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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前中期边境面临的局面和治理——以广西为例

 西一里2l6sluho 2022-10-25 发布于上海

摘要:广西在清朝前中期经历了战乱、稳定、发展的历史阶段。中央政府针对广西地区特殊的内外因素,因地制宜地采取了改土归流,羁縻,军事驻防以及重建宗藩体系等政策,推动了边疆开发,发展文教事业,维护了广西边境稳定。这一系列政策和举措不仅增强了广西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而且为广西边疆开发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社会保障。

  在谈论清朝对于广西的管理政策之前,必须要认识到,民族因素是中央王朝治理广西边疆的大背景,是诸多政策实施的重要因素。在长期的历史时期中,广西地区,尤其是桂西桂南都是岭南少数民族的聚集地区,少数民族分布广泛,人口也超过汉族,占据着本地人口的大多数。并且广西的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低下,文化水平低,“岭表接壤荆楚溪峒聚落悉为南蛮其种非一曰猺曰獞曰獠曰狼曰狑曰犽曰㺜曰狪皆性习犷野罔知礼教”,((清)金鉷:《广西通志》卷92)基于这样的现实,中央政府一方面制定了移民实边的政策,北方汉民大量迁入广西,改变了广西的民族结构,拓宽了中央王朝实际管理范围,挤压了少数民族的生存空间,最终在明朝形成了桂东桂北的汉人区域和桂西桂南的少数民族区域。但是随着汉人分时段的迁入,但由于入桂的时代、祖籍及其原因和方言的不同,以及居住的地理环境不同,加上自称或他称之不同,广西汉族人的称谓复杂纷繁,就是在同一个县,亦存在这种情况,如客家人、本地人、八步人等称谓,土客矛盾的激化甚至造成的土客的械斗。所以,清朝面对的广西的民族情况,不仅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矛盾,也要面对汉族内部土人客人的矛盾。在清朝对广西进行统治之前,之前的王朝就有着在广西设置少数民族首领作为地方长官的传统。唐宋时期,中央政府面对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羁縻制度,以少数民族承认中央政府的统治权作为基础,设置土州土县,以少数民族首领作为行政长官,广西地区的少数民族地区也不例外。元朝时,进一步发展巩固了羁縻政策,在广西境内推行土司制度,并且设置了一部分流官进一步加强边疆控制,如设立广西两江军民宣慰司管辖太平、田州、镇安等路军民总管府,设置庆远南丹溪峒等处军民安抚司,在这些宣慰司和安抚司辖下任用少数民族首领担任世袭土司,并履行一些赋役。明代,广西土司制度日趋完备,不仅将土司设置地区拓展到广西东部,而且还实施“以夷制夷”政策,在部分地区设立土千户所、土百户所,以军事卫所牵制土司,并在派兵镇压势力过大、经常挑起事端的土司。虽然在明朝前中期对于广西的治理还称得上平稳,但是随着明朝后期国力的衰弱,尤其是在明朝中央政府灭亡之后,广西在内的广大西南地区成为了南明政权,大西政权等反清势力同清政府所争夺的对象,广西的土司们便在各方势力中周旋,趁机扩大了自身的势力。但是此时的清政府忙于平定明朝和农民军残余势力,加强对广西地区的控制,只能拉拢安抚各土司,在顺治、顺治五年十一月发布诏书:“各处土司,原应世守地方,不得轻听叛逆招诱,自外王化。凡未经归顺,今来投诚者,开具原管地方部落,准予照旧袭封;有擒执叛逆来献者,仍厚加升赏;已归顺土司官,曾立功绩未经授职者,该督抚按官通察具奏,论功升授”。(《清世祖实录》卷41)安抚土司的诏书的颁布,说明作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制度的土司制度,得到了保留和延用。 以岑氏泗城土知府为例子,广西通志记载:“順治十五年泗城土官岑繼禄以從征鎮黔功升為軍民府”((清)金鉷:《广西通志》卷6),“聚兵四千,分营江北,以震诸夷”。((清)魏源:《圣武纪》卷6)在政治权力得到保证的基础之上,土司的军事实力也得到了加强。但是,清朝前期对于广西治理的让步只是为了剿灭反对势力,经过数十年发展,清朝中央政府对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有效控制日益加强,半独立状态的土司政权已经成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加强中央集权的阻碍,需要对广西边疆的现状做出改变了。早在顺治朝的时候,就对部分广西土司进行了改土归流,康熙帝继位后,一方面对广西土司推行怀柔政策,发布上谕强调广西、贵州等西南土司“皆系边方世职,与在内有司官不同,不必照流官考试”另一方面又逐渐将代表中央王朝势力的流官安排进土司政权内,开始初步的改土归流,以此加强土司政权与中央的联系。康熙二年正月,设立泗城军民府同知、经历、府学教授。 此后,镇安土府改为镇安府,安隆长官司改为西隆州,上林长官司改为西林县,均属思恩府管辖。 另外,陀陵土县、思明土州分别在康熙二十七年、康熙六十年改流。从总体上看,清朝前期改设的土司不多,绝大部土司得到了保留,但是并没有对并未改设的土司采取放任自流的政策,从上文在泗城土司设置流官作为土司的佐官可以看出,中央王朝的势力已经逐步渗入了土司内部,土司已经逐步失去了原本半独立政权的地位,清政府对于广西边疆的控制力得到加强。

  (本段参考文献:《清圣祖实录》卷20,《清圣祖实录》卷8,(清)金鉷:《广西通志》卷61 (民国)赵尔巽编:《清史稿》卷288)时间来到雍正年间,随着清朝国力的增强,原本对于广西边疆的放任态度已经不能适应中央王朝加强集权的需要,而土司势力的扩大也已经威胁到了中央王朝对广西的控制,雍正四年,鄂尔泰在一封奏疏中说明了自己对于改土归流的思想,他说到:“广西土府,州,县,峒,寨一百五十余员,分隶南宁,太平,思恩,庆远四府。其为边患,除泗城土府外,皆土目横于土司”,“以夷制夷,即以盗治盗”,他认为,土司依旧成为了王朝稳定西南边疆,维护统治秩序的主要障碍,已经到了铲除土司势力的时候了。主张“剿夷必练兵”,武力作为后盾迫使土司接受改土归流。鄂尔泰的建议得到了雍正帝的赞同,于是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开始了。由于广西与两广总督距离较远,:而与云南,贵州两省相近。于是命令云贵总督管理云贵广西三省、一应军民事务。俱照总督之例管辖。,可以看出鄂尔泰作为西南的封疆大吏,极得雍正的信任,这也为之后改设泗城土司的行为提供了依据。(本段参考文献:《清世宗实录》卷74(清)金鉷:《广西通志》卷113)

  广西改土归流的重点在于桂西土司,而桂西土司的重点之一在于泗城土知府。之前已经说过,泗城土司府在明清嬗变之际,帮助了清朝打击明朝残余势力,因此得到了升格,政治和军事势力空前强大。因此,在改设泗城的时候,便体现了以武力作为后盾这一特点。雍正五年,云贵总督鄂尔泰向雍正皇帝上报,泗城土知府岑映宸骄纵不法,众不聊生。并且擅自劫掠。并且各清世祖实录卷六十记载,此时的鄂尔泰“调官兵在营候檄”。已经做好了用军队剿灭土司的准备,岑映宸面对清王朝强大的军队,自知不能违抗改设命令。只能交出印信,改流。(本段参考文献同上)

  但是,改土归流不只是将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长官从世袭的改成中央任命的这么简单,尽管表面上土司放弃了政治权力,但是长期地统治使他们的的势力根深蒂固,在对思明土府的处置中,便体现了改土归流措施的复杂性。雍正十年,由于思明土府和临近的忠州因为土地问题发生纠纷,当地的少数民族头目进而爆发了大规模械斗。在事件平定后,时任云贵广西总督高其倬对思明土府进行了严格地处置。第一点,他遣散了导致事件爆发的邓横土寨,“民户无田土而有家室者,于平坡有水之处居住另立村名,所遗田地令其开垦”,其二,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保甲制度,推举出来的练长“听地方官稽查管辖”。其三,对于思明土府的行政区划进行削减,将上下石西土州划归宁明州,并且将思明府降格为思明州,最后则是增强了当地的驻防兵力,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添设右营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将左江镇标现贴防思眀等三汛兵二百五十名,再于该镇标内抽兵一百九十二名共四百四十二名拨入新太协,合足一千名之数。即令新设之右营守备带领千把总三员兵丁四百名移驻新改流之原思明土府地方与思明同知同驻弹压。”,经过如此复杂的措施之后,才彻底将思明府的势力根除,完成当地的改土归流。经过这一阶段的大规模改流之后,势力强大、辖地广、实力雄厚的土司已相继完成改流,只剩下势力较小的二十四个土州、四个土县、十三个土司长官至于为什么还保留有部分土司。在雍正四年两广总督孔毓珣的奏疏中我们或许能够知道原因。在奏折中,他认为龙州土知州“贪婪成性,残暴无忌”,确实存在改设的必要,但是如果改设流官的话“每年粮赋仅三百有零”,尚且不足维持官府的日常开销,所以建议“择赵姓近支有品行者二人降为土巡检二员,按村峝大小分割管辖,使之约束土民,徵纳粮赋,仍准世袭存其祭祀。地分则便于经理,势小则易使以义”,所以在雍正一朝改设流官并不是控制少数民族地区的唯一手段,还存在分割土司辖区,增派军队等多种手段。还应当注意流官的设置成本,当地少数民族的势力等诸多问题。      随着清朝对于广西统治的稳定,广西也如同其他内陆省份一样,被纳入了清朝严密的军事体系内了,根据《石渠余纪》记载,康熙二十班广西绿营定额两万人。而到了太平天国起义时,广西绿营定额大致在两万三千人左右,说明在清朝统治稳定之后,广西的清军人数也逐步稳定了下来,并且长期保持稳定。从上文绿营兵入住改土归流后的少数民族地区来看,清朝前中期军队的设置和具体的驻防是经历了一个从内陆到边地的形成过程。广西的最高军事指挥官是广西提督,不同于广西巡抚的驻地在桂林府,广西提督的驻地在柳州府。从军事上看,柳州处于广西的中心位置,境内的柳江自古以来便是优良的航道,便利的水陆交通让提督可以很方便地指挥全省海陆军队应对突发事件。左江镇总兵是最早设置的总兵,清史稿记载,在康熙二十一年,时任左江镇总兵赵应奎上书陈述了桂西桂南地区的军事形势,他说:“(臣)深知左江为滇、黔门户,接壤交南,环以僮、瑶,土司不时反覆。镇标额设四营,共兵三千有馀,多从逆归命者,习成骄悍。”在上书中,我们既可以看出此时清朝无力加强广西的军事力量,又可以看出该地区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并且位于边境,具有特殊的政治地位,军事力量的加强只是时间问题。当年便在泗城府设置了泗城协,增强了该地区的军事实力。雍正年间,广西地区的军事力量,尤其是桂西南地区的军事力量又得到的进一步加强,雍正五年,裁撤了泗城协,设置右江镇总兵,在桂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清王朝设置了两个镇,不仅极大地加强了对于土司的控制,同时也有利于对于境外的军事防御。

  除去改土归流和军事控制这些前代已有的政策,教化政策是清王朝控制广西边疆民族地区的独特的手段。早在顺治初年清政府还在剿灭明朝残余势力时,清廷就已着手在所控之地恢复官学以推教化。顺治九年时任迁江知县高际运重建恢复了迁江县学,这就是清代广西第一所县学,此后伴随着统一战争的继续,广西各地的官学相继恢复,既恢复了广西地区饱受战争的摧残的文教,也为清王朝培养了大批忠诚的知识分子。在清朝前期为了让广西知识分子彻底倾心于清朝,清政府决定于顺治十四年广西尚未平定时开始第一次乡试,并且别具匠心地决定放弃明朝原本的贡院,而将明朝藩王靖江王的王府作为新贡院,这也为广西知识分子认同感的转化提供了制度保证。乡试的顺利进行说明清朝在广西的教化工程初显成效。此后清朝前中期在流官区的教化制度和科举制度总体上没有进行太大的改变。在少数民族区域,清朝也十分重视教化政策,并且随着王朝对于少数民族区域控制力的加强,所办学校数目也越来越多,这也推动这边疆地区的治理程度的加深,早在顺治年间,中央便下令设立学习让土司子弟学习“令地方官选取教读,训督土司子弟。土司子弟有向化愿学者令立学”,康熙五年间还准许土司子弟到府县参加考试,以”更化善俗,息争斗之风”,康熙二十五年,在时任广西布政使的建议下,让各地学官教导来到该地学习的土司子弟。在雍正乾隆时期在各地设立学校的活动也从未停止。值得注意的一点,除开官方设置的学校之外,各地土司也主动地开设学校,例如康熙二十年,泗城土知府岑继禄开设学校,康熙二十九年思明土府开设南坡书院,雍正元年开设太平土州州学等。为什么土司会主动开设学校。笔者认为,一方面这是清朝长期的教化政策确实让一部分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认同了中央政府的统治,从内心里成为了彻底地成为了清朝的拥护者,而开设学校则是这部分知识分子忠诚于清朝的表现。同时开设学校也是土司培育人才,学习先进知识的表现。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随着政治上中央政府统治力量的深入,军事上中央军队不断入驻声少数民族区域,开设书院也是土司等上层人士自保的手段。(本段参考文献:(民国)赵尔巽编:《清史稿》卷73(清)金鉷:《广西通志》卷113(清)王庆云,《石渠余纪卷2(民国)赵尔巽编:《清史稿》卷106(民国)赵尔巽编:《清史稿》卷44(清)金鉷:《广西通志》卷47)

  清朝前中期治理广西边疆地区所要面对的情况,除了内部各个要素的变化,还是中央王朝对外关系的变化。在明代同安南国建立了宗藩关系后,广西边境总体上呈现出较为和平的形式。但是在明清交替之际,由于需要消灭盘踞在西南地区的反清势力,放松了对于边境的管理,根据广西边县同正地方志记载:“永历二年(原文如此)莫(敬耀)夷又困城经月不下......次年复困城月余”。虽然这两次次围城都被击败,但是已经可以说明此时广西边境的对外关系已经十分紧张。随着反清势力的平定,清朝政府终于有机会重新确立同安南国的宗藩关系。而安南国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顺治十六年“安南国都将武公恣遣使纳款于洪承畴军前”,在清朝即将消灭广西反清势力之前,对清朝表现出了顺从的姿态,最终在次年,九月癸丑朔,安南国王黎维祺奉表来降,正式确认了安南国的藩属国地位。但是,宗藩关系的确立并不代表清朝前期广西边境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皇朝文献通考》,卷69《清圣祖实录》,卷20 《清圣祖实录》,卷125(清)金鉷:《广西通志》卷35 (民国),《同正县志》卷10)

  安南国国内的情况也影响着清朝的对外关系。此时的安南国处于后黎朝的末年,中央王朝衰微,郑阮两大割据势力南北对立,北部的莫氏政权只是名义上臣服于后黎朝,因此处理与安南国不同势力的关系非常考验清朝政府的智慧;另一方面,清朝与安南沿边地区的边界纠纷和人员往来也常常影响正常的宗藩关系。北部的莫元清尽管于顺治十七年率先归顺,清廷仅授予其都统职务;而当康熙二年黎维禧朝贡后,清政府则册封其为安南国王,说明清朝清楚地认识到了安南国的内部状况,并且可以根据这些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但安南黎氏政权与清朝的关系并非一帆风顺,由于莫氏政权被击败后潜入中国境内试图东山再起,在进贡的问题上,后黎朝就广西泗城、田州土司收纳安南莫氏党羽,以及云南的广南、蒙自土司侵占了安南峒村地方之事连续两次拒绝入贡,这明显违背了宗藩关系。但是此次清朝政府对安南的逆反行为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态度,在高熊征《拟代道府与安南国王书》中便就入贡之事以及两国的复杂关系进行了讨论:“今两贡之期既届,本道府奉文,于冬月已抵思明府,原为接贡,非为奏事也。而王不即遣贡过河,照常行事,以昭恭顺,而乃藉言泗城、田州容住莫党,广南、蒙自侵占峒村,假入贡之名,为求地之实,令人骇异,诚不知王是何心也?”这封文书,首先强调了中央王朝和安南国的特殊关系,两国关系亲密非常,“今日之交趾犹中国之郡县”,劝说安南遵守藩属国之礼,其次才是告诫其拒绝入贡将受到的惩罚,语言十分尊敬,并没有身为宗主国的傲慢,并且规劝安南国王按期进贡,审察而速行之,以彰恭顺之节,不要“自干无上之诛”,而不是采用威胁逼迫的态度,这也显示了清朝处理对外关系的灵活。      总体上,清前期,中国与安南国在宗藩体制的维系下,尽管因边界等问题导致短暂的冲突,但是总体上呈现和平的状况。

  时间来到清朝中期,清朝同安南国的关系虽然总体稳定,但也遭遇了部分挫折。清朝对于沿边的治理政策,一方面强调绥靖政策,尽力维护边界的和平。这和中国传统统治者认为藩属国是中国的臣子,藩属国的统治区域便是中国统治的延伸的看法是离不开的。甚至是失去一部分领土也可以接受。如在雍正三年,云南总督上书臣安南国境内存在部分领土以前属于中国,雍正下令鄂尔泰复查并且同安南国交涉,但是安南国始终不接受,最终雍正帝为了防止边界矛盾激化,下令“朕统御寰宇,凡属臣之邦,皆隶版籍......王既知尽礼,朕自可加恩,将此地仍此王世守。”。随着人口的迁移,广西人口压力加大,人地矛盾逐步显现,导致了大量中国人越过边界,前往安南国经商开矿,同安南国的经贸交流,人口迁移频繁。这也就引起了安南统治者的不满。此外为了防止再出现外出开矿的事件,雍正五年下令在与安南国边境设置北仑汛,派兵驻守严守边境,雍正九年命令在通往安南的隘口驻守军队,禁止居民出境和开矿,加大官员巡查力度。另外的这就是之前的改土归流政策,让代表中央意志的流官直接面对安南。乾隆时期总体上延续了雍正时期的锁关,巡查以及加强对于土官管理等政策。在乾隆五十三年,清朝的对外关系面临了一次重要考验,这一年,形如傀儡的后黎朝终于被阮氏推翻。黎氏国王出逃中国,安南政权的更迭代表着原本的合法的宗藩关系被推翻,阮朝在宗藩关系中处于乱臣贼子的非法地位。此时,清朝处于维护宗藩关系的目的决定出兵恢复后黎朝,但是在乾隆五十四年,清兵被击败,清朝试图恢复的努力宣布失败。中安的宗藩关系走向解体。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得到清朝的保护,阮氏最终向清廷屈服,乾隆也表示既往不咎,同意加封阮氏。清朝军事干预安南政权更迭失败,但是最终还是恢复了宗藩关系说明,在传统的宗藩关系内,只要藩属国认同中国的宗主国地位,中国的统治者对于藩属国内部的政权更迭不需要也不必过于在意也能维护宗藩关系。

本段参考文献(民国)赵尔巽编:《清史稿》卷5(清)金鉷:《广西通志》卷113 《清世宗实录》卷150《清世宗实录》卷64《清世宗实录》卷108 民国)赵尔巽编:《清史稿》卷527《属国二》)

  总体来说,清朝前中期对于广西边境地区的政策总体上是在传统政策的基础上有所继承和创新。这些政策都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广西边境地区的开发,加速了广西地区的“内陆化”,随着王朝控制力的不断加强,传统的民族关系也不在是王朝统治的威胁。但是清朝后期,清朝国力不断向下,加入大量人口迁入,原本已经存在的土客矛盾进一步激化,反清思想也再次出现,爆发了天地会,白莲教的多次起义。对外,西方殖民者占领了越南地区,并且不断向广西内陆渗入,成为了清朝治理广西新的威胁。这些新的要素也考验着清朝后期的统治者的统治智慧。

参考文献:[1] 薛辉.清至民国广西边疆开发治理活动的历史启示——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广西边疆治理研究之一[J].广西地方志,2020(06):32-41.

[2] 徐毅:绥服远人:清帝国治理广西的教化策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3] (清)金鉷:《广西通志》

[4] 杜海树:边境上的中国——11世纪以来广西中越边境地区的历史与记忆[M],九州出版社,2020年

[5] 郑维宽:历代王朝治理广西边疆的策略研究:基于地缘政治的考察[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6]许倬云:《说中国:一个不断变化的复杂共同体》[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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