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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英治滇十年

 君子养源 2022-02-15
蔡雁
(保山地委党校,保山6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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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云南历史上明代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而西平侯沐英则是这个时期治理云南
的杰出入物,对他治理云南十年的政策和措施作一定探讨。
在云南历史上明代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而沐英则是这个时期治理云南的杰出人物,他是明朝开国期间一个较有远见的杰出将领。他自幼丧双亲,被明太祖朱元璋收为义子,十八岁时任帐前都尉,后因讨吐蕃、四川等地有功,被封为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荣禄大夫、柱国西平候。洪武十四年朱元璋命他为征南副将军,从征南将军傅友德平云南。云南即平,傅友德等班师返京,沐英留滇继续镇守云南。从洪武十四年到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81一1391年)的十年间,沐英在滇,“百务具举,简守令,课农桑,岁较屯田增损以为赏罚,垦田百万余亩”①;举办学校,兴修水利,“通盐井之利以来商旅,辨方物以定贡税,视民数以均力役,疏节阔目,民以便安”②。正是由于沐英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才使云南从元末的混乱和箫条中恢复和发展起来,开创了云南历史上的新局面,为明朝在云南近三百年的统治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一,  智勇果断,平定云南;维护国家统一,安定社会秩序
洪武十四年,朱元璋命颖川候傅友德为征南将军,永昌候蓝玉,西平候沐英为左、右副将军,率步骑三十万征云南。在平定云南的过程中,西平候沐英虽身居副职,但他却以他的军事才能在战争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明师平云南主要经历了五次大规模的战役:曲靖之役、云南(今昆明市)之役、大理之役、麓川之役和东川之役。曲靖是元梁王的属将达里麻驻守的重要据点,元梁王企图以此阻拒明师,当明师逼进曲靖时,主将傅友德急欲渡江作战,而沐英认为“我师远来,利在速战,然急济恐为所扼”③,建议别遣兵倍道而行,出其不意地绕到敌方阵后,明师前后夹击,一举歼灭对方。果然,按沐英这一建议,明师大败达里麻及其部下,驻守在云南(今昆明市)的元梁王闻此消息,感到大势已去,逼其妻儿自杀,他自己也绝望地投滇池而死。曲靖一战的胜利震动了云南各地的地方势力,迫使他们三思而行,为明师迅速平定云南创造了条件。
从洪武十六年的六月到洪武二十三年七年间,姚安土官自久,平缅宣慰使思伦发,越州土官阿资、东川土官等相继多次叛乱,直接威胁着稍有稳定的云南的局势。为了打击叛乱分子的嚣张气焰,沐英在人力、物力缺少的情况下,又进行了麓川之役。麓川是明朝在云南边远地区设置的土司之一,明师初征云南时,思伦发惧于明朝大军,向明政府缴纳了元代所发给的宣慰使印,表示愿意归顺明朝,明政府为争取思伦发,任命他为麓川平缅宣慰司的宣慰使,命“兼统麓川之地”④。但是,以思伦发为首的麓川农奴主统治集团,并未放弃其割据的野心。沐英对此早有觉察,在洪武十八年重新设置了被土酋和前元蒙古贵族破坏了的金齿卫(今保山),并且遵旨对麓川采取孤立的政策,“葺垒金齿、楚雄、品甸及澜沧江中道,须高城深池,固其营栅,多置火铳为守备”⑤,相机而动。洪武二十一年春天,思伦发果然举兵发动了有名的“定边之役”,明师在沐英的指挥下,无不以一当百,沐英与士兵约法三章:“胜则必生,败则必死⋯⋯有功者必赏,退衄者必斩”⑥。士兵英勇作战,大败思伦发军,明师奏捷回师,沿途受到各族人民的真诚慰问。
沐英治滇十年,经历了多次大小战争,但是在他的指挥下,云南始终是明王朝版图的一部分。他是明朝开国时期一个较有远见的杰出军事将领,史称其“不恃良将,乃良相也”⑦。沐英在军事上取得的胜利,为今后治理云南打下了可靠的基础。

二, 和抚攻心,接近上层;完善“土司制度”,巩固地方政权
朱元璋留沐英镇守云南,不仅因沐英是他的义子,更重要的是他看重沐英的才干。沐英不负太祖之重望,在滇十年,兢兢业业,全力倾心地治理云南。云南地处边疆,与内陆相比较有其特殊的情况,各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也极不平衡。沐英在政治上不守成规,因地制宜,决定在云南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土司制度”。“土司制度”就是利用土著少数民族中的上层分子沿袭充任地方政权机构中的长官,以便明朝政府在政治上令其听从封建中央的“驱调”,在经济上“额以赋役”。沐英是明朝封建中央在云南政治上的代表,即是总
兵官,又是西平候,兼理军事和行政事务,他对云南地方少数民族以及民族上层所采取的政策,体现了明中央的意图,也符合当时云南实际情况。云南全省虽然已基本平定,但是地方少数民族中的贵族统治势力仍然比较牢固,要改变各民族内部的生产方式是不可能的,要取消地方贵族的统治权力也是不可能的。正因为如此,在推行“土司制度”的过程中,沐英不断奏准和执行中央指令,让各少数民族中的贵族分子充当“土司”。从洪武十四年到洪武二十四年十年间,共设置土司三十三个(即云南、大理、临安、楚雄、景东、广南、镇抚、顺宁、蒙化、曲靖、姚安、鹤庆、武定、寻甸、丽江、元江、永昌、新化、威远、北胜、湾甸、木邦、孟养、车里、八百媳妇、广西)⑧,从而进一步稳定了云南的局势,增强了明朝在云南的军事力量,也增加了明王朝的赋税收入。随着明政权逐渐深入到云南各地,各少数民族的贵族势力被逐渐削弱,这又为今后的“改土归流”创造了条件。
在军事征服的过程中,沐英对于一部分地方上层,采取“顺而抚之”政策,使得许多与中央政权保持若即若离关系的地方势力,纷纷来归。如洪武十四年临安土官杨政降⑨;第二年景东归附,“土官俄陶献马百六十匹,银三千一百两,驯象三”⑩;镇抚“总管刀平与兄那直归附” ⑪等等。又如洪武十六年,奏清“以土官高保为姚州府同知,高惠为姚安州同知” ⑫等等。这就从政治上减少了对抗力量,有助于云南局势的稳定。对战争中所获俘虏,“悉抚而从之,使各归其业” ⑬,而不是一味采取屠杀政策。用兵过程中,也能做到“秋毫无犯”、“市不易肆” ⑭,并且遵太祖之命,对“云南地方所居士、农、工、商各安其业,云南诸夷处所有便于水草牧放者仍旧” ⑮,对鳏寡孤独不能自食其力的人,则“所在官司设养济院,月给口粮以全其生” ⑯,从而扩大了明政权在云南统治的群众基础,为进一步安定和开发云南打下了基础。

三.推行屯田,兴修水利;安定百姓生活,繁荣社会经济
云南地广人稀,土地荒芜。明大军进入云南后,由于蒙古贵族和云南农奴主、奴隶主的叛乱,局势没有能够很快稳定下来,明军出现了缺粮的严重局面,还经常出现“逃军”的情况,沐英遵太祖的指令,采取“打粮”的措施,即命令“各处守城寨官军,若无粮用时,且将城寨不守,尽数出去会做一处,将那有粮蛮人都打了取粮” ⑰。这里所说的“蛮人”是指该地有粮食的少数民族头人。这一措施虽暂时缓解了部分粮食问题,但终归不是长久之计。针对这种情况,沐英在洪武十九年向明中央提出了在云南实行屯田的建议,“云南土地甚广,荒芜居多,宜置屯田,令军士开耕,以备储蓄” ⑱。这一建议立即得到了朱元璋的同意,渝户部日:“屯田之政,可以纾民力,足兵食,边防之计,莫善于此。英之谋可谓尽心矣” ⑲。洪武二十年九月,“辛巳年,命西平候沐英籍都督朱铭麾下军士,无妻孥者置营以处之,令谪徙指挥、千百户、镇抚管领,自楚雄至景东,每一百里置一营屯种,以备蛮寇” ⑳,第二年沐英遵旨:“自曲靖大忽都至云南前卫易龙设堡卫,自易龙至云南右卫黑林子设堡三,自黑林子至楚雄禄丰设堡四,自禄丰至洱海卫普棚设堡七,自普棚至大理赵州设堡二,自赵州至德胜设堡二,人称便焉”㉑。这些营、堡、卫的设置,对云南的屯田垦荒,发展生产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使不少山区得到了开发,也使许多地方变成了良田沃土,在一定意义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到洪武二十一年,屯军拥有耕牛“一万二千九百九十四头”,屯田“四十三万五千三十六亩”,收获粮食“三十三万六千七石”㉒,而卫、所军士用粮只占总收获粮食的50%左右,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屯田数已增加到了一百余万亩。屯田数目增加与沐英的领导是分不开的,他在执行明中央的命令的同时,每年以屯田数目的增减作为赏罚官员的标准,所以云南的屯田在沐英治滇期间达到了高潮。
随着屯田的推广,大量的汉族移民进入云南,这是解决“兵多民少,粮饷不给”㉓的好办法。洪武二十三年,沐英到南京入觐,受命返滇,“携江南、江西人民二百五十余万人滇,政府给予种子、资金,区划地亩”㉔,并且把他们分布到明朝驻军较多、封建势力较强的靠内各府、州、县附近,设置卫、所。从洪武十九年到洪武二十四年的六年间,沐英先后奏请增设了十一个卫(即洱海、曲靖、鹤庆、陆凉、平夷、越州、马隆、景东、蒙化、永平、通海)和十四个千户所(即宜良、木密、沾益、定远、易门、杨林、安宁、云南左、右、前卫之左守御千户所,金齿卫之中左、中右、右前、中后四所)㉕,卫、所的设置为云南增加了大量的人口,洪武二十一年,官军共六万五千三百余人。卫、所屯田军士,其家属也随之迁徙,洪武二十年规定:“在京军士戍守云南,其家属俱遣诣戍所”㉖。由于卫、所军士带着家眷居住在固定的、屯田人口较密集的地方,加以民屯户的渗入,有的地方逐渐形成了新的村落,有的地方还发展成为各族人民互通有无的贸易集市,促进了各族人民之间的亲密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军屯户逐渐和当地的民户混合,成为民屯户。在汉族移民中还包括一部分到边远地区屯田赎罪的犯人。除“军屯”、“民屯”之外,还有大量的内陆商人进入云南,实行“商屯”。如洪武十五年,朱元璋令“户部令商人往云南纳盐粮以给之”㉗。屯田以兵养兵,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加之沐英实行“缓其赋税之粟”㉘的政策,使云南各族人民乐于进行生产劳动,加之大量的内陆汉族人民到云南安家落户,与云南各族人民共同生产,对促进云南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屯田垦荒离不开水利建设。元朝末年,昆明以及其他各地的水利已失修,坝堤溃坏,水患频繁。明初在沐英的推动和领导下,水利建设事业复兴了。洪武十四年,“滇池末流浅大霖再泛滥,濒池之田不可稼”㉙。沐英乃发动昆明一带的军民屯户,疏池,“入渠滥川中,浚而大之,无复水患”㉚。除此之外,他还兴修了许多渠道和闸坝,如呈贡玉带水(又名过山沟)等,史载“明黔宁王开滇,凿山引水灌溉田亩,⋯⋯置石坝十七座”,灌溉“缪家营、郎家营、中庄等村田”㉛。其他有汉族军民、商屯所在之地,水利兴修工程也都先后展开。如曲靖的西湖坝,“洪武间凿有坝闸,积水以灌田,军民利之”㉜等等。水利事业的复兴,使大片的土地得到了灌溉,减少了水患,促进了云南各地生产的发展,对繁荣农业经济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随着云南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繁荣,以及城镇居民点的不断增多,商业交换也迅速发达起来。沐英“通四川粮道”㉝,“通盐井之利以来商旅”㉞,扩大了云南与外地的商业往来和联系,达到了互通有无、繁荣云南商品经济和商品生产的目的。洪武二十三年,“诏定商税三十税一,设云南、大理、临安、楚雄、永昌五府税课司”㉟,使这五府成为当时云南商品交换的集中之地,促进了云南省内各地的商业往来。
总之,沐英治滇十年,推行屯田、鼓励开荒、发展生产、兴修水利、发展商业、迁徙移民等等,为明王朝在云南的统治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兴办儒学,提倡文教;传播中原文化,宣传爱国意识
云南文化教育事业的逐渐兴盛与沐英有着紧密的关系。元朝时期,靠内各路、府、州、县的白族和少数的彝族已在不同程度上较多地吸收了汉族的文化,而在沐英治滇期间,中原文明则向更广阔的地区和更多的人中推广。沐英遵太祖之命,在各府、州、县兴办学校。今天昆明的文庙,就是明朝的云南府学所在地,它是沐英在元学舍旧址的基础上重新建立起来的。在沐英治滇的十年中,云南各地都相继建立了学宫。如洪武十六年临安府设儒学庙㊱,洪武十九年,建楚雄学宫㊲。等等。老师由有司推举:“本处有司选保民间儒士堪为师范者,举充学宫,教养子弟。使知礼仪,以美风俗”㊳。学生多为下属子弟:“选凡民之俊秀与诸酋之子弟入云南府学”㊴,对他们倍加照顾,“朔望或赐之饮膳,岁时或赐之衣服”㊵。沐英从文化上大力地培植各少数民族上层的知识分子,主观上是为了加强明朝中央集权在云南的统治,使他们知书达礼,学习和了解中原文化,客观上却使汉族文化逐渐渗杂到少数民族的文化中去,进而影响和推动着各少数民族文化的演变和发展。
沐英自己就是一个好学问的人,史载他“居常读书不释卷,暇则延诸儒生讲学经史”㊶。平时他“亲近儒者,尤究心大学衍文,太极图说”。对宋儒的修身、治国之道颇有研究,并“刻白鹿洞规,张之东西铭于文庙,⋯⋯西南之教,盖由英而渐盛也”㊷。文化教育事业的繁荣,推动了政治、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各少数民族摆脱愚味和落后,对于加强各兄弟民族的祖国观念,起到了不容低估的作用。
西平侯沐英治滇十年,“简官僚,修惠政,剔奸蠹,兴学校,治水利,垦田一百一万二千亩,军食赢足,恩威并著,教化大行,云南逐为乐土”㊸。沐英治滇的劳绩是应予肯定的。
沐英是明朝中央派往云南的政治代表,毫无疑义,就其阶级立场来说,是代表封建统治阶级意志的,他所施行的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也是以不触动封建制度和剥削阶级的利益为前提的。但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沐英作为一个封建王朝的地方官吏,所实行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确实是值得称道的,它对云南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沐英治滇十年,备受朱元璋的宠信。太祖曾说:“使我高枕无南顾扰者,汝英也”㊹。公元1391年沐英卒于云南,死讯传到京师,“上哭之恸,不视朝一日,自为文,遣礼官往祭”㊺,追封黔宁王。云南各族人民对沐英的死也悲痛万分,“官僚士庶胥吏卒伍,缁黄髫白,莫不奔号其门,泣语于路”㊻。朱元璋命沐英之子沐春,“奉丧以归。诏发兵护丧出境,所过卫、府、州、县设祭如礼,柩出金马,送者万人”㊼,云南父老诸酋者,“合辞愿立庙,⋯⋯千万斯年,以祀我王”㊽。这一切都生动地说明了云南各族人民对沐英的拥戴。沐英治滇十年,是明王朝在云南封建统治逐步稳定的十年,是云南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十年,是云南各族人民与汉族人民之间紧密团结的十年。他的功绩在云南历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注释:
①②《明史.沐英传》
③④《明通鉴》卷七、纪七
⑤⑥《洪武实录》卷182、卷189
⑦万历《云南通志.艺文四十》卷14
⑧⑨⑩⑪《明史.土司传》卷313
⑫同④
⑬《明史纪事本末》卷12
⑭同⑦
⑮⑯⑰《云南机务抄黄》
⑱⑲《新纂云南通志.农业考》卷138
⑳㉑㉒㉓《洪武实录》卷185、187、194、163
㉔《新纂云南通志》
㉕㉖㉗《洪武实录》卷177、卷184、卷192
㉘同⑲
㉙㉚同⑦
㉛同㉔
㉜万历《云南通志》卷3
㉝《洪武实录》卷146
㉞同⑦
㉟《滇云历年传》卷六
㊱㊲《新纂云南通志.学制考》卷132
㊳同15
㊴㊵同⑦
㊶《明史.沐英传》
㊷《滇云历年传》卷6
㊸《明史纪事本末》卷12
㊹《明通鉴》卷七、纪七
㊺㊻㊼㊽同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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