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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曜 | 论诸葛亮安定南中

 滇史 2021-08-28

诸葛亮是三国时代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在蜀国执政期间,推行法家路线,以巴蜀地区为基地,坚持统一,反对分裂,进行了某些政治改革。其中,由他所制定的对待西南少数民族的政策是他的法家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诸葛亮在今云南、贵州和四川西南部的南中地区的军事和政治活动,对这些地区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贯献。

在著名的“隆中策”中,诸葛亮为刘备制定了一条旨在争取统一中国的政治路线,即以荆、益两州为根据地,“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乘时待变,然后从荆州和陕南夹攻南阳、洛阳,以期完成统一的大业。在这里,诸葛亮把“和抚”西方的“羌戎”和南方的“夷越”作为重要的战略措施。很明显,没有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定,也就没有蜀政权的安定;而内部不安定,就根本无法着手进行统一战争。可见,他把安定南中视为北定中原的先决条件。

南中古称“夷越之地”。东汉末年,居住在云南北半部和四川西部的“昆明人”中分化出今彝语支各族先民的“叟”“青羌”等族。滇东南、滇西南、黔西一带居住着令壮族傣族先民的“僚人”和主要是佤、布朗、崩龙〔今德昂〕等族先民的“濮人”。东汉以来,统治阶级执行儒家“攘夷”政策,对云南等地兄弟民族不断用兵,大量掠夺财物,从而破坏了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安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东汉后期,南中屯田废弛,汉族屯田移民和少数民族中一批号称“方土大姓”〔《三国志·蜀志·李恢传》〕和“夷帅”的奴隶主贵族,乘时而起,据地自雄。其中最大的实力派人物,首推盘踞滇中的雍闿。益州统治者刘璋懦弱少断,放纵迁就地方大姓。当时俞元(澂江)有个势力较小的大姓,名叫李恢,举发了另一个大姓建伶(昆阳)令爨习。益州郡太守董和怕得罪地方实力派,不敢处理,反而把李恢送到四川。刘备入蜀后,设法统一统治阶级间的内部矛盾,派邓方为庲降(招降之意)都督,从朱提(昭通地区)向滇中展开政治攻势。221年邓方死后,又派李恢继任,都未能深入滇中。当时吴蜀争夺南中,孙权通过交趾太守士燮,任命盛闿为永昌郡(保山地区)太守,使刘璋子阐领益州剌史,和李恢针锋相对。

但是,巴蜀和南中“犬牙相入,声息相通,物产相资”〔王夫之《读通鉴论》〕,雍闿降吴叛蜀,实际上是避近就远,以便拥兵自据,违背了各族人民的友好往来的愿望,得不到各族人民的支持,“益州夷不复从闿”。云南是“金银宝货之地”,东汉王朝派来这里做官的没有一个不大肆搜括。雍闿抓住这小问题挑拨民族关系,指使反蜀派的另一小头目孟获欺骗“叟人”说:“官家要向你们征收胸前尽黑的乌狗三百头,玛瑙三斗,斵木长三丈(斵木最高只二丈)的三千棵,你们能得到吗?”他们就是用这些根本不可能得到的东西,来蛊惑群众,煽动叛乱。雍闿还乘势杀了蜀国派来的益州郡太守正昂,又利用少数民族的“鬼教”,对继任太守张裔施加压力,假托鬼话:“张府君如瓠壶(壶芦瓜),外虽泽(光滑)而内实粗,不足杀,令缚与吴”。他把张裔执送吴国后,勾结越巂(四川西昌)叟帅高定(高定元)和牂牁(贵州西部)太守朱褒反蜀。高定“杀郡将焦璜,举郡秋王以叛”,朱废也“拥郡反”。这时,“南中诸郡,并皆叛乱”。一时乌云滚滚,笼罩着西南上空。

怎样解决这场少数民族奴隶主发动的武装叛乱?诸葛亮是一个崇尚法治的人物,对“专权自恣”的四川豪强,他一反刘璋“威刑不肃”的阇弱政治,“威之以法”,但是,情况不同,执法的宽严也应有所不点,这叫做“审势”,“不审势,即宽严皆误”。所以不能把在四川行之有效的办法搬到地区和民族不同的云南等地。诸葛亮总结了处理民族关系的历史经验,他认识到雍闿、孟获等打着民族和宗教旗帜,欺骗群众,光靠武力镇压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今日破之,明日复反”,这里有一小争取群众的问题。因此,他提出了“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的战略思想。即着重于政治攻势,以瓦解敌军斗志,辅之以军事进攻。后来清人说诸葛亮的这种策略,是“能攻心,则反侧自消”。

为了从政治上分化敌人,诸葛亮让“都护李严与(雍)闿书六纸,解喻利害”,雍闿“但答一纸”,说:“盖闻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今天下鼎立,正朔有三,是以远人惶惑,不知所归也”〔《三国志·蜀志·吕凯传》〕。暴露了雍闿投吴是假,搞分裂割据是真。吕凯写信规劝雍闿,也被拒绝。对朱褒、高定也进行了争取活动。这些政治攻势虽没实现,却收到了赢得时间、争取群众和孤立敌人的效果。

公元225年春,在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之后,诸葛亮“五月渡泸(金沙江)”,进行南征。大军分三路出发。马忠率东路军由僰道(四川宜宾)趋牂牁,经川南入贵州境,直取朱褒,李恢率中路军由平夷(贵州毕节)向建宁,沿今滇黔路到曲靖地区,抄袭雍闿、孟获后方。诸葛亮亲自率西路主力军从成都出发,到达“去(越巂)郡八百里”的安上(四川屏山),然后“自安上由水路入越巂”〔《华阳国志·南中志》说诸葛亮从安上由水路进入越巂,当是溯金沙江南行。这段水路古代是通航的。《宋史·宁宗本纪》说:“嘉定九年……东西两川大地震,马湖夷界山崩八十里,江水不通。”〕,到达“去郡三百里”的卑水(四川昭觉附近)。高定在旄牛(四川汉源)、定旄(四川汉源)、定筰(四川盐源)卑水设防。卑水居中,是高定驻兵的重地。这时雍闿、孟获也从滇东渡江驰援高定。诸葛亮“欲俟定元军众集,合并讨之”。正在决战时刻,高定的“叟”兵袭杀雍闿,“孟获代闿为主”,继续顽抗。诸葛亮抓住敌人内部混乱的机会,攻下越巂(郡就在西昌县东南),击杀高定,跟踪追击孟获,战事由四川转入云南境内。

《华阳国志·蜀志》说:“会无县(四川尝东)路通宁州(云南),渡泸得堂狼县”(会泽、巧家)。诸葛亮向东追击孟获,正是经过这个渡口〔诸葛亮从什么地方渡泸(金沙江)?应当取决于孟获的撤军路线。孟获是建宁(曲靖)人,他不会从会西南渡江到当时属吕凯管辖的永昌郡青蛉县(永仁、大姚),而只能向滇东根据地撤退。这也完全符合会同李恢向西夹击敌人的军事部署〕。当时,李恢军被围于昆明(在滇东黔西之间,不是现在的昆明市),他利用乡土关系安全脱围,“追奔逐北,南至盘江,东接牂牁,与亮声势相连”。孟获前有李恢迎战,后有诸葛亮追兵,被包围于盘江上游的今曲靖、沾益一带。相传“石城”(今曲靖)“即诸葛亮战处故城”〔樊绰《蛮书》〕。“诸葛亮入南,战于盘东”〔《水经注・叶榆河》〕,是可信的〔自唐代以后,有关诸葛亮和孟获战争的记载及遗迹不断向滇西大理、保山等地推移,时代愈后,记载愈详。这是因为滇西是效忠诸葛亮的吕凯辖区,后人把吕凯的事迹附会到诸葛亮身上。同时,汉族人民不断向滇西迁徙,把滇东的历史故事带到西部,也有一定关系〕。

诸葛亮取得军事胜利的同时,又充分运用政治力量,扩大军事胜利的成果。他看到孟获在当地各族中是一小有影响的人物,对孟获七纵七擒,最后孟获感慨地说:“公,天威也,南人不复反矣”。这时,马忠已攻下牂牁,三路军会合于滇池〔《资治通鉴》卷七十〕。

诸葛亮从“五月渡泸”到“秋平四郡”,在云南境内作战约四个月,然后由滇东班师,十二月回到成都。

南中平定后,诸葛亮立即整顿政治,改善民族关系,用他自己的话,就是实行?纲纪粗定,夷汉粗安”的法治方针。这是“隆中策”中战略方针的具体化,巩固蜀政权后方的积极措施。

诸葛亮首先运用政治经济力量,打击和削弱豪强势力。南中豪帅的残余势力不甘心失败,妄图反攻。例如,越巂自讨高定之后,“叟夷数反”,太守张嶷“诱以恩信,蛮夷皆服,颇来降附”〔《三国志·蜀志·张嶷传》〕。建宁郡“南夷复叛,杀害守将,(李)恢身往扑讨,锄尽恶类,徙其豪帅于成都”〔《三国志·蜀志·李恢传》〕。诸葛亮还把一些大姓、“夷帅”强制迁到内陆,不准他们干预地方的行政,并且“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组成一支精锐的劲旅。这样,既削弱了大奴隶主的反抗力量,又充实了蜀国的兵源。

诸葛亮鉴于大姓势大难制,把大郡划为小郡。“改益州郡(郡城在晋宁县东)为建宁郡(曲靖地区)”,“分建宁、永昌为云南郡(大理地区)”,“又分建宁、牂牁为兴古郡”(文山、红河地区)。建宁、永昌、云南、兴古四郡在云南境内,牂牁郡在黔西和滇东,越巂郡在四川西南和云南北境,加上建安二十年设立的朱提郡(昭通地区),共为七郡。郡县区划缩小,数目增加。建宁郡是雍闿、孟获的根据地,分割得最细。这些措施,有利于削弱当地奴隶主势力,加强了中央集权。

为了改善民族关系,诸葛亮大量起用少数民族人士,“皆即其渠率而用之”。有人对此表示异议,诸葛亮认为,如果都派外来的官吏,既有留兵宿卫运送给养,增加政府负担的问题,还易引起少数民族“终不相信”。只有利用当地的少数民族首领,才有可能作到“不留兵,不运粮,而纲纪粗定,夷汉粗安”。当然,这些首领必须拥护蜀汉政权,卓有战绩,和当地民族有联系的大姓。如用平南中“军功居多”的李恢为建宁太守,用“执忠绝域”的吕凯为云南郡太守。但是在必要和可能的情况下,诸葛亮也用了一些内陆人,如张翼、马忠任总摄南中的庲降都督,马忠还任牂牁太守。这种以少数民族“渠率”为主,加上汉人官吏相参为治的办法,既有利于民族间的交往,又可以有效地行使中央集权,对安定南中,发展南中地区的经济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诸葛亮还吸收南中少数民族人士参加蜀国中央政权,“收其俊杰建宁爨习、朱提孟琰及(孟)获为官属”。孟琰即孟炎,曾率南中万余部曲入蜀,随诸葛亮北伐,官至虎步监〔《水经注·渭水》,亦见《太平御览》卷73引《诸葛亮集》〕,爨习宫至领军,任孟获为御史中丞等,以调整民族关系,安定后方。当然,诸葛亮是地主阶级的政治家,所重用的仍是少数民族中的上层统治人物,但他已突破了儒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华“夷”大防。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

诸葛亮还把“夷帅”统治下一些“羸弱”的奴隶和依附民,分配给大姓作部曲(战时当兵,平时生产)。对于一些不服从大姓的所谓“刚狠”的“恶夷”,便鼓励大姓出金帛收买他们,招俫得多的并且可以世袭官爵。这种作法使一些落后部落脱离“夷帅”奴隶主的统治,成为大姓的部曲私属,同原来的汉族移民共同屯戍生产,不仅起到了削弱“夷帅”实力和消耗大姓资财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在客观上有利于“夷”汉融合。“家部曲”类似隶农,对大姓的人身依附较强,但比之纯奴隶的“僮仆”,巳包含着某些封建因素的萌芽,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以农治国”,帮助山居民族下坝生产是诸葛亮发展南中地区社会经济的重要措施。诸葛亮认为唯有“劝农业,薄赋敛”,才能“富国安家”,“远夷贡献”。他一反东汉“赋敛烦数”的腐朽统治的所为,发展农业,巩固后方。东汉时滇中地区已有一定开发,诸葛亮把建宁郡治从滇池(在晋宁县城东)移到味县(曲靖),实行屯田,所以味县称为“屯下”。诸葛亮设立的“五部都尉”,当是管理官营屯田事业的机构。曲靖地区继滇池形成了新的经济文化中心。汉代的洱海地区还处于“毋常处,毋君长”的状态,过着不定居的游牧生活。自诸葛亮开辟了云南郡后,一些称为“上方夷”的山居民族开始下坝生产,成为“下方夷”,“土地有稻田畜牧”,“亦出华布”(橦华布,即木棉织成的布)。永昌郡的“哀牢夷”,“散在绝域荒外,山川阻深”,李恢乃“迁濮民(即哀牢族)数千落于云南(郡)、建宁(郡)界,以实二郡”,即把他们迁到今楚雄地区。后来的记载称:“诸夷慕侯之德,渐去山林,徙居平地,建城邑,务农桑”〔杨慎《滇载记》〕。唐以后的著作中,关于诸葛亮教人民发展生产的记载很多。如说他在巂州种蔓菁,后人称之为“诸葛菜”;还教人用牛耕代替刀耕火种。又说诸葛亮南征时征收了奴隶主的盐井和矿山为国有,设立盐官和铁官令,到处凿井煮盐,开矿炼铁。有些传说可能出于附会,但是经过诸葛亮的提倡鼓励后,南中地区社会生产得到了发展,因而受到了少数民族的欢迎和拥护却是可以肯定的。

诸葛亮在南中实行了一系列的法家政策,有利于西南地区的民族融合和社会经济发展。直到西晋初期,南中政治形势相对稳定,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比较和睦,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有了相应的发展。史载南中“军资所出,国以富饶”,“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充继军资,于时费用不乏”。永昌的“橦华布”也出现于成都市场〔左思《蜀都赋》〕。这说明,在诸葛亮治理下,我国西南边疆有了进一步的开发。正是在南中相对安定的基础上,蜀国才能很快地从彝陵之战、军事严重失利的局面,转化为“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的有利形势,进一步开展了他“北定中原”,统一全国的战略进军。

当然,诸葛亮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政治家,不可能是各族人民利益的真正代表,他不可能实行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在他的统治下,南中“供出官赋,取以给兵,以为愁怨”〔《三国志·蜀志·谯周传》〕。“无岁不征……西土苦其役调”。南中的安定与团结是有其深刻的阶级内容与阶级统治的实质,但是在当时条件下,诸葛亮在南中所推行的民族政策以及这一政策所带来的积极效果是必须充分予以肯定的。据说诸葛亮死后“百姓巷祭,戎夷野祀”,一直到今天,在西南少数民族中诸葛亮的传说还广为人民所称道,就是很好的证明。列宁指出:“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列宁《评经济浪漫主义》)诸葛亮的旨在安定南中的法家民族政策,和儒家反动的民族压迫政策截然对立,在法家的思想宝库中,这也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明末进步思想家王夫之说:“魏伐辽东,蜀征南中,一也。皆用兵谍国之一道也”〔王夫之《读通鉴论》〕。诸葛亮南征和曹操平定三郡乌桓可以互相媲美,都是在法家路线指引下的战略措施。

原载于《历史研究》197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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