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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不役于物

 金苹果6 2022-11-02 发布于北京

儒家讲不役于物是指应物不累,不动于心,物来顺应。儒家的不役于物跟定性有关,认为性不定则易受外物诱惑。张载写信问程颢:“定性未能不动,犹累于外物,何如?”意思是说他希望达到定性的境界,但是受到外物诱惑,不能不动。程颢的答复说:“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圣人之喜怒,以物之当喜当怒,物来顺应。如果不是用私用智的喜怒,而是循儒家天理的喜怒,就能够做到不为物累。按照程颢的观点,就是要保守自己的无私之心,按照事物本来的规律办事,不系于心而系于物。

庄子的《达生篇》也讲外物不入,不役于物不受物累,而归结于自然之道,貌似从“道”角度阐释了儒家的喜怒哀乐未发之中。他说:“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物与物何以相远?夫奚足以至乎先?是形色而已。”都是形色而已,人和人之间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差距呢。他说:“则物之造乎不形而止乎无所化,夫得是而穷之者,物焉得而止焉!”至人“造乎不形”可以看作喜怒哀乐未发,而“止乎无所化”既是不变灭之中道,处于这个境界而穷理尽性,外物焉能进入心中搅扰!

庄子说:“彼将处乎不淫之度,而藏乎无端之纪,游乎万物之所终始,一其性,养其气,合其德,以通乎物之所造。夫若是者,其天守全,其神无郤,物奚自入焉!”这不淫之度,无端之纪,不也是儒家的中庸之道么。但是庄子的未发之中最终通过一其性,养其气,合其德,归拢于“物之所造”,即自然之道,在这种境界下达到不役于物,物奚自入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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