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原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庄成为城市快速发展的重点区域,村集体土地大量被征用,部分农村进行了“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村庄整合”。笔者通过对河南省濮阳市示范区所辖区18个行政村土地征用涉及的相关账务处理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是对辖区内征地补偿资金的核拨,地面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毁损,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抽样调研,总结了相关账务处理的重点,与大家探讨。 一、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1. 走访中发现的问题。 (1)在土地现状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过程中,由于测量队队员、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工作不够细致,导致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不清,土地面积、房屋面积测量不够准确,清点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规格型号时有漏登、多登现象。由于土地现状调查不准确,导致了二次、甚至三次确认,从而加大了多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比如:财务人员多次拨付同一地块资金。 (2)资金不能及时兑付,征地村民不理解,引起了部分群众阻工,影响了施工进度。 (3)部分被征地村民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以及“法不责众”的错误心态。 2.在翻阅账簿,查看与土地征用相关业务的账务处理时发现的问题。 (1)在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的过程中,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没有按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征地补偿款、安置及社保费等资金。项目之间存在相互调剂使用资金现象;补偿方案编制不及时,存在着预拨资金现象,项目完成后没有及时清算,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2)农用地被征用涉及的补偿款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社保费等。其中土地补偿费原则上归集体所有,由集体在其成员之中进行分配,但实际工作中,该款项拨付给了被征地农户,村集体没有留存资金,不利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土地交付之前,未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对资产未进行详细清查盘点,没有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或未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未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账实不符。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荒地、生产路、公共基础设施等被征用,固定资产被拆除等所得补偿款,本应计入“公积公益金”账户,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村级财务人员计入“内部往来”账户,不能真实反映集体积累。 (5)在征地过程中被拆除、损毁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出售的固定资产等,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对这些固定资产都应及时进行清理,但事实上村级财务账簿存在长期挂账现象,形成了虚增资产。 (6)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重建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对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项目,也转入了“固定资产”科目,虚增了资产,少列了费用。比如:生产路、沟渠、学校操场的修建维修。 (7)固定资产未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计提折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所提的折旧费应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补偿。折旧方法可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由于没有计提折旧,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新旧程度,不利于决策者安排资产的更新改造。 (8)对于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未入账,容易形成“小金库”或“坐收坐支”。 (9)对于新建的固定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走“四议两公开”、没有进行招投标、没做预决算,工程完工后再补办手续,程序颠倒。工程完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账户时,缺乏“工程合格验收报告”等原始票据。 二、征地涉及相关账务处理案例分析 (一)征地补偿款的账务处理 土地补偿款核算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有“现金、银行存款、内部往来、公积公益金、应付款”等。 举例:××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上级拨入水库建设征地补偿款300万元,转入集体账户,其中原大队部拆迁补偿款50万元,本村村民的青苗费和附着物款100万元,外村村民租用本村村民土地建造养牛场,其补偿款150万元;村财务人员及时进行了资金拨付。 这笔经济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有:银行存款、内部往来(核算村集体与所属单位和农户的经济往来业务)、应付款(核算村集体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偿还期在一年及以下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等)、公积公益金。一级科目是国家规定的,不能随意设置,二级科目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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