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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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赖建诚
 来   源:RUC经济思想史,本文选自《经济思想史的趣味》2018年四月增订2版附录4。

四、

《国富论》的传播

《国富论》1776年出版后就被译成多国语文,有些国家还有过好几种不同的译本。从此书在各国传布的角度来看,严复的译本(1902)只是这股传播活动较晚的一环。若从更宽广的架构来理解《原富》对中国的意义,那就必须先理解:(1)史密斯的经济论述体系,以及它在思想史上的意义。(2)《国富论》的内容是什么?为何在历经两个多世纪之后,还一直在重印和重译?(3)过去两百多年间,有哪些国家分别译了多少次《国富论》?发生过哪些怪异的现象和有趣的轶闻?(4)为什么他们要译这本书?是怎么译的?各国知识界有哪些不同的回应?不同意识形态的读者有过哪些异议?史密斯的自由放任说,在过去两百年间、在不同国家内,产生过哪些不同的冲击?若无此国际观与历史的纵深背景,怎能给「《原富》与中国」的互动关系,界定出跨国性的对比图像?

1. 史密斯的思想

后人尊史密斯为近代经济学之父,他在《国富论》中主张「自由放任」、「自由竞争」、「最小政府」,反对16-18世纪的干预式重商主义政策,这也代表了自由经济学派的基本主张。重商主义是16-18世纪之间,西欧诸国实行的经济政策之通称。这个名词其实并不够精确,因为,葡、西、英、法、荷诸国的重商主义内涵各异,若用一个共通的现象来描述这个经济政策,那就是:国家透过(关税等)保护政策,经由工业生产和对外贸易,来累积国家财富的经济政策。国家的财富表现在贵重金属(金银)的数量上,所以要尽量争取贸易顺差,以累积金银(国家财富)。

史密斯之所以反对重商主义,是因为那套政策过度利用国家的角色,来干预经济的运作。其初始目标虽在增进全国的利益,但在保护政策的措施下,政府的功能犹如一只「看得见的脚」,在妨碍市场机能的自然运作。此外,这套干预保护的政策,(1)明显地维护有政治权力和影响力的利益团体;(2)干涉私人部门经济活动的自由;(3)一味追求贸易顺差,引起贸易伙伴国的敌对;(4)为了在国际市场上获利,须有武力保护商业活动与殖民地,导致军事花费过巨;(5)因而使得英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减弱。

除了现实成本与效益的考虑,新兴的中产阶级(商人)也希望解除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在思潮方面,18世纪初期的启蒙运动,主张以自然法则来解释社会现象,这以David Hume (1711-76)、J.-J. Rousseau (1712-78) 最具代表。史密斯甚受他们两位的影响,他也倾向法国重农学派(如F. Quesnay和A. Turgot)所主张的自由论点,因为史密斯所提出的「自由放任」(laissez-passer, laissez-faire),就是从法文借用过来的。

《国富论》第四篇主张让每个经济「体」自由行动,因为他们在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同时,会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调和,使得全国的利益比一只「看得见的脚」在干预时,来得有更长远、更高的利益。史密斯在《国富论》所反对的,不是重商主义所追求的国富,而是在此项目标下政府的干预过程与后果。他不是国家主义者,也不是大同世界主义者,他是个理性的国民经济利益维护者,主张减少干预,基本动机是维护英国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

《国富论》并不只是探讨理论,它更是研究如何追求长期成长的政策著作;之所以被称为经济「科学」之父,因为史密斯是有系统讨论各种经济现象与原理的集大成者。此外,《国富论》已隐含生产与分配的理论基础,也能运用抽象原则来检讨过去的政策,并建议以简明的「有限政府」概念,替代两个多世纪以来的干预式政策。《国富论》内的创新论点并不很多,但从整部书来看,它所处理的范畴、概念、写作方式,以及它的内涵精神,才是使它在经济学史上留存的重要因素。

 史密斯的基本主张,可简化成下列三点。(1)人的基本动机是自利的。(2)他假设有一种自然法则存在(犹如宇宙间有自然的规律),使得每个人在追求自利的同时,也会达到社会的最高共同利益(看不见的手定理)。(3)要达到这个境界,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是自由放任、自由主义、不干涉主义;政府的功能只限于司法行政、保卫国家、公共建设、维护公共制度(如教育)。这三点都不是在晚清想追求富强时所需要的,我甚至怀疑严复对此书的理解,未必掌握到这三点。

2. 《国富论》的内容

周宪文与张汉裕所译的《国富论》(1964),大约有白话文70万字;严复译注的《原富》(1902),约有文言文44万字(包括案语6万字)。严复译本有一项增补,在首部篇11「释租」(地租)之后,原书谈「近四世纪银价之变动」,他觉得「无关宏旨,则概括要义译之」。之后附上他认为相关有用的「穆勒雅各布释租」(即James Mill, 1773-1836的「论地租」:Rent),辑在篇11内(页271-6)。

他在「译事例言」页6-7说:「是译与《天演论》不同,下笔之顷,虽于全节文理,不能不融会贯通为之,然于辞义之间,无所颠倒附益。独于首部篇十一释租之后,原书旁论四百年以来银市腾跌,文多繁赘,而无关宏旨,则概括要义译之。其他如部丁篇三首段之末,专言荷京版克,以与今制不同,而所言多当时琐节,则删置之。又部甲后,有斯密及罗哲斯所附一千二百二年至一千八百二十九年之伦敦麦价表,亦从删削。」这是他对删增的说明,以下解说《国富论》的结构与内容。

第一篇讨论生产要素(劳力、土地、资金、货币)的生产力问题:如何使这些要素的生产力提高,并「合理地」把成果分配给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劳动者、地主、资本家)。第二篇专谈资本,论其特性、累积的过程、运用的方式,以及资本的成本(利率)。第三篇谈西欧自罗马帝国衰微之后的发展史,性质上属于欧洲经济史。第四篇谈国际经济政策,反对重商主义,主张自由贸易。第五篇谈公共财政,是国内经济的范畴,讨论政府的收入与支出。综观这五篇的内容,几乎与经济事务相关的要素都包括到了,这是讨论经济现象最完整的第一部著作。

虽然史密斯反对重商主义政府的政策干预,但他并不主张「无政府」的完全自由。例如,他赞同重商主义政策的「航运法」,要求「国货国运」,以免运输和国防落入外国手里:虽然「该法令是不利于国外通商的」,但「国防究竟远比富裕为重要,所以,英格兰所有通商管制中,航运法也许是最贤明的一种。」(周、张译:《国富论》,页443-5)。再举一例:在进口关税上,他认为英国应舍弃不便利进口与生产、多如牛毛的法律,只需对所进口的一般奢侈消费品(如酒、糖、烟)课税,用以补偿因自由贸易所带来的财政损失。

史密斯的自由经济学说,并非只靠知识上的见解卓越而流传后世。更重要的因素,是他的说法符合当时西欧的潮流。1770-80年间,有两项事件支持自由化的运动:一是美国独立战争,二是英法的拿破仑战争。美国的独立等于是英国的殖民地失利,英国一方面深刻地感受到,殖民地体制的革命危险性(重商主义派偏好扩展殖民地);另一方面是美国独立之后,双方的贸易量更为繁荣,从前重商主义时期所建立的关税保护体制,反而成为贸易的障碍。另一项因素是,英国为了保护国内的小麦价格,并确保小麦的供应而执行谷物法(Act of 1663)。由于国外的廉价小麦无法输入,使得国内的基本粮食价格过高,工人的薪资因而比其他国家高,工业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减弱。拿破仑战争之后,废弃谷物法的呼声日高,到了1840年左右,英国才把史密斯的自由主义当作国家政策实行。由此可见,某项社会科学理论或学说本身的优越性,并不是使之流传的必要或充分条件,更重要的是能和实际问题相契合。

史密斯在书中夹杂许多让后世读者,从经济学理上看不出有意义的内容,例如第五篇第一章第二款所谈的完全是教育问题,谈学制期限、拉丁语的重要性、教育科目。此外,就史密斯一生的著作内涵而言,《国富论》在这位道德学教授心目中的地位并非首要,《道德情操论》(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1759)对他而言,或许更有专业上的成就感。经济问题只是他研究社会进步现象的一章,但不是最重要的一章。

 不同时代各国的人文、社会、经济学者从不同角度重读《国富论》,总会有许多新的发现与阐释。几乎每逢史密斯50、100生辰或此书出版100、150、200年纪念,就有新的文集出现。Wood(1994)编的七册文集,内收1893之后各国研究《国富论》的文献(英文)250篇以上,是理解史密斯对经济学理贡献的重要文集。《国富论》内包含了许多经济现象,几乎每个章节都有论点,可以从现代的眼光重新发挥或引申演绎。虽然史密斯的论点在今日看来并不新奇,但他提供很丰富的题材,也因为他的论点有可争议性,使得学者在两百多年之间,在它所提供的「丰富而模糊的想象空间」内持续投入。也因为后人不断重新诠释,反而把原本单纯的史密斯塑造成为千面英雄。

3. 各国的翻译

《国富论》是研究经济学说在国际间传播的好对象,虽然阅读的角度随着时代、文化、意识形态而异,但在过去两百多年间,它一直都是知识界的基本读物。或许它不是读者人数最多的经济学著作,但我有理由说它是经济学史上被翻译最多次的书。

 研究各国翻译此书所牵涉到的问题,重点不在于译者能否把字句精确地译成不同语文,而是要把眼光放在:各国在翻译这本书时知识界的状况如何?这样才能从较宽广的角度,来理解各国译此书的意义。举例来说,意大利文的第一种译本是1790年在那普勒斯(Naples)出版的,这可以显示当时该地的学术气氛,是意大利的学术圈正在积极参与一股欧洲文化的更新运动,译这本书正可显示意大利参与了启蒙运动。所以若只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欧洲各国为何译介此书,那会是个狭隘的观点。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国富论》之所以很快就被译成主要的欧洲语文,那是因为史密斯之前有另一本名著《道德情操论》(1759),欧洲知识界对它很有好评,早就替《国富论》铺了路。

翻译的速度与次数

对比《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在五个国家翻译的状况,有一项共同特征是:各国译《国富论》的时间落差(即原书和译本之间的年代差距),都比译《道德情操论》的时间落差短。可以观察到两种形态:

(1)法、德两国知识界对《道德情操论》的译本很熟知,这替《国富论》的译本铺下坦途(时间落差:2年和0年)。(2)俄国、西班牙和日本对《国富论》较熟知,甚至是在《国富论》之后,才回过头来接触《道德情操论》(两者之间的年代落差达66年、149年、78年)。我认为原因是法、德译《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的动机类似,都是从知识的观点出发,而俄、日在译《国富论》时都还是开发中国家,初始的动机是想从此书学到「国富的本质与原因」。但后来才理解到,若要充分理解史密斯的学说体系,《道德情操论》是不可或缺的基础,要先懂这本之后才能理解《国富论》的背后意涵,所以才进而译《道德情操论》,视之为《国富论》的哲学基础之作。

虽然目前已知此书有18种语文译本,但和当今全世界的语言总数相比,比例上仍然偏低。单就亚洲各国的语文来看,就没有泰、马和其他语文的译本;同样地,有许多印欧语系和斯拉夫语系的语文也无此书译本。

其次,有五或六种译本的国家只能算是「正常」,日、德两国的现象可说是异常:为什么他们对这本书这么「疯狂」?对前人的译本总是不满意,每一代都一而再地重译?德国著名的国民经济学者List (1789-1846),对《国富论》曾经有过相当刺耳的评论,但为什么德国人对这本书还一直这么执着(10种译本)?《国富论》在史密斯生前只有过五种版本,为什么在日本会有14种译本?那是因为其中有节译本,有全译本,有根据五种英文版的各种译本,甚至还译出英国学者为《国富论》所作的不同批注版。日本学界阅读、研究此书的人口比例,可说是全世界最高的。

第三,从翻译的时间分布来看,在有三种译本以上的国家当中,韩国集中在1950-70年代;法国在1770-1820年代;瑞典是1800年代;意大利的第一波是1790-1850年代,第二波是1945-76年代;俄国是1800-1930年代,分布得相当均匀。德、日、西等国对翻译此书的兴趣是持续性的。

第四,这波译《国富论》的运动至今尚未停止。我知道有新的丹麦文、韩文、西班牙文译本还在进行中(1998)。

第五,相对地,只有一种译本的国家,通常也是节译、选译、缩译。为什么这些文化对《国富论》这么冷淡?较简单的解释是,这些国家的知识界通常能阅读英、法、德等主要语文,若用自己的语文全译,一方面不经济,二方面是这些国家的文字,恐怕不易转译《国富论》的词汇和概念。这样的说法有助于理解,为什么尚无瑞典文的全译本(因为他们可以读德文或其他译本或英文原著),但这种说法却不易解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种德文译本,因为德国知识界能读英文原著的人很多。

从翻译速度的角度来看,有一项趣闻是法文版出现「同时竞译」的情况。法国的一位修士Morellet在1823年出版一本自传Mémoires de l'Abbé Morellet,说他在1776年秋季曾在香槟地区致力翻译此书。但几乎在同时,有一位还俗的本笃教派(Benedict)修士Abbé Blavet,他在1774年时曾把《道德情操论》译为法文,也正在译这本刚出版的《国富论》,以每周连载的方式刊登在农学刊物(Journal de l'agriculture...)上,注销的时间是从1779年元月到1780年12月,之后在1781年辑印成六册,分别在瑞士的Yverdon和巴黎出版。Morellet抱怨说,Blavet的译本「妨碍了我的译本出版。本来有人出价一百Louis,现在变成一毛也不给,后来更因为Blavet的竞争,而没有人愿意出版。」他还是努力要出版这本书,但又被法国北方Sens地区的总主教拒绝了,Morellet因此抱怨说:「可怜的史密斯被(Blavet)伤害,而不是被(Blavet)翻译。...我的翻译作得很仔细。史密斯的抽象理论部分,在Blavet的译本内都变得难以理解,但在我的译本内,读者可以获益。」

 史密斯本人对Blavet的译本有下列的回应。1782年7月23日他从爱丁堡写一封法文信给Blavet,说他对Blavet之前所译的《道德情操论》感到非常高兴,「您对我新作《国富论》的翻译,尤其让我欣喜。...我觉得您的译文,从各方面来说,几乎和原著一样好。...我个人对您非常感激,我无法鼓励或同意有另一种(法文)译本。」这是史密斯《通信集》内唯一的法文信函,可以看出他的法文相当好。据我所知,这是《国富论》的各种译本中,唯一直接竞争的例子。日译本之间也有竞争的情形,但那是在不同版本之间,以及新旧译法之间的竞争,不是同一时间对同一版本的竞译。

翻译的质量

在这波翻译《国富论》的运动中,出现一些有趣的事:有「假版本」,也有「版本不明」,西班牙还禁印过此书,此外还有误解和扭曲的情况。以下分别举例说明。

假版本和不明版本。所谓的假版本,是说译者宣称他是从英文原著译来,其实是从另一种文字的译本转译的。例如意大利文初译本(1790)的译者说是据英文本,其实他是根据Blavet的法译本(1779-80)转译的。另一个例子是西班牙文的初译本(1792),其实是根据法国名学者Condorcet (1743-94) 对《国富论》的摘要,再删减之后译成西班牙文。Condorcet的摘要刊在Bibliothèque de l'homme public卷3页108-216,以及卷4页3-115,1790年在巴黎出版(Diatkine 1993对此问题有深论)。西班牙的转译者,不但删去Condorcet摘述的某些部分,有时还断章取义,甚至还不知道《国富论》的原作者是史密斯。

「版本不明」的例子是,法文的初译本最先在荷兰海牙出版(1778-9),译者的名字是「M***」。另一种译本1781年在巴黎出版,未载明译者是谁,但公认是前述的Blavet。有很多人认为巴黎版(1781)和海牙版(1778-9)是同一译者,只是以不同的排印方式和装订在两地出版(一是三册,一是四册)。法国诺曼底Neufchâtel地方的一位Guyot先生,1778年写信给Blavet说,当他和Douglas Stewart看到这分1778年的版本时,他们都以为这是Morellet译的。英国学者Murray在1905年发表一本15页的小册子,主旨是对比海牙和巴黎版的两种译本,他认为海牙版的日期早一年,而且显然是由另一个人所译,但他仍无法断定1778-9海牙本的译者是谁。

查禁。前述西班牙文首「译本」的译者是Carlos Martinez de Irujo,当时他的职位是Oficial de la Primera Secretaria de Estado。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在1792年3月3日查禁《国富论》的「原文」(法文本),但同年却允许此书的摘要本出版。Sir John Macpherson在1792年12月从慕尼黑写信给Edward Gibbon说,西班牙政府已「准许亚当史密斯的《国富论》出版摘要,但宗教裁判所仍对原著有意见」;翻译者保证「他已删除任何可能会引发宗教和道德上错误或松弛的部分」。这项禁令持续到《国富论》的全译本出版时(1794)。译者是José Alonso Ortiz,他可能是根据《国富论》第五版(1789)译的,但Ortiz却认为他所根据的是第八版,这是不正确的:第八版是1796年才出版。此外,虽说是全译本,但有某些章节还是删略掉了。Ortiz是Valladolid地区皇家协会属下的律师,同时也是法学和神学的教授。

1793年2月15日,Ortiz向宗教裁判所解释他不久前翻译的《国富论》,「删掉了一些不恰当的地方,...在某节内作者对某些宗教方面有较宽容的见解,因而未译出。任何会对道德和宗教事务方面产生误导或松弛的部分,都已清除干净。」宗教裁判所的最高当局,在1793年2月16日把Ortiz的译稿送给三位审查者,但当局对其中两位审查者的意见不够满意,原因是「Ortiz的翻译避开了法文本的错误」(这句话的意义不够明确)。5月29日,裁判所再度指定一个审查委员会,其中有一位修道士对《国富论》的法译本相当不满(在此之前,法文本的《国富论》一直被视为原著)。Ortiz做了一些细部修正后,稿件在10月22日退还给译者,1794年由政府准许出版。

误译与扭曲。在各种译本内,改写而非忠实翻译的例子很多,以严复的译本为例,可以看出他是在改写而非精确的翻译。这种情况在不同文化系统之间(例如英国与中国、日本)的严重性通常很明显。竹内谦二的日译本(1921-3,1931-3修订二版),在1960年代之前是流通最久最广的版本,1969年东京大学还重印此译本的「保存版」三卷。竹内在1963年退休后出版了一本《误译》(东京:有纪书房),讨论《国富论》和David Ricardo的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 Taxation的日译问题。他举例批评日本教授的误译,评论他们「错误」和「无知」的状况,说他很以这些「丑译」为耻。他举例说明,同一段文字竟然被译成很不相同的日文。看到竹内这种自我批评之后,才较能理解日本为何会有14种译本。如果日本学者持续地要求完美,那么在下两世纪内,我们还会见到另外14种译本。日本学界对《国富论》译本的质量要求最严,他们对细节的要求是其他语文译本难以比拟,可惜他们对史密斯的研究大都以日文发表,外人不易吸收成果。

在西班牙另有一项高层次的翻译。18世纪末有一位物理学教授Ramón Campos,他出版过一些逻辑方面的著作,试图要把《国富论》翻译成精确科学的语言,也就是要把「经济学化约成精确、清楚和简单的原理」。他要把「到目前为止仍有神秘感的经济论述,透过我的研究而广为人知,可以让精确科学界的人士共同接受。」1797年他在马德里出版La Economia reducida a principos exactos, claros y sencillos,内有简短的八章,把史密斯的价格、工资、利润、资本、租税等理论,用简洁精确的方式重述。此书现藏美国Duke大学珍本室,不外借。我有理由怀疑,他在18世纪末时,是否真的能做到「让精确科学界共同接受」,因为直到今日也尚无人能做到此点。

 翻译是研究经济思潮在国际间传播的重要面向,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很缺乏,尤其误解和扭曲的部分,更是可以深入探究的题材,可藉以理解不同语文和文化体系之间的落差。以上是对过去两百年间翻译的速度、数量、质量,提出概观性的初步面貌,如果能对各国译本有较深入的理解,这个图像就会更完整有趣。

五、

各国的回应

本节分析十个非英语系国家(中、丹、法、德、义、日、葡、俄、西、瑞典),对《国富论》的学说与政策见解,有过哪些因为经济条件不同、文化背景相异、意识形态相左,而产生的各种回应。

1. 分析法

命题。研究经济思潮在国际间传布的历史图像,《国富论》是最佳的分析对象,因为它的历史悠久,读者广泛,身处不同文化、不同意识形态、不同经济情势的读者,必然会有不同的响应。要进行这项研究,语言的障碍显而易见,但这是次要的困扰,真正的困难在于,对这十国的经济状况缺乏系统的理解,以及对各国内部各种思想潮流的掌握不足。需要具备这两样知识,才足以理解各国对《国富论》响应与拒斥的内在运作机制。这两项困难合在一起,使得这项命题非常不易进行周延的探索。

以德国为例,《国富论》在1776年就译成德文(和英文原著同年),最新的译本是1974年。在这两百年之间,《国富论》虽然有版本上的更动,但基本架构和体系是固定的;而德国的经济情势与思维(心态),在这两百年间发生过多次重大变动,德国知识界对《国富论》的反应,在这两百年间也有过激烈的起伏。要以一本专著来描绘德国在这两世纪之间这种变化的动态过程,必定是一项挑战性的任务。同样地,《国富论》在俄国的传播也有过动人的故事:史密斯的主要见解和政策建议,在1776年出版之前八年,就在俄国的知识分子和决策者之间广布了。我们可以观察到,在过去两世纪间,史密斯学说在俄国的「兴衰史」。

单在一个国家内的状况就这么复杂,我怎能在有限的篇幅内,同时处理十个国家在两世纪间所发生过的复杂现象?这项任务当然不可能单人只手完成,我要做的是从所搜集到的文献,整理出一个拼凑式的图像。虽然跨越的时间很长,但我把重点放在早期(18-19世纪),对晚近(20世纪)的着墨相对地少。这种跨国性的比较研究,必然是片段零碎式的,是表层浮浅、缺乏结构性深义的,但总需要有人踏出第一步。

这种研究的另一项特质,是我只能处理「外在」的面向,也就是说,只能探讨《国富论》所触及的「经济事务」,以及各国对这些具体政策的回应和争论。而「内在」的层面,例如史密斯的价值理论、看不见的手定理、自利说、市场效率,在这十个国家也都有过各式各样的讨论,这些理论上的见解,对各国的知识分子也起过不同的作用(例如马克思和许多其他分属各派的人物)。这些内在的层面较难掌握,甚至不可能做跨国的比较,所以不属于此处的探讨范围。

困难性。德国经济思想史学者Palyi在1928年发表一篇长文,研究史密斯的学说如何传入欧陆(以法、德、义三国为例)。他说明这项研究有三项困难:一是有谁敢说欧陆的自由贸易运动,有多少是源自史密斯的自由放任说,又有多少是来自其他的自由主义论者?二是很难区分开史密斯在政策方面,和在科学方面(理论体系)的影响。三是更难区分他对欧陆的影响,有多少应归功于他的思想,多少应归功于他的著作风格,以及在著作中所展现的个人魅力。

我面临的困难更大:如果Palyi在1920年代需要54页的篇幅,来处理较少的国别(三个)和更短的时期(1776-1920),那么要分析十个国家在更长时期的现象,至少需要三倍以上的篇幅,那是一本专书的题材,不是此处所能做到的。Palyi (1928)的研究是这个题材(各国对《国富论》的回应)最早的探索,或许至今仍是唯一的。在他的文章中,意大利占的篇幅有限;此外,严格地说,他的研究也不能算是比较性的,因为他把德、法两国放在不同的章节内独立分析,而不是对比其相似性与相异点。相对地,我采取的比较法,不是以国别为分析单位,而是在一个主题(例如:翻译《国富论》的动机)之下,对比十个国家的状况,看能否找出共通的形态。在探究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每个国家的状况都还需要有更深入的研究。我的比较谈不上深度性的发现,但希望能引起思想史学者的注意,体会到这个领域的意义,以及目前的空白状态。

从Palyi论文的脚注可以看到,他所运用的众多文献,包括不同时期的小册子、教科书、百科全书,这种细节文献的做法,在三个国家的情况下较有可能。我对此处所分析的十个国家,一方面无法掌握到这么多的细部文献,二方面就算这些文献齐全,我的语文能力也不足以涵盖这十种语言;就算没有阅读上的困难,我对各国的背景知识,也不足以理解这些文献的深刻意义,也得不出像Palyi那种深度的综述(他对德国的状况掌握最佳)。值得一提的是Palyi (1928)的第五节(页224-33),他分析史密斯理论(如利息、工资、价值、货币、社会哲学、方法论等等)所引起的响应。我认为此节较先前的四节不成功,因为他在太少的页数内涵盖过多的主题,而且是以意见而非论点的方式呈现。这就是前述的「内在」面向,因为过于复杂,无法在此综论。

 在这项跨国性的比较里,我大量依靠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各国学者所提供的文献,质和量的差异性都很大:研究德、俄两国的文献以英文出版者,比法、义、日、西诸国多,这些国家以本国文字发表的研究也有一些,但有一半是我不能直接阅读的;中、丹、葡、瑞诸国的相关文献,不论是以本国文或英文出版的都非常不足,所以这项跨国性的研究,也必然要把重心放在文献较多的国家。在篇幅的限制下,对每个子题我只能举一两个例子来解说。另一项困难,是这种题材因为各国的性质差异太大,所以不易有个前后一致的架构,也不易提出具备共通性的假说或论点可供验证。

2. 翻译的动机。

我整理出四种翻译的动机。第一型的国家,是想透过此书学到英国富强的经验。18世纪俄国眼中的英国,是个海上霸权、科技领先的象征,是俄国想要学习追赶的首要对象。而这本书又是这个「上国」的一位名教授写的名著,他又是David Hume这位名哲学家的好朋友,这些因素加在一起,更强化了这本书的优越性。中、俄的主要差别,是俄国的知识界和决策者,早已熟知《国富论》的主要论点,甚至在此书出版(1776)前,就派两位留学生去Glasgow大学听史密斯的课程,然后把笔记译成俄文广为流传;中国的知识分子到1902年才初知此书,比俄国慢了130多年。

第二种形态,是知识性的动机强过实用目的。丹麦文的译者Frants Draebye,是挪威商人James Collett两个儿子的家庭教师,他带这两位学生在欧洲游历,1776年《国富论》出版时他们正好到了英国。因为这本书在英国引起相当讨论,所以他也想让丹麦和挪威(两种语文相当接近)读者接触这本重要著作。法国读者对史密斯的自由放任和自由贸易说不感兴趣,因为那是史密斯从法国重农学派借去的观点。法国人有兴趣的,是这位代表苏格兰启蒙时代的人物,在知识体系上的见解,他们想知道这位先前以《道德情操论》闻名的作者,在谈论政治经济时,会有哪些具有启发性的见解。丹麦和法国译介此书的动机,虽然都是以知识倾向为主,但在层次上不同:丹麦是要学习如何让国家富强,法国是从社会科学论述的角度来借镜。

第三种形态具有强烈的自由贸易论。在1792-1802年间,有些葡萄牙文的著作零星提及《国富论》,几乎都环绕在「分工」、「自由生产」、「自由贸易」这几个主题。葡文读者对自由放任学说愈来愈有兴趣,所以有动机要让此书在葡国广传。在1811年出版的葡译本里,Lisboa写了一篇短的导论,他认为翻译此书的重要性,是有助于理解在巴西(葡国属地,也是他的居留处)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他希望《国富论》所强调的自由放任说,能替巴西的经济自由化提供正当性的学说基础。

 第四种形态是综合上述三种原因的国家:日本。在14种译本中,有些译本的目的,是配合当时的自由贸易政策,大部分的情况,则纯是学术性的动机。尤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对《国富论》的学习内容,主要是着重史密斯的社会与经济见解。不同译者有不同的解读角度,他们所处时代的社会需求也不同,他们都想从《国富论》得到不同的答案,也因而一再重译此书。

3. 传递的方法

Alexandrin (1977) 提供一个有趣的分析架构,可用来研究这个子题,可惜这篇文章不太为人所知。他的主旨是研究《国富论》发表前后如何传入俄国,以及俄国各界的反应状况。他认为有五个角色与此书在俄国的传达相关:原著、敬仰者、媒介、传达者、接受者。他提供这五个角色所对应的真实人物,以及他们各自扮演的功能,之后在他的表1列举史密斯的政策建议,在表2列举俄国在当时所要追求的经济目标,用以对比《国富论》对俄国政策的影响面向与层次。我觉得这个架构完整,视角也很有启发性,更重要的是,俄国是探究这个题材的理想例子。以下举三个例子,说明《国富论》如何引入各国。

第一种是最直接的方式:从英文译成本国语文。译者有可能直接与史密斯熟识(例如丹麦的Frants Draebye),或曾经和他通过信并得到他的允许(例如法国的Blavet),或关系间接,只因为曾经在英国留过学(例如严复)。这是最寻常的思想传递方式,也是在第一层次上的传递(单纯的转译文字),可称为「线性」的传达。

俄国属于另一种形态,可称为「多线性」的:透过多重管道传入。俄国派两个学生去Glasgow大学听史密斯讲课,在《国富论》出版前,俄国学界与政界已熟知史密斯学说的精要;此书出版后也译成俄文。主要的敬仰者有Desnitsky、Catherine Dashkov伯爵夫人以及她的年轻儿子Paul (1763-1807)。

第三种传递形态,属于另一种层次的手法:把《国富论》的学说,吸纳入本国的经济论述体系,可以用德国的例子来说明。Sartorius在1796年出版第一本「史密斯式」的教科书:Handbuch des Staatswitrschaft zum Gebrauche bey akademischen Vorlesungen, nach Adam Smith's Grundsätzen ausgearbeitet。他在书名中明白表示,这是以史密斯原著为基础,再和德国传统的国家经济学Staatwirtschaft结合的著作,这本书可视为德国正面接纳《国富论》的开始。他用这本234页的书为教材,在哥廷根大学教授多年,此书在1800年时译成瑞典文。Sartorius在序文说:「下列摘要的作者,根据下列的原则教过五年,初学者通常都能理解,作者感到相当庆幸。作者也确信史密斯已经发现了真理,所以愿意以传播此学说为己任。」还有另一个例子。德国教授K. H. Rau (1792-1870) 所写的三册经济学教科书,在学界广为采用(1826-37年间出版,之后发行多次修订版)。许多著名的经济学者,如Rocher、Wagner、C. Menger,在求学过程中都读过这套教科书。这本书并无新颖性,Rau的手法是把《国富论》的学理,和德国传统官房学派的论述结合起来,非常有助于知识界对史密斯的接纳。

 传布《国富论》时有两项一般性的障碍,一是语文上的(词汇不足),二是概念上的(缺乏相对应的观念)。例如在圣彼得堡以四册的形式出版时(1802-6),要把史密斯的学说精要地译成俄文,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政治经济学的名词在俄文中刚刚才开始,史密斯所论及的社会关系和制度上的事情,对俄国人而言是陌生的。虽然启蒙时期的词汇和概念已译入俄文,但经济学说和政策方面的知识,在俄国还没有能充分接受的基础。曾长期任教于哈佛大学的俄裔著名经济史学者Gerschenkron说:「经济上和商业方面的名词惊人地缺乏,...大约只有两打外来语能用来解说经济概念。」严复在1900 年前后翻译《原富》时,也有类似的困扰。

4. 接纳与影响

我选出下列五项子题,来解说这个复杂的问题。(1)接纳的困难性;(2)《国富论》对决策者的影响;(3)自由贸易论与自由放任说是传布最广的论点,值得细究;(4)各国对史密斯的理论分析缺乏兴趣;(5)左翼人士对《国富论》的反应。

接纳的困难性。第一类型的困难显而易见:接受国的智识状况,对史密的理论与见解不感兴趣;在经济环境方面,也和《国富论》所指涉的背景不相容。意大利在1780年代还处于重商主义的情境,史密斯的政策分析对意大利读者并无多大意义。意大利的自由贸易论者很少提到这本书,其中有一位著名的自由贸易论者Count d'Arco of Mantova (1739-91),甚至还好像不知道史密斯;另一位Palmieri在1790年提出一套商业政策说,也完全看不出史密斯的影响。

另一种困难的类型较不常见,德语系国家是个好例子:有另一股经济论述系统在抗拒史密斯学说。德国传统官房学派教授所写的教科书,甚至是晚至1820年代才出版的,也通常无视于《国富论》的存在。Sonnenfels写的教科书,可说是官房学派的「官方著作」,在1848年革命之前,此书主宰奥地利帝国的经济学教育界。他的学生von Kudler (1786-1853) 后来担任维也纳大学教授,一直到1846年才把史密斯的精神,纳入他老师遗留下来的旧教材内。官房学派对史密斯学说的抗拒相当明显,他们对自由主义的初步反应并不友善,但这种态度在几十年后已逐渐软化。

对决策者的影响。我有点惊讶地发现,史密斯对决策者的影响相当有限。以法国为例,Palyi (1928:209) 说拿破仑在巴黎念军校时读过《国富论》,他掌权时对经济和财政问题的处理方式(要求完善的货币和稳定的利率、对公共支出的严格态度、厌恶在非紧急状态下发行公债、坚决反对国家介入贸易),可能是受史密斯和法国追随史密斯学说者的影响。但若以拿破仑的屡次四方征战,以及他个人的强势作为,很难体会上述的说法,我们需要更坚实的证据,才能同意这个论点。

俄国的例子较明确。Desnitsky是到Glasgow大学听讲的两位留学生之一,被视为18世纪下半叶俄国最特出的社会和政治思想家,也被法学史学者视为俄国的法学之父。他在1768年提出一套财政建言书,其中传达一些史密斯的见解,但真正的影响却是另一回事。史密斯所倡议的是经济自由化,但当时俄国女皇Catherine二世所关切的,是要如何在她的大陆王国内建立起政治、社会、行政的基础。她和她的继位者,虽然说要创办制造业,要协助资产阶级兴起,但真正的作为却是在独占土地、奴役人民、压抑反动论说。Catherine二世本人或许有开明的思想,但以当时的社会结构和经济情境来看,她不知要如何落实史密斯学说。英俄两国的实质发展差距,使得《国富论》的讯息难以在俄国落地生根。

自由贸易和自由放任说。这两者其实是一体的两面,也是《国富论》内最广为人知的原则。每个国家随着各自条件,对这个讯息自然有不同的反应,在此只需举几个例子。

史密斯的自由贸易说,在1840年代才开始在意大利着陆,主要是透过Mengotti著作的引介。自由主义和自由贸易,成为联结国内各股势力的媒介,甚至还组成一个「Piemontese利伯维尔场运动」,其中的主要人物之一是统计学者Camillo Cavour,他是史密斯学说的热心支持者。

在1792-1802年间以葡萄牙文出版的著作中,只有零散地提到《国富论》,范围都不出分工、自由生产、自由贸易这几项。Lisboa之所以热诚地支持史密斯学说,主要是因为史密斯对经济自由的主张最明确。Lisboa写作的地点不是在本国,而是在巴西;1808-10年间,他在里约热内卢出版不少小册子,一再地赞扬《国富论》。这位巴西知识分子的主要目的,是要追求这个属地在经济上能够自立发展,他全心响应《国富论》学说的用意非常清楚:他要用史密斯的分工理论,来支持说如果巴西能够自主地成为国际分工的一部分,会有哪些好处。

史密斯学说在19世纪初的俄国,遇到很不相同的处境。当时官方的报纸是The St. Petersburg Journal,此报眼中的史密斯是「一位伟大的人物,掌握到一项重要的真理。」他们也认为政府的职责应该不要太沉重,政府不应过度活动,只要让产业有自然的自由即可:「让政府去除所有的禁止和管制体系,不要用管制来束缚产业」。内政部长Kochubey对史密斯学说中重农主义的部分很感兴趣,他在1803年的报告中,主张政府应该让私人产业自由,但要充分掌握产业进展的讯息,若产业有需要时就提供协助。1815-20年间,有一个「皇家自由经济协会」,它的机关报是The Spirit of the Journal (Dukh Jurnalov),路线是积极倡议废止保护,在思想层面上积极摘译Say、Bentham、Sismondi以及其他西欧作家的著作。这些自由贸易论者,并不完全是从史密斯学到这些信念,主要的思想来源是法国的重农学派,因为他们积极倡议农业是国家财富的主要来源。

西班牙的自由经济学说,很快地透过好几条管道传入殖民地。1778年发布的命令中,提出商业自由 (comercio libre) 的政策,一般视之为自由贸易的措施。但其实完全不是字面上所说的意思,而是因为在过去两个半世纪之间,在西班牙和美洲有几个港口不准和海外自由贸易,现在要让它们解禁开放而已。或许《国富论》有助于殖民统治者理解到,让殖民地有较大的自由度,对西班牙反而有益,但很少有人会全盘接受史密斯和Say的全套自由经济论。西班牙人是透过法国经济学者Say的著作才认识史密斯,西班牙人称Say为「法国的史密斯」。虽然史密斯被视为自由主义之父,但《国富论》在西班牙的读者却很有限。最受西班牙自由主义者欢迎的自由贸易论和反对干预论,并不是来自《国富论》,而是来自法国Bastiat的Economic Sophisms。也就是说,法国的Say和Bastiat在西班牙学界的声望,要比史密斯来得高。我觉得这是个有启发性的例子:各国人士或许会不自觉地认为,他们的经济自由主义也是来自史密斯,其实说不定另有来源。

对史密斯的理论缺乏兴趣。大多数国家对《国富论》的兴趣,都反映在自由贸易这个议题上,当然也反映这些国家当时的处境。其实《国富论》也谈到与富强相关的议题,例如教育、公债、资本累积,这些被忽视的面向,正是《国富论》完整书名中常被忽略的部分:「国家财富的起因」。这让我注意到另一个有趣的现象:《国富论》在向外传播的初期,除了法国,大多数国家都只注意到《国富论》的实务面(以自由贸易为主);《国富论》的理论面,例如市场效率说、看不见的手定理,大都被忽视或视为不相干。大致说来,《国富论》在外国被片段地阅读,各国评论此书的作者,通常没有全盘掌握的能力,也因而造成误导性的印象,认为这是一本析论实际事务与政策的著作。

葡萄牙的例子很能说明这一点。葡萄牙的作者在1790-1810年间,还不太能掌握18世纪下半叶,经济思想在理论与结构分析的论述,《国富论》的学理论述常被过滤掉,葡萄牙的学者不能称为史密斯的学生,他们只能算是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把史密斯学说工具化的宣传者。

左翼读者的响应。这个子题,换句话说,就是各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史密斯学说的回应。我的观察样本只限于中国、日本和俄国。在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前,马克思派的学说已经传入(主要是透过留日和留欧学生),知识分子的接纳性不低,学界也开始用马派观点来批评古典经济学说,史密斯的思想当然是他们的目标。《国富论》在1920年代末期,再度引起中国学界注意,但严复的译本过于古雅失真,郭大力和王亚南这两位马克思学者,在1931年元月出版此书的第二个译本。他们译此书的动机之一,是为了帮助读者更能理解《资本论》。他们先合译了《资本论》,之后再合译《国富论》,两者都是1931年出版,但《国富论》较先。郭、王两人对《资本论》较有研究,对《国富论》则是翻译而未深入探究。中国左派读者对《国富论》的态度,基本上是攻击性的,他们未必理解它的分析逻辑,而是从反对资本主义的观点,去反对这本替资本家利益辩解的著作。1950年代后中国学界很受苏联影响,《国富论》再度被贬为资产阶级的论著,或被视为过时的古典经济学之作。郭、王的译本在1972-4年重新印行,原因是《国富论》的论点虽不合马列思想,但此书是马克思的三大思想源头之一(林其泉1993:91),也因而成为(负面)学习的对象。

日本也有类似的现象,但情况不同。大家都知道日本学界,尤其在经济思想史领域,马克思的传统是一股大力量;研究史密斯学说的专家,大部分是马派学者出身,或是有此倾向的同情者。大约从1910年以来,马克思学说强烈地影响日本社会学家和思想家,这种情况在二次大战后更是明显。战后日本对马克思学说的热忱,间接地促进对史密斯的研究,原因和中国的情况类似:史密斯的学说曾是马克思的源头思想。

 列宁曾经研读史密斯的原著,在《列宁全集》常可见到他引述史密斯的原著或俄文译本。列宁也常引用《资本论》提到的史密斯论点,他称史密斯为「主要资产阶级的伟大意识形态家」。史密斯在俄国的地位,有过明显的高低起伏,这是值得用一本专著来研究的题材。

5. 拒斥

在Catherine二世时代有许多学者明白表示,史密斯的自由放任和自由贸易说,不适合俄国社会的集体主义和公社精神。德国国民经济学派的List (1841),对史密斯学说的反感最强烈:「亚当史密斯的学说,不论在国家经济或国际经济方面,都只是承续(法国)重农学派的体系。和重农学派相似的地方,是它忽略了各国之间的特质差异,完全未顾虑到政治和国家权力方面的问题。...亚当史密斯陷入这类的基本错误,正如在他之前的重农学派所犯的错误一样,视完全自由的国际贸易为不可怀疑的基本定理,而未考察历史的经验是否支持这种想法。...这种错误显而易见,把整套论说建立在一个以全体私人经济为基础的体系上,或甚至推广到全体人类都可以适用,好像那个经济体系就能自我发展起来,而不必有国家的区别,或有所谓国家利益存在的样子;好像在政治组织上或文明程度上,都不需要有任何的区别一样;也好像这是个不会有战争,也不会有仇恨的世界一样。其实这只不过是一套价值理论,这是小商店老板或个别商人的经济理论,而不是一项科学的学说,无法显示整个国家的生产力为何会存在,如何增进、如何维持和保存,以及如何使自己的文明获益,提升福利、能力、持续性和独立性。这套论说体系,是从小商店老板的眼光来理解一切事务。...简言之,...如果要对这个人或这本书说出看法的话,我们不得不对它的狭隘性,以及他的邪恶观点感到震惊。」这是我所知道对史密斯和《国富论》最赤裸的批评,但也确实有相当的力量。

 在西班牙,最有影响力的批评者是Catalan地区的法学家Ramon Lazaro de Dou y de Bassols (1742-1832)。他承认《国富论》的深度,但拒绝接受史密斯对商业政策的观点。Dou批评一些西班牙作者,说他们在反对关税时,总是引用史密斯来当作权威性的靠山,Dou说其实英国根本就没有实行过自由贸易,他认为「一个国家若要想和另一个国家能相比拟,或是想超越另一个国家的产业,就必须远离史密斯的学说体系」,他主张用关税壁垒来保护Catalan地区的工业化。

6. 史密斯的影响

学界公认《国富论》是过去两世纪以来,最重要的人文社会科学巨着之一,现在回过头来看它刚出版时,有过哪些奇异的反应。Sir John Pringle说:「史密斯博士从未有过商业上的经验,他在这方面的著作,我们无法期待会比一位律师所写的物理学还好」(Braudel 1982:412)。法国的《学人杂志》(Journal des Sçavants),在消息栏 (notice) 内提到这本书,加注的意见是:「我们知识界的人士中有些人读过这本书,决定它不适合译成本国语文。」所附的理由包括:「本书没有什么特点,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无人肯承担印制费,出版商更不愿意。但本书仍有许多有用的观点,对政治人物或许有用。」(1777年2月号页81-4)。法文版问世后,有许多人同意这本书的「力量」,但认为「编排得不好,不容易读懂,有些地方混淆和模棱两可。」心仪史密斯并大力在法国推广他学说的J.-B. Say (1767-1832),在他的《政治经济纲要》批评《国富论》是「一堆混乱的想法,和积极有用知识的组合。」

大家或许会以为,史密斯对本节所述这十个非英语系国家的影响,在过去两世纪之间必然相当显著,然而上述和下面的证据并不支持这项看法。法国的Rossi是Say在法兰西学院讲座的继承者,他在1840年代说过:法国的资产阶级热情地接受史密斯的自由经济学说,一直到他们成为国家的统治者为止,之后他们就只对保护和干预政策有兴趣。整体而言,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后,史密斯在学理上的意义较大,对政策的影响相当小。再来看西班牙的情况。有些西班牙论述经济事务的作者,被视为相当受到史密斯的影响,但也有不少重要的作者,却看不出受过史密斯的任何影响。西班牙经济学者的专业知识,在《国富论》出版前已有相当水平;此外,他们受法国的影响远比英国直接,他们的自由贸易说更是早在《国富论》出版前,就从法国的重农学派传入了。

 虽然现代人视史密斯为自由经济之父,但法、义、西三国的例子都显示出,他们的自由论并不是来自史密斯。欧洲大陆的文化语言,直到19世纪末为止,都是法文而非英文;欧陆的自由思想来自法国的重农学派而非英国的《国富论》,然而在非欧洲的国家(例如中国和日本),自由放任之说则是来自《国富论》。史密斯对各国政策的影响力,两个多世纪之间对这些国家都很有限,他的贡献主要是学理上的:反独占、最少的干预、利伯维尔场的效率等概念,而不是在现实的政策面。我的结论和70多年前Palyi (1928:180) 的观察很相似:「亚当史密斯思想的影响相当有限。

节录自《亚当史密斯与严复:《国富论》与中国》(2002)第1-2章。(注释及参考文献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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